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犯罪类型 > 青少年犯罪> 最新犯罪案例

最新犯罪案例

无忧找律师 作者:明运雪2021-10-11 08:22:55 青少年犯罪 154人浏览

01.热比娅·卡德尔(2009):杀死197人(未捕)

热比娅·卡德尔(1951年~),生于新疆阿勒泰市。在大陆西北地区和独联体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等共和国很知名。她创建的新疆阿克达工贸公司,是当地规模最大的私营企业。曾任新疆工商联副主席、新疆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1993年,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9年,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一年后,她因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被判处8年刑期。2005年,热比娅获准赴美保外就医,她出国前一再保证决不再参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但她一到美国便投身“疆独”活动。2006年,当选长期在境外策划、组织各种反华分裂活动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主席。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7·5”暴力犯罪事件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外“疆独”组织“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指挥煽动的。根据事后官方消息,“7·5”事件已经造成1700多人受伤、197人死亡。其中,无辜死亡156人。无辜死难者中,汉族群众134人、回族11人、维吾尔族10人、满族1人。这位负责人说,在其他死亡的人员中,有的是因实施暴力犯罪活动被当场击毙,有的身份还有待辨认。

02.胡万林(1982-2014):杀死14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胡万林,原名胡震杰,四川省绵阳人,1949年12月12日出生。先后从一个乞丐、囚徒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神医”,然后再到一个囚徒。1999年01月,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逮捕;2000年9月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13年10月,胡万林刑满出狱后,重操旧业。22岁大学生云旭阳服用由胡万林开出的芒硝类“药物”之后死亡。2014年11月19日,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15年2月11日,胡万林案二审维持原判。

03.赖三羊(1978):杀死133人(死于爆炸)

160号驱逐舰前水武长,正排级干部,160爆炸沉没事件的罪魁祸首。因对上级处分不满、打击报复,直接导致了160号被炸沉没。很多人可能没有听说过南海舰队还有过一个160号驱逐舰,并且舰名就是与现在的168号舰相同的“广州号”,原为南海舰队051级首舰,1971年4月下水,1974年6月服役,初始编号为240(同一时期的105舰原舷号223;131舰原舷号227),后来海军舰艇编号调整后变为160。1978年3月9日爆炸沉没。

04.蒋晓峰(1991):杀死127人(死于坠机)

1990年广州白云机场劫机事件发生于1990年10月2日,劫机者蒋晓峰乘上一架开往广州白云机场的波音737飞机,并闯入驾驶室。蒋晓峰声称藏有爆炸物威胁飞行员将飞机开往台湾寻求政治庇护。飞行员并没有打算满足劫机犯的要求,并试图使其相信飞机上没有足够的燃料,继续飞往广州,并寻求机会降落。劫机犯随后试图袭击飞行员并独自驾机未果。在飞行员试图降落时,这架波音737撞上了另一架飞机而起火。灾难造成128名乘客遇难。

05.张丕林(2002):杀死111人(死于坠机)

张丕林,辽宁大连人,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后考取该校物理系研究生,1990年毕业后分到大连市公安局户籍处搞计算机工作,后离职下海。2001年8月自开一家装饰公司。2002年5月7日,张丕林搭乘中国民航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21时24分,飞机在大连海域失事,机上乘客103人、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成为震惊中外的“五.七空难”。在飞机起火失事前几分钟,机长告知大连机场塔台,称机舱内起火。后调查专家组认定空难是由人为纵火破坏造成。2002年12月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通过调查,并经周密核实,认定空难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

06.郑吉宽(1996-1998):杀死110人(被判处死刑)

2003年,根据小说《神木》改编的电影《盲井》拍摄完成,该片是导演李杨的处女作,影片获得了包括第53届柏林国际电影节最佳艺术贡献银熊奖、第5届法国杜维尔亚洲电影节最佳影片奖、第2届美国纽约崔贝卡电影节最佳故事片奖在内的30余个国际奖项,遗憾的是该片并没有在国内上映。《神木》故事原型即来自当时社会上广泛存在的矿洞杀人诈骗案件:郑吉宽团伙在两年间杀死110人,杀伤3人;潘申宝团伙伪造矿难杀人诈赔,共致死28人;贵银团伙伪造矿难杀人诈骗,作案27起共致死38人。

