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知识 > 诉讼> 婚姻诉讼?婚姻诉讼电视剧

婚姻诉讼?婚姻诉讼电视剧

无忧找律师 作者:琴封河2021-11-27 20:59:19 诉讼 65人浏览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掉

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先到法院立案,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准备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起诉材料准备齐全到法院立案后,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最短3个月,最长需要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能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的时间。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律师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跟踪案件进展情况。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通常会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等原则考虑,所以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会比较谨慎。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之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如果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像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比较好,跟踪案件进展情况。薛律师15210511387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财产分割、婚姻诉讼、房产纠纷起诉、房屋拆迁、遗产继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工程纠纷都有2万多起的成功案例。专业房产20多年,拥有着28年的资深律师团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服务事务所自建以来秉承,.“客户至上、团结合作、勤勉尽责、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以客户为,结合社会环境,为客户提供可行性法律方案,追求的客户体验卓越的法律服务、卓越的律师团队和卓越的制度体系。为建设和培养一支值得信赖和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具备的律师队伍;我所拥有一支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大人大等高校学府,并获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理论基础雄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稳健、诚信、负责的律师队伍。建所以来,经我所处理的各种类型的案件数千件,无论是在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肇事、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维护方面,还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申请中国、注册商标、著作权,以及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单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都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效地维护了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将一如既往地发扬“高效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稳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的原则,用集体的智慧、知识和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却不判离

有这样一个离婚案件:一对小夫妻,妻子起诉离婚,丈夫当庭表示同意,但法官最后判决不准离婚。很多人看到该判决书后,觉得不可思议,甚至产生种种质疑声音。

01基本案情

一对年轻小夫妻,谈恋爱2年时间,婚后生育一个女儿,女方正在哺乳期,男方整天无所事事,天天打游戏,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妻子抱怨不断,丈夫没有悔改意思,女方无法忍受遂起诉离婚。

法院说理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虽然结婚时间不长,但结婚前经过了长时间的恋爱,双方互相了解,

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日常生活中有矛盾发生属夫妻相处中的正常现象,

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只要双方互相宽容,不计前嫌,妥善沟通,

婚姻关系可以维持

原、被告现在正处于

婚姻的磨合期

,在从个人向父母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双方应正确面对这些问题,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共同将自己融合到新的家庭生活中。

若遇到一些问题、发生几次争吵就轻易离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本院不愿看到一对恩爱的年轻的夫妻劳燕分飞,更不忍看到一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失去父母。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且被告离开法庭后又回来与原告自行调解,说明

双方都有和好的意向

,也说明原、被告的

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

03法院判决

综上,本院认为,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依法不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判决不准离婚

该判决出来后,在圈内引起不小争议。有人认为,法官好心过头了,多管闲事;也有人对法官的判决点赞,好法官;还有人认为法官作出的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却判决“不准离婚”。看似有点格格不入,似乎是法院违背了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违反婚姻法31条规定,作出的“违法”判决。

真的是这样子吗?

04小律分析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首先,要

区分一下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适用法条

。婚姻法31条规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程序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本案是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因此不能适用婚姻法31条规定,

应当适用32条之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

综合分析

。婚姻法并没规定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就应当判决离婚。是否准予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因此,婚姻诉讼中,并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法官作出的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违法。

最后,事后(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仍同意离婚,完全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生活中遇到急事儿、麻烦事儿,想找专业人士问一下?就来分秒律师!4000位律师,24小时在线,3-5分钟就能解决您的难题!

离婚诉讼起诉前应当知道的二三事

婚姻对于有一部分人来说注定是不成功的,而离婚也许就是最好解脱。可是,离婚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简单,或多或少都要有些纠纷,本文由陈继斌律师总结,全面且详细阐述了诉讼离婚的那些事儿,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帮助。

一、离婚前必须冷静需要考虑的问题

离婚其实容易也简单,但离婚毕竟是拆散了一个家庭,对孩子、对个人,甚至对家庭伤害极大。所以,面对离婚,无论男女,都应该慎重,在决定离婚前必须想清楚,是否到了非离婚不可的程度,对此有离婚想法的朋友必须慎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考虑清楚让你离婚的原因。

随着陈律师承办的婚姻家事案件越来越多,只有一个感觉,离婚人群越来越年轻化,甚至女孩子出现了00后离婚,也就是刚结婚,就准备离婚了。而男孩子95后离婚普遍存在。与80后离婚大多是因为性格不合、出轨、家暴或者赌博等原因有关,90后或者说95后的很多结婚很冲动,离婚更加冲动。

