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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北京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

无忧找律师 作者:佴乃欣2021-11-27 15:50:18 诉讼 86人浏览

关于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建设理念的介绍

北京互联网法院

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是对传统审判理念和诉讼模式的重大革命。

电子诉讼平台是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平台,是实现互联网科技与线上审判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新型诉讼规则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北京互联网法院遵循上述定位,经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确立了“

开放包容、平台中立、数据共享、创新升级、安全可控

”的平台建设理念,通过引入充分竞争,营造持续更新、良性升级的健康生态,凝聚广泛共识、汇聚社会智慧,接受多方监督,确保平台迭代升级。

在这里,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要,用技术体现司法温暖。

在这里,我们将坚持用户需求导向。以法官办案需求引导科技创新,以智能技术提升法官办案质效。

在这里,我们将坚持规则透明导向。立足开放环境,吸纳多方参与,促进规则创新。

在这里,我们将坚持网络安全导向。细化安全预案、完善安全保障,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平台安全。

在这里,我们将坚持规范管理导向。从严平台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平台建设始终廉洁高效。

未来,我们将主动回应社会司法需求,主动吸收融合最新科技,遵循技术规律,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进电子诉讼平台建设。

编辑:汪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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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awangshi@163.com

暂时不宜外出律师手把手教你如何进行网上立案

导读:近期,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疫情,人们的生产生活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对于当事人来讲,可能也会因为疫情的影响不方便出门,影响案件办理。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就为大家简述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网上立案,避免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部分省市高院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通知汇总

为了防止病毒的进一步传播,许多地方已经限制居民的外出活动,且疫情防控已是当下全国人民最重要的工作。鉴于这种特殊情况,最高院和各省市高院近日纷纷发出通知,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作出响应,为未来一段时间的诉讼工作指出方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申请再审可以通过邮寄方式。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市三级法院立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者“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即日起,我市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可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微信搜索)、在线保全中心、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即日起,全市三级法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现场办理,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程序,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可将立案和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三级法院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办理。

6.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定假期延长期间,山西各法院原定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将一律取消,时间由各法院另行通知。通过: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如果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请通过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请务必注明您的准确联系方式;如果您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可通过网上银行等在线方式进行办理。

7.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站、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

8.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及补充材料等事项,鼓励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

9.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20年1月31日起,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诉来访。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

1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诉讼参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办理诉讼业务:“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粤公正”小程序或“广东移动微法院”平台;鼓励尽量申请网上开庭、在线调解,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旁听。

二、如何进行网上立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纷纷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通知,几乎全面取消线下办理,只能采取网上立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网上如何立案。

我们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

第一步: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

ssfw.hncourt.gov.cn/

),点击选择“网上立案”

第二步:进行注册,登录。注意:注册时需要填写原告本人完整的个人信息。用户名为原告本人的手机号或者身份证号。

第三步:进入系统后,选择创建网上立案,随后选择起诉至的法院。如: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行政,为本人申请。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网上立案程序办理,这时候就会出现原告的个人信息,选择添加被告。当事人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被告信息。并按照律师提供的起诉状中罗列的证据,填写证据名称。

第五步:上传起诉状、身份证照片、证据原件照片。(注意:1.起诉状必须有原告本人的签名;2.身份证照片原件正反面;3.证据排好顺序)

第六步:在提交了上述文书后,网上立案就基本完成了。全程并没有要求缴纳诉讼费。法院会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才会要求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并把结果发送到我们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中,需要大家及时关注。

【律师提醒】

目前举国上下都在积极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了防止疫情扩散,我们在维护自己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到现场办理起诉、上诉,但是学会网上立案,同样不会影响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注意,若要选择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立案,一定要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因为邮寄立案在处理过程中有需要“排队”的可能性,不利于被征收人把控案件全局。总之,熟练掌握一门线上技能,对大家的依法救济一定会有所助益。

现在都有哪些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这些平台都怎么样

作为一名律师和始终通过法律互联网寻找出路的新型律师,身边有人通过网络案源满满,也有的人抱怨有去无回。

个人建议在决定使用互联网打造个人ip前,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和综合情况选定合适的方式,所谓同行不同利,要长期坚持,一定会有意料中的收获或意外中的惊喜。

目标律师群:什么样的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成长?