07.靳如超(2001):杀死109人(被判处死刑)

靳如超(1960年12月7日—2001年4月29日),男,汉族人,原籍江苏省宿迁市,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2001年3月16日凌晨,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远远超过了马宏清制作的“陕西省横山县7·16特大爆炸案“和李垂才制作的“江西省万载县3·6特大爆炸案“死亡人数。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死刑。

08.马宏清(2001):杀死89人(被判处死刑)

马宏清,又名马谋幸,男,1950年9月19日出生,陕西省横山县人,汉族,文盲,农民,住横山县党岔镇马坊村。马宏清因对他人心怀报复恶念,去年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携带导火索及雷管,窜至本村马世贵家存放土制硝铵炸药的小窑后墙处,在一袋炸药上扎了一个小洞,将随身所带安装有雷管的导火索点燃,将雷管插入炸药中,逃离现场返回家中。爆炸造成整个村庄瓦砾遍地,一片狼藉,严重受损,其中71户311间房屋毁损严重,21户81间房屋全部炸塌。事后统计造成89人死亡,98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37人,轻微伤55人,311间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62.64万余元。

09.廖长青(?-1945):杀死79人(不祥)

该案公开资料只有一份来自国外的媒体简略报道:廖长青是个距离重庆的长江小港口长寿的旅馆老板。旅馆生意兴隆,廖长青看上也与世无争。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人在长寿莫名失踪,这个旅社老板也像其他的廖长青人一样耸耸肩。这一阵子一直有人失踪。一天,警察收到一封匿名信。信的内容难以置信,但是他们还是调查了。真相大白于天下:4月开始,廖长青和他的一个伙计徐长山抢劫杀害了78人,大部分受害者投宿在他的旅馆里。当警察抓住廖长青的时候,他正准备处理掉他的第79个受害人,该受害人请他保管90000元法币。他们承认他们大约一天杀一个人。上周廖长青和徐长山认罪后在等待死刑行刑。

10.彭妙计(1992-1999):杀死77人(被判处死刑)

彭妙计,原名易华,身高1.58米,1966年9月出生,原籍陕西山阳县。从小随父母逃荒到周至县投靠姨母,12岁时被人拐卖到河南漯河,两年后又一路乞讨逃回周至,在关中、渭北一带流浪和靠给人打工为生。1982年,年仅16岁的彭妙计将其母亲拐卖到江苏,两年后又以其妹妹作抵押将母亲赎回,后将其母在江苏所生的一子卖掉。1989年,彭妙计过继四川籍孤寡老人王建辉,改名为王宏德。第二年,彭妙计与胡某女儿跳墙私奔,后逃到户县以修自行车为业,其间生育两个儿子,并将小儿子卖掉。1992年~1998年,彭妙计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抢劫、强奸、杀人,疯狂作案数十起,共杀死77人。

11.覃国卿(1937-1965):杀死70人(被人击毙)

覃国卿,湖南张家界人,号称是中国最后一个土匪。1937年,覃国卿杀了时任保安队副的堂叔,霸占堂婶。有了几条枪,他扯起大旗自封队长,组织起一支独立的土匪队伍。见邻县桑植县女学生田玉莲人才出众,强拉为“压寨夫人”。从此,覃国卿成了当地一霸,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数年间,覃国卿干尽了丧尽天良的坏事,死在他枪口下的百姓难以计数,强奸和霸占妇女近百人,百姓怨声载道,忍无可忍。人们惹他不起,只能暗中祈求天降能人,除掉这个祸害。1965年1月1日,湖南省军区司令员刘子云下达剿灭覃国卿的命令,部队、公安、民兵一齐出动,同时恢复湘西剿匪指挥部,特设永顺、大庸、桑植三县分指挥部,湘西掀起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剿匪高潮。覃国卿在此次剿匪行动中被击毙。

12.杨新海(2000-2003):杀死67人(被判处死刑)