有的是糊里糊涂就在一起了,一段时间没有建立起深厚的感情,相见无言就想离婚了,有的因为一句话、一次吵架、一时斗气等鸡毛蒜皮的事儿导致准备离婚。所以,如果准备离婚了,请务必思考是否是夫妻相互厌倦了、夫妻性格不合、婚外情第三者插足、一方或双方有无法忍受的不良嗜好或暴力倾向、与家人和亲属感情不合、性生活问题、生育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经济问题等让你决定不再维持婚姻关系。

离婚原因一定要想具体、你个缺,不能仅凭感觉、毫无理由想离婚或提出离婚,只要你考虑了,而你又认为这确实是很充分的理由,至少以后你不会为自已的选择后悔,也许在你真的想清楚了离婚的理由后,你可能会觉得有的所谓离婚的理由其实并不能作为你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你下定决心离婚了,请不要犹犹豫豫,更不要甜言蜜语就动摇了,如果下不了决心,请不要离婚,除了折腾了你自己,毫无益处。

(二)必须考虑离婚成本,我背负得起吗?

在结婚相互攀比,硬件要求原来越多的今天,很多人为了结婚花光全家的积蓄,甚至举债结婚。婚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离婚意味着亲情撕裂、财产减少、社会好评度降低,特别是那些从商、从政的,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离婚前想不到的。特别是现在很多人结婚后就步入有房有车族,离婚又回到了婚前无房无车甚至背负债务的时光,其心里的愁苦是离婚前想不到的。离婚前一定要想清楚这些问题,离婚成本,我背负得起吗?

(三)必须考虑离婚可能会殃及哪些无辜?

婚姻是夫妻两个人的事,但牵涉到人可不少,双方的家庭以及子女,也要恰当考虑身边的人,特别是子女,离婚可能对他们的人生产生极其重要的负面影响,任何想要离婚的夫妻都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在离婚之前最好对此应有个清醒的认识,这样至少可以让你设法减少离婚对无辜亲人造成的伤害,从而减少离婚的代价。

(四)离婚必然面临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是否做好了独自抚养孩子,或者失去孩子抚养权的准备?

一般而言,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处理的还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对于大多数离婚案件来说,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抚养能力、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的差距并没有达到足以跨越阶级的地步,又或者说即使双方赚钱能力差距较大,但是任何一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都是不确定性的,那么你就必须考虑,如果你获得了孩子抚养权你是否具备独自抚养孩子的能力。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是否和你的生活存在矛盾之处,又或者你是否做好了失去孩子抚养权的心理准备。

二、第一次诉讼离婚必须知道的法律问题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后就可以把婚离掉吗?

离婚有且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共同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的离婚方式。说白了,你想离婚,得经过对方同意。《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增设了婚姻冷静期。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或者孩子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一并处理的解决方式。通俗点说,诉讼离婚,需要法院判决离婚才达到离婚的目的,也就是需要法官同意你们离婚。所以,诉讼离婚也不是起诉了,法官就一定判决离婚。

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

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

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

(二)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很多人想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是对于诉讼离婚需要时间一概不知,以为仅仅是去法院递交一个材料,法院就认定双方离婚了,这是大错特错的。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问题,至少包括三个阶段,即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审判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这三个阶段需要花费时间,而且中间的调查取证也是需要花费时间的。因此起诉离婚最快需要3个月。

但是,重点来了,重点来了,前面已经说过了,协议或者调解离婚必须要双方同意离婚,而诉讼离婚需要合议庭(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审判长要同意你离婚,但是现实生活中,除却具有明显的法定离婚理由的,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离婚审判长都不会判决离婚,而需要第一次判决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再将上述流程走一遍。

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采用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可能需要3+6+3=12个月,也就是一年整。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一年不需要你每天都盯着他,你只需要根据法院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前往法院进行开庭就行了。甚至,如果你请了专业的离婚律师,甚至你都不需要关注,你的律师会帮你与法院对接,你只需要根据律师的要求去做就行了。

(三)离婚诉讼需要聘请律师吗?