1、不过于执念回报的快速性,接受互联网文化2认可通过解答咨询、写作等方式获取案源3、愿意维护调高用户体验

目标客户群:能获得什么样的案源?

分析目标客户群要从客户画像说起,客户在网络上寻找律师往往是身边律师较少,有急迫的法律需求,同时案件单价不过高不足以产生过高警惕性的情况,主要集中在诉讼领域,非诉尤其IPO等领域几乎没有。所以综合来看网络案源的特点是:庞杂、量多、标的较低的诉讼案件。

市场上有哪些互联网营销端口可以导入案源?

一、支付排位费,直接或间接通过搜索引擎展示获取流量,

具体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百度、谷歌、360等门户,通过SEO的方式,一种直接入驻第三方门户网站,网站在搜索引擎上获取流量,律师通过购买平台排位获取流量,

例如华律、中顾、110等。

(1)直观、快速:律师能将自己的优势以及办理的案件直观的展现,客户有问题后可以通过网络搜索直接找到律师,因此律师与客户沟通方便、及时。律师能够在客户找律师的最佳时机获得沟通机会。。

(2)避免无效客户消耗时间:现在很多门户开始在领域里做细分,比如劳动、婚姻等领域,因此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过滤无效客户,精准获取自身擅长领域案件。

(3)一次投资,重复销售:通过入驻门户往往是以年或者半年为期限付费,付费后律师在不需要投入过多财力精力抓取客户流量,而不因为重复销售收益多相应增加成本。

缺点:

(1)经济成本较高: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律所和律师都在做搜索引擎营销,但不得不说这种营销方式较其他网络营销的方式来说门槛相对较高。

A、直接入驻搜索门户,要有一个专业的网站,以律师或者律所命名,网站是直接影响搜索引擎营销转化的因素。因此要花费高额费用制作网站并维护。

B、入驻第三方门户,如果想要通过第三方门户排名导入大量流量,在未获得案源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平台费用,投入较高的经济成本。

(2)时间成本较高:搜索引擎营销因为流量较大,所以单个律师个人来维护的时间成本过大,要接受大量的文字和电话咨询。

(3)竞争越来越激烈:几年前在搜索引擎做一个“上海”的关键词只需要几块钱就能排在很靠前,而现在要几十块钱还不一定排的上。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化,律师加入越来越大,相应竞争的激烈导致成本的加大,

(4)时间形成壁垒,排名不轻易突破:搜索引擎打造个人IP的方式已经存在数年,有些律师已经占据一席之位,有了一定积累。如果新进律师希望打破之前的排名和格局比较困难。

撰写意见书,参与竞标,O2O模式,例如赢了网

优点:

(1)经济成本低

通过撰写法律意见书,几乎不需要营销费用,所以相对来说,几乎不存在经济成本的投入,竞标模式和搜索引擎模式相比,区别之一就是通过投入知识成本而非经济成本。

(2)格局扁平

新律师加入获取案源不需要受加入时间先后、历史积累影响,只要等获得评委会(包括退休老法官等专家、律师等)和客户认可,都可能刷新过去案源记录。

(3)成案率较高

平台上的案源是先通过平台评委会筛选后发布,案源质量相对较高,避免接听大量电话或者与多名客户沟通筛选案源。

(4)竞争相对不激烈

相比已经成熟的搜索引擎模式,竞标模式现还存在大量空间,存在等待开拓的可能。在参与的律师数量上不及搜索引擎模式,因此竞争激烈性较好。

(5)经济回报率高

除了通过案源获取收入在解答咨询或者撰写法律意见书时可以获得平台的奖励,多则每日上千,少则数十元。

(6)客户运营管理成本低

案源和客户已经过初步筛选,因此律师能够接触到的案源数量上做了把控,质量上较高。因此律师不需要再接听大量无效电话,接受无效咨询。从这个角度上,客户运营管理成本低。

(1)撰写法律意见书,时间成本高

竞标模式主要是投入专业知识并参与竞标,而不是通过客户搜索、联系的方式与客户建立关系,对律师的专业及经验要求较高,书写法律意见书相对也比较耗时。

(2)竞标模式,挑战较大

针对案件提交法律意见书后,由平台的评委会按照法律意见书评审标准评分,再由客户选择一位律师,因此从专业、经验和客户沟通能力上对律师要求较高,挑战性强。

三、打造律师生态圈,同行案源转介,例如无讼

优点:

(1)投入成本极低

通过平台发单,律师根据案件特征在平台接单。基本上不需要经济成本和时间投入成本,主要是通过不同地域内同行转介,因为是同行介绍,一般成案率高。综合来看,回报率也较高。

缺点:

相比直接ToC的模式,律师转介的数量上较少,偶然性因素较大。

四、跟热点写作,通过新媒体获取流量,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等,

具体可以自营也可以通过创作加入其它自媒体平台。常见的付费投稿包括:智合、无讼、地方律协等公众号。

(1)门槛低:微信、微博、支付的营销可以说每个律师都可以很轻易的开展,注册个账号就可以使用了。发文也比较容易。

(2)获客成本低:只需要日常对内容进行管理,定时的发送,推送相关资讯即可。无需过高的经济成本。

(3)时间重复销售:一篇文章可以同时被多人知晓,形成庞大的数量基数,只需要一次投入,

就可以后期“享受”多次回报。

(4)客户粘性大:多媒体营销不像搜索引擎营销那么立竿见影,但是对于树立品牌形象,推广品牌营销力是非常有效的,因此所达到的不仅是“链接”的功能,还可以增加“信任”,因此,客户粘性较高。

缺点:

(1)新媒体营销见效慢:通过多媒体方式传播,在各种渠道推广,因为所面对的群体是不特定的也是不太好选择和筛选的,甚至一千名里一个目标客户都没有,这导致目标性并不强,即便是获得一定的数量的粉丝和好友也是需要时间培养和建立信任的。而要通过新媒体建立个人信任往往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

(2)新媒体营销对内容要求较高:与搜索引擎营销不同的是,做新媒体营销,对内容的要求非常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让他人愿意花时间浏览律师的文章,不仅内容要吸引人,同时又要有营销性,这就要求内容管理人员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钻研和维护。

五、视频、语音开讲座,获取流量,例如:点睛、万法通、喜马拉雅、荔枝FM

优点:

(1)传播速度快:视频、语音的传播速度要远远大于文字的传播速度,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更符合人的阅读习惯。

(2)较文字影响力大:视频给人感觉更直观,真实,符合观众的浏览习惯和“懒人原则”,人们对精心制作的视频的感受要远强于一篇精心撰写的文章。写一篇专业的文章发表在媒体上,不如在媒体上播放一段视频效果明显。

(3)时间重复销售:一次语音或者视频的课程录制可以同时被多人知晓,形成庞大的数量基数,只需要一次投入,

就可以后期“享受”多次回报。

缺点:

(1)门槛高:如果选择与第三方门户合作开展讲座,对讲师有非常高的要求,包括执业年限、知名度、讲课水平等,因此相对来说这种模式门槛最高。

(2)难度大:语音或者视频讲座的制作难度较大,不仅包括专业上,还包括设备、环境、服装仪表、声音、变现力等。

“如同汽车淘汰马车,互联网淘汰纸媒,不是因为马匹不够健美强壮,纸媒不够精致深刻,而是因为工具的革命性迭代。在新的工具革命面前,一切价值被重构,包括时间的意义和对能力的定义。每一次工具革命发生的时候,原有生态中的既得利益者往往无法适应,他们的思维和运作体系已在原有的工具系统中形成惯性,那太让人舒服了,改变则意味着砸烂一切,在犹豫和恐惧中,新的竞争者已经刀逼颈部。”

互联网的出现也许短时间内不会影响案件的实质内容快速改变法律服务业格局,但却可以成为律师营销的新工具,懒的人在抱怨律师行业恶性的生存环境,和自身没有光鲜的背景和呼之即来的人脉,而聪明人早已经拥抱时代,,当下,律除了要让客户“触手可及”,还应当打造个人IP,改进服务方式,增强用户体验,让优质服务触手可及,让自己快速成长并实现财务自由。祝福每一位勤奋认真的律师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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