杨新海(1970年~2004年2月14日),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杨新海高三时离家出走之后,杨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于2004年2月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13.董扬玲(1993):杀死63人(被判处死刑)

女工董扬玲因为报复单位,划火柴点燃了她所不了解的易燃品,酿成了一场61死的特大火灾,董扬玲因纵火罪被判处死刑。1993年12月13日凌晨3时50分,董扬玲一双纤纤细手点燃了一根罪恶的火柴,撕开了黑色的帷幕。4时36分,马尾消防中队接到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火灾报警后,立即出动消防车风驰电掣地赶往火场。此时,厂房大楼里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大楼西侧至中部火势猛烈,并向东侧迅速蔓延。住在楼内的打工妹们陷入前无出路,后有“追兵”的困境,凄惨的救命声不绝于耳。现场灭火总指挥、福州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光荣当机立断,下令迅速组成4支救人突击队。战士们冒着烈火和浓烟,冲入楼内将熏晕的打工妹背出,共把34名打工妹从火魔手中救出。6时30分火势得到基本控制,7时左右大火被扑灭。尽管火灾得到及时扑救,但仍有61条生命被火魔夺走,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3.6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

14.龙治民(1983-1985):杀死48人(被判处死刑)

龙治民原是陕西省商县(今商州区)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曾在1983年到1985年三年,杀害48人并埋在自家地窖中。1985年,陕西省商洛地区商县杨峪河乡(现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村民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15.陈水总(2013):杀死47人(死于纵火)

陈水总,厦门人。“6·7福建省厦门BRT公交爆炸案”嫌犯并被当场烧死。6·7厦门BRT公交爆炸案,是指2013年06月07日下午18时22分,发生在厦门BRT快1B线一辆车号为“闽D-Y7396”的公交车途经金山站往南500米处发生的公交车起火事故。事故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事故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16.王强(1995-2003):杀死45人(被判处死刑)

王强(男,28岁,住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在11年间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实施杀人、强奸、抢劫,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人并抢劫被害人财物,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王强以涉嫌抢劫、杀人、强奸罪被起诉;与王强一起受审的还有其老乡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4人,他们都被以杀人、抢劫罪起诉。

17.李洪,李代明(1994):杀死44人(被判处死刑)

1994年青川特大血案曾经惊动了国务院、公安部。该案发生后,广元、青川警方先后十余次组织警力对李代明等人进行追捕,但均无结果。直到2011年,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主犯李代明投案自首。

18.贾文革(1990-1991):杀死42人(被判处死刑)

贾文革是一名恶劣罪犯,1991年11月,黑龙江省讷河市破获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抢劫、强奸案。以贾文革、徐丽霞等五人组成的犯罪团伙,疯狂作案一年多,先后杀害42人。

19.陈正平(2002):杀死42人(被判处死刑)

陈正平(?—2002年10月14日),男,汉族,中国国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人,在南京汤山开了一家小吃店,因一家饮食店与之生意竞争,故心怀恨意,遂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灭鼠药“毒鼠强”对其小食品进行投毒,2002年9月14日早晨,饮食店附近的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部分学生和民工及居民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中毒。2002年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陈正平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被枪决。

20.李垂才(1968-2002):杀死42人(死于爆炸)

李垂才(1968年9月25日—2001年3月6日),男,汉族,江西省万载县人,芳林村小学爆炸案嫌犯。1997年曾与一名姓欧阳的女子同居,并生有一女李小桂。后这名女子离开他嫁往别处,女儿李小桂也被送往别处养育。1999年,李垂才又准备与邻村女子汤某某成亲,结果因自己经济条件差而未成功。李垂才因此常有抱怨,多次到汤家吵闹。他的家人和同村村民反映,此后李垂才的性格变得怪异,经常一人独处,孤僻暴躁,当地群众称他为“癫人”。事故发生后,县城的消防车、救护车紧急赶往出事地点。宜春市领导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消防人员进行抢救。据城市早报报道,今天(12,30)下午,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也已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现场抢救,调查事故原因。有消息说,此次爆炸至少已造成200多人死伤。不过,目前尚未得到官方的证实,也没有关于人员伤亡情况更进一步的报道。今年3月6日,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的教学楼曾发生爆炸,造成42人死亡,27人受伤,犯罪嫌疑人李垂才在爆炸中身亡。

21.卞况(2001-2003):杀死41人(被判处死刑)

卞况,1969年生,白庙镇农民,虽然只读过两年书,却异常狡诈奸猾、凶暴残忍,是个地地道道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自2001年起,他先后纠结同伙,在皖豫结合部十几个市、县横行乡里,连续入室杀人、抢劫、强奸,作案21起,杀害无辜百姓41人,重伤6人,劫掠财物两万余元。2003年10月24日执行死刑,终年34岁。

22.刘占金(2000):杀死41人(失踪)

2000年3月29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山西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沙涧村发生一起特大刑事爆炸案,该村一名叫刘占金的34岁男青年在村子中心繁华地带引爆了重约40到50公斤的自制土炸弹,约有70多人在爆炸中伤亡。据该报报道,沙涧村坐落在朔州市北面约10公里处,有700多口人,是当地一个有名的富裕村。事发当天,村里有一户人家为儿子办喜事。上午10时左右,村中主街道的一片小空地上已聚集了100多名村民,等着娶亲队伍的归来。在人们等待热闹和愉快的聊天中,刘占金拉着一辆平车来到这里,据目击者讲,车上装着好几个装满东西的尼龙袋,刘用事先准备好的凳子支稳平车,引爆了炸弹,当场有25人身亡。受损最严重的刘德一家,全家10个大人、一个儿媳被炸死,另有7人被炸伤。

23.黄可芬(1982):杀死39人(死于爆炸)

1981年6月24日傍晚,福建厦门一辆通道式公共汽车在行驶中发生了强烈爆炸,爆炸后,街头处处是的尸体、肢体,场面令人胆颤心惊。罪犯黄可芬,男,1953年8月出生,高小文化,浙江苍南县人,1957年随父母迁居我省顺昌县,1972年停学后务农和做临时工。1975年因伪造票证和非法炸鱼、偷摸等,曾被拘留教育过。1978年5月因结伙盗窃,买卖炸药雷管等罪行被拘留,同年10月转捕。1979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9月17日晚从我省宁化劳改农场破窗逃跑。公安部及时派专门人员和北京市公安局的同志赶赴厦门,并组织上海、浙江、江西等地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经过近一年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破获了这起特大爆炸案,确认了凶手系从宁化劳改农场服刑期间潜逃的逃犯黄可芬,年龄27岁。因厌世、愤世嫉俗等多种原因,在购买了22包炸药,700多只雷管后于公交车上点燃引爆“六·二四”特大爆炸案中共死亡40人,伤84人。

24.艾合麦提·热西提(2014):杀死39人(被人击毙)

乌鲁木齐“4.30”、“5.22”暴恐案案犯。

25.余贵银(1996-1998):杀死38人(被判处死刑)

同为现实版《盲井》。

26.努尔买买提(2014):杀死37人(被判处死刑)

2014年7月30日,新疆穆斯林群众迎来肉孜节,居玛·塔依尔大毛拉然这位爱国宗教人士就惨遭暴恐分子残忍杀害。根据艾尼·艾山的指令,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伙同两名组织成员(抓捕时被击毙)在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大门前将居玛塔伊尔杀害。2014年9月28日,依法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7.孔繁座(1988-1996):杀死36人(不祥)

孔繁座,是特大杀人犯。反社会人员。孔繁座37岁,海南澄迈县人。他本来就是澄迈县的地痞流氓,20多岁就出道。虽然年轻,孔繁座的名气却不小。他凶残暴戾、嗜杀成性,在江湖黑道上被称为“冷血杀手”。

28.王玉恩(1990):杀死33人(被判处死刑)

福州连江“黄岐海盗”案主犯。

29.邱凤国(1986):杀死33人(死于爆炸)

“2·15”森林铁路旅客列车特大爆炸案件肇事者。1986年2月15日,即农历正月初七,一阵急促的汽笛声过后,202次森林铁路旅客列车从团北站发出了。202次旅客列车缓缓开上了珠尔多河十里铺大桥,突然“轰”的一声闷响,只见列车运行前方第二节车厢内一片火光,带着灰蓝色的烟雾直冲棚顶,第二节车厢被冲击呈椭圆形,车壁裂断,车窗、座椅被炸碎,取暖的锅炉被炸飞。第一节、第三节车厢门窗玻璃全部被震碎。铁轨被炸弯。共炸死炸伤65人,其中死33人,重伤6人,轻伤26人。

30.徐廷建(1997):杀死32人(被判处死刑)

福建晋江“9.21”特大恶性火灾案犯。

31.冯万海,姜立明(1995):杀死32人(一人被击毙,一人自杀)

1995年黑龙江肇东市11.18特大持枪杀人案案犯。两名凶犯之一的冯万海,年仅26岁,另一名凶犯姜立明更小,年仅22岁。他们之所以搞了这么大的案子,主要就是报复。

32.吴黎宏(1994):杀死32人(被判处死刑)

1994年3月31日下午,淳安“海瑞号”游船从安徽深渡驶往淳安千岛湖毛竹园途中,发生火烧重大事故,船被严重烧毁。经查明船上32人,其中台湾同胞24人,导游2人,船员6人,全部遇难。

33.秦东明(1991-1993):杀死32人(被判处死刑)

秦东明,辽宁营口本地人,托家人的关系进了当地一家国有化工厂担任销售主管,主要负责向外追回公司欠款的工作。因业绩优秀而经常跟随领导出入高档会所,并逐渐沉迷于其中。五年的时间,这个秦东明先后流窜于辽宁、河北、内蒙和陕西四个省份的十六个城市,骗了多达8个女子跟其结婚同居,而更令人发指的还是先后一共有33名失足女被他残杀。

34.艾合麦提?热西提(2014):杀死31人(被判处死刑)

乌鲁木齐“4·30”“5·22”暴恐份子。

35.坎达尔·艾海提(2014):杀死31人(被判处死刑)

乌鲁木齐“4·30”“5·22”暴恐份子。

36.高海平(1981):杀死31人(死于爆炸)

事件发生在1981年7月22日晚8时,在山西阳泉矿务局电影院内发生了一起爆炸案。爆炸当时就夺去了32人的生命,重伤44人,轻伤有83人。刑侦人员在高海平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封遗书以及一些信件。从这些资料中终于找到了原因,原来是高海平的女朋友把他给蹬了,高海平想不通,便决定约女朋友看电影,然后同归于尽。可是他女朋友根本没来。大概高海平见女朋友一直不来,心彻底死了,终于引爆了炸弹。

37.余修刚(1988):杀死30人(死于爆炸)

1988年,河北特大爆炸案罪犯余修刚因家庭矛盾,用土制炸弹炸死30人,炸伤12人。此案网上资料极少。

38.刘明武(1992-2002):杀死30人(被判处死刑)

假称自己是湖南人的谭仁红,真实姓名叫刘明武,系贵州省人,有精神障碍,但经鉴定有负完全责任能力,刘明武目前已交代杀害乞丐二十九人。

39.张君(1992-2000):杀死28人(被判处死刑)

张君(1966.08.05-2001.05.20),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团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5月20日执行死刑。1966年8月5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一个贫穷农户家中,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儿子,姐姐哥哥与张君同母异父,所以他们姓薛,而张君姓张,张君是张家的独苗。

40.潘申宝(1996-1998):杀死28人(被判处死刑)

现实版《盲井》,疯狂残杀民工、讹诈巨额抚恤金的“8·25”犯罪团伙成员。

41.陈东荣(1985):杀死28人(被判处死刑)

陈东荣,台纵火嫌犯。犯下台南市帝王饭店的纵火案,夺走26条人命(人数存疑)。

42.张云良(2009):杀死27人(死于爆炸)

2009年06月05日上午8点02分,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北星公司的一辆牌号为川A49567的、满载乘客的9路公交车在行驶至成都动物园附近、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时发生燃烧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该事件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2009年7月2日该案告破,系故意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43.林来福(1986-1989):杀死27人(被判处死刑)

林来福(1959年8月13日一1991年7月25日),出生在台湾省嘉义市民生南路。1983年5月24日因妨害自由罪被彰化地院判处3个月徒刑,改易科罚金(就是交保释金缩减刑期)。林来福在台湾黑道史上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台湾黑道虽然说历来帮派众多,分歧也不断,打打杀杀的事情不在话下,但是真正敢于持枪伤人的却不多,更别提杀人了。但是,林来福的出现却改变了黑帮的生存状况,林来福敢于杀人行凶,并且明目张胆。而且,不论黑道白道的人物,只要是林来福的脾气不顺,就统统杀掉,“鬼见愁”的绰号,由此传开。由于他的出现,给台湾治安史带来了一场腥风血雨。那些刚刚出道的黑帮小弟,更是视林来福、黄鸿寓等人为“偶像”,使得台湾在九十年代初期枪击案频发。

44.于洪杰(1983):杀死27人(被判处死刑)

1983年内蒙古6.16特大凶杀案8名犯罪分子之一。在6·16案件中,8名犯罪分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残忍地杀死了27名无辜者,这27人中有75岁的老人,有两岁的婴儿,男性19人,女性8人,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震惊了全国,震惊了司法界,震惊了高层领导。而从6·16案件到邓小平同志签发的7·17指示(当时严打斗争的领导机构都称为7·17指挥部)正好是一个月的时间。

45.李尚昆(1981-1989):杀死26人(被判处死刑)

1989年在广西宁明县,一则消息打破了这个边境小县城的安宁,这就是震惊国内的李尚昆杀人案,也是广西历史上的第二号大案。

46.邓永良(1996-2002):杀死26人(被判处死刑)

邓永良,男,1961年6月25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河南省郸城县人,农民,住郸城县白马乡张珍村邓庄。苏鲁豫皖系列武装绑架案案犯。

47.黄关耀(1948):杀死26人(被关押数月后释放)

1948年7月16日。此前,中山县八区(今属斗门区)人氏黄关耀、赵昌尧、赵三才和赵日明4人,均学习过飞行驾驶技术,蓄谋劫机,抢掠黄金商贩。经跟踪踩点,获悉一个叫黄颂平的黄金商贩,分别在香港、澳门开有金铺和协丰行,经常携带黄金往来于港澳之间。4人反复密谋,决定跟踪黄颂平,劫持其搭乘飞机,拟将飞机开至小赤坎降落后,行劫机上所有黄金财物。赵日明和赵昌尧变卖了家中田产,充当行劫经费。

48.蒋英库(1993-2001):杀死26人(被判处死刑)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黑龙江省头号涉黑犯罪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以蒋英库为首的5名犯罪分子在哈尔滨市被依法执行了枪决。另一名涉案的肇东市检察院干部李国辉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自1993年至2001年间,蒋英库团伙先后在哈尔滨、肇东等市,采用枪击、刀刺、绳勒等手段,进行杀人、抢劫犯罪,杀死21人(人数存疑),并全部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焚烧灭迹,手段残忍、作案隐蔽。

49.李枝永(1993-1996):杀死25人(被判处死刑)

旅店流窜杀人案案犯,流窜8个省,用电棍杀死27名房客(人数存疑)。

50.苏明成(2016):杀死25人(死于纵火)

苏明成,个性孤僻,台湾大巴司机,在7·19台湾游览车火灾事故死亡。检方表示,经调查,司机苏明成酒后驾车、泼洒汽油、放火自杀、并烧死车内其他乘客。但因为苏明成已经死亡,其所涉及的酒后驾车、放火、杀人等罪行,依法不起诉。

51.肖永华,张小亚(2007):杀死25人(死于纵火)

重庆“10-2”特大放火案案犯。

52.艾合买提尼牙孜·斯迪克(2013):杀死24人(被判处死刑)

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案犯。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吾拉音·艾力、阿不都拉·斯热甫力与艾力·艾合买提尼亚孜等13人在鲁克沁镇主麻市场东侧的木材场聚集,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鄯善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山南中队、鲁克沁镇政府、“富民安居”工程工地等地,疯狂砍杀公安民警、干部、群众,焚烧办公楼、车辆,致公安民警、干部、群众共24人死亡,23人受伤,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213.6万元。

53.田明建(1994):杀死23人(被人击毙)

田明建是驻守通县的北京卫戍区三师十二团中尉副连长,为建国门事件主案犯。

54.翁泗亮(1999):杀死23人(被判处死刑)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法院对建国以来最大的跨境海上抢劫杀人案--印尼籍索尼·韦、汕尾市人翁泗亮等三十八名被告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并罚判处翁泗亮、索尼·韦等十二人死刑。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达铭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朱友旺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中,有七名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一名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六名被免予刑事处分。一九九八年八月,被告人索尼·韦、翁泗亮、朱友旺内外勾结,在深圳市多次密谋冒充公安边防缉私队人员进行海上抢劫事宜,议定由索尼·韦提供抢劫情报、带队实施,翁泗亮提供船只及驾驶、轮机人员,朱友旺负责抢劫经费。之后,三被告人分头纠集了贾宏伟、李长虹等被告人和十二名印尼人参加作案,他们携带手枪、刀、棍、手铐、封口胶纸等作案工具,上船后换上武警制服或迷彩服。冒充公安边防缉私人员,在海上实施抢劫三次。

55.鹿宪洲(1994-1996):杀死23人(被人击毙)

1996年2月8日,一名蒙面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将停在工商银行泔水桥分理处门前的一辆运钞车洗劫,射杀两名银行员工,杀伤一人后,劫走百余万元巨款。这是共和国首都北京首次发生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

56.李小龙(1997-1999):杀死23人(被判处死刑)

李小龙,35岁,宁夏银川市人。从1997年2月至1999年10月间,连续在河北、山西等5省8市作案,以维修暖气为名进入受害人家中,持铁锤等凶器袭击独自在家的老人、妇女,致人伤亡后,抢劫室内财物,有时还残忍地强奸妇女,共作案31起,致23人死亡,9人重伤、强奸2人。2000年6月7日,李小龙被判犯故意杀人罪,犯抢劫罪,犯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57.周文志(1989):杀死23人(死于爆炸)

1989年6月26日,杭州开往上海的364次列车行至松江火车站附近时,第七号车厢突然发生爆炸,死亡24人,重伤11人,轻伤34人。经刑事侦技人员现场勘查,确认编号为17的死者系此案重大犯罪嫌疑人。通过对17号死者衣着特征等方面的调查鉴定,确认系浙江省义乌市佛堂区田心乡农民周文志。据查,25岁的周文志因承包建筑工程拖欠债款近万元,无力偿还,遂引爆自毙。在这场爆炸中,有24人死亡,39人受伤,两节车厢受损。

58.刘贵夺(2011):杀死22人(被判处死刑)

刘贵夺是一个农民,暴力劫持控制一艘远洋渔船后,开始执掌“生杀大权”,反对他及其路线的就是“死罪”——无论是曾经的渔船控制者,还是一起劫持船只的同伙,无一人能够幸免。33人出海,在连番杀戮后“幸存”11人,却都成了杀人犯。而他是让其他10人感到畏惧的“头领”,身背20条人命。那时他只有27岁。

59.朱保良(1993-994):杀死22人(被判处死刑)

犯罪分子朱保良(男,24岁,河南省滑县人,无业)、何晓磊(男,28岁,山东省平邑县人,无业)与白学峰(男,23岁,河南省浪阳市人,无业)于1993年1月2日至1994年1月28日期间,携带“独角龙”手枪、匕首、杀猪刀、菜刀等凶器,流窜至河南省新乡、新邪、尉氏、洛阳、宝丰、登封、辉县,山西省长子、长治、陕西省华阴、华县、洋县等3省12个县、市故愈杀人、抢劫、强奸作案19起,共杀死17人(人数存疑),致伤6人。

60.韩振营(1995-1996):杀死22人(被判处死刑)

韩振营,河南跨省系列杀人抢夺案主犯。其8年间流窜14地市杀人抢劫作案,经警方查证,其作案23起,杀死27人(人数存疑),杀伤10人,但他坚称杀死63人。

61.孙德林(1988-1999):杀死21人(被判处死刑)

1999年10月30日,在12年时间里先后率领团伙劫杀70余人(其中杀死24人,人数存疑)、劫款300余万元的杀人恶魔孙德林被押回沈阳了。获知这一消息的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一直关注此案的公安部也当日致电破案部门表示祝贺。

62.秦保存、张小明(1995):杀死2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16年前,地处河南省西部的黄金重地――灵宝市豫灵镇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案,当场炸死民工21人,伤12人。现场惨烈,世人震惊。嫌犯陆续落网,而主犯却长期逍遥法外,引起受害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他们多次到灵宝市有关部门上访要求严惩凶犯。然而因为时间长、事实不清、凶手外逃等原因,这起惊天大案一拖就是十多年。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各级政法机关的重新督办,使这起沉睡了10多年的案件得以重新侦查。随着主犯落网并受到刑事追究,灵宝“95.2.12”特大爆炸案终于尘埃落定。2010年4月13日,河南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主犯秦保存、张小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3.徐文库(2002-2006):杀死21人(被判处死刑)

“三班仆人派”是一个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基督教异端派别,亦被公安部认定为邪教组织,其发起人为徐文库。该派打着基督教的旗号,兜售歪理邪说,大肆招摇撞骗,一时迷惑了不少群众,给基督教会造成分裂,给社会带来混乱,影响极其恶劣。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关于查处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1999】165号),认定“三班仆人派”为邪教组织。2004年,“三班仆人派”的主要头目徐文库等人因涉嫌命案而被缉拿归案。

64.张明高(1983-1991):杀死21人(被判处死刑)

张明高是武汉特大持枪杀人犯。

65.雷国民(1992-2001):杀死20人(被判处死刑)

雷国民,安徽省桐城市人,其在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期间,先后流窜于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15起。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1年12月28日,雷国民被执行了枪决。

66.梁鑫腾(1993):杀死20人(死于纵火)

台湾台北按摩店纵火案案犯,自焚纵火烧死20人,烧伤7人。

67.闫伟民(1997-2005):杀死20人(被判处死刑)

以闫伟民、张贵堂为首的15人特大盗抢团伙,十年间,在河南、河北、山东、陕西四省二十余个县市疯狂作案60起,致二十人死亡、三人重伤、十余人轻伤,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再次说明,上述资料全部综合整理于网络公开信息,未必准确及完整,仅供大家了解,不对真实性负责。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15岁偷盗属于什么案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 14周岁以下的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犯罪谁承担

    本案中,蔡某犯下了严重的杀人罪,但是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如何处理我国12岁儿童盗窃? 12岁少年盗窃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十四岁以下不满十六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超过12周岁犯罪

    北青网2020-12-2708:18:32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民之所呼,法之所向。十三届全国

  • 什么原因导致人们犯罪

    至今,有大量有关我们大脑奖励机制的数据可更具体地解释沉迷于色情如何改造我们的大脑。我们现在知道,男人沉迷于色情可以使他们在短期内提振多巴胺,作为一种奖励传输到他们的大脑,使之在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可以提振心情,让他们一般感觉良好。这种神经回路和其他让人上瘾的刺激物如赌博或可卡因

  • 惩罚孩子的100种方法

    孩子不懂事,生活中难免犯错。这时候当家长的应该怎么教育呢?只会拿藤条、衣架打骂?不不不,即使是惩罚孩子,我们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今天,小果君给大家整理了“惩罚孩子的10个科学方法”,一起学习下吧~案例:与同伴吵架、抢

  • 新法律14岁犯法承担刑事责任

    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以下重点内容值得关注:01.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 未成年犯罪处理流程

    2020年8月25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丁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惩罚孩子的方法

    惩罚宝宝十个科学方法家庭教育,惩罚宝宝,是每个父母培养孩子、纠正孩子错误的方式之一。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孩子犯错误,自然需要父母的教育和惩罚。但惩罚宝宝也要讲求科学方式,一旦惩罚不当,不但对宝宝的行为起不到规范作用,更有可能使宝宝的行为逆向发展。如何在家庭教育中有效惩罚

  • 14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具体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