关于诉讼离婚是否需要请律师,这个问题肯定没有统一答案。如果是很简单的离婚案件,只是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不涉及孩子抚养、也不涉及夫妻财产分割,我建议你可以到书城买本关于离婚诉讼方面的专业书籍,看一两遍,或者直接找本律师,我叫我怎么做即可。

而如果是复杂的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股票、公司股份等任一问题,你还是立刻、马上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吧,别为了省钱而坏了事。在诉讼中,有些事情,可能只能给你一次机会,一旦没有把握住,可能就会造成一种不可逆转的结局,后悔就来不及了。因此,当你身处的正是复杂的离婚案件的时候,也许你同样会在某本书籍中找到解决办法的影子,但毕竟只是影子,还不是现成答案;诉讼没有现成答案,读书是一回事,打官司是一回事,打离婚官司更是另一回事,诉讼经验技巧不是在书面上而是在实践中炼成的。

请把繁琐的离婚诉讼交给专业婚姻律师处理吧,把时间与精力花在你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地方去。

三、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认知误区

既然通过法院,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那么就得遵循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法律规定,一切不理解,或者理解不透彻所导致的一切想法、请求只能是水中捞月,注定水中月、雾里花。下面本律师着重列举若干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误区。离婚当事人,可以简单看一看,是否你的某一个认知,想法或者观念,恰好在本律师总结的认知误区中。

(一)协议离婚不成,通过诉讼手段可以快速达到离婚目的

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协商不了,便想到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这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自己离婚自由的权利的意识在不断提升。但部分当事人认为,只要到了法院,离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这个想法是极大错误的。

其实,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最大的区别在于,二者的说服对象不同。协议离婚的说服对象是你的配偶,说服他同意与你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诉讼离婚的说服对象则是审判法院,说服他判决你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二者其实都在做说服工作,只是说服对象不同而已。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是说服一个曾经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人容易,还是说服一个不曾相识的法官容易?

事实证明,或者说司法实践证明,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对于是否离婚的判决绝对不是听取双方的碎碎念就判决离婚了,而是会重点考察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果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条件,例如确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者遗弃等情况才可能直接判决离婚。否则,一般国内的离婚案件,审理期限短则三个月,长至六个月,这还是一审的期限。

当听说案子要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才能办结,有些人产生畏惧心理,说回去与对方协商协商。协商是最好的方式,但老协商不下,对方又有意而拖着不放,不起诉,结果是:你最后还是必须回到诉讼的程序来——这个看似漫长的程序,实则是最短的最快的程序。

(二)打死我也不肯离,谁也拿我没办法!

部分人抱着“打死也不离”的想法,口头甚至行动威胁,若离婚就跳楼自杀。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法,确实可以极大影响审理案件的法官的心理。考虑到有碍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法院一般也会判决不离。似乎这样也达到了目的。但一部婚姻法,就是把双刃剑,在保障结婚自由的同时,也保障了离婚的自由。哭闹寻短见的方式姑且不论是否干涉了离婚自由,殊不知,每一次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就是一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最有利证据。当一方拿着两三份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再次到法院起诉的时候,你想一下,法院还会不考虑他的离婚权利吗?

其实,没有离不掉的婚。既然感情已如明日黄花,那就及时迅速处理掉。

(三)我消失两年,两人就自动离婚了!

这是咨询中很常见的问题。社会对此误传很广,以为双方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实是对大陆婚姻法律的理解不深所致。传说中的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实际上并不是“自动离婚”,而是说“分居长达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修复可能”的一种事实依据,进行诉讼离婚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从文字上分析,可知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离婚:一是感情不合;二是分居满两年。而且这两个条件有关联性,即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是前者的结果,互为因果关系。

如何证明分居满两年令人头疼,当然,不是没有办法,具体个案可以咨询律师。对法律理解不准确,只会浪费大好光阴。

分居都好几年了,法院居然判不离!

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就是开头提到的“规则”——“法律规定”在起作用。

对于具体个案而言,因双方实际情况的不同以及对案件的侧重点与争议点的不同,实务中,亦建议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咨询专业人士,方能更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是陈律师,欢迎一起微信探讨

Specialist-Lawyer。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状说:找大状,中小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文章,是《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是关于债务纠纷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导读:债务纠纷很多人并不了解很多,其实所谓的欠钱不还同样属于债务纠纷,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

  • 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

    行政法第3讲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到诉讼中)哈喽大家好,上一讲我们讲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通俗地讲就是我们能告什么?这一讲我们接着讲我们怎么告谁做原告谁是被告还有谁参加到诉讼里。通俗地说就是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诉讼?我们不仅要理解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确认规则,还要理解

  •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怎么填?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谨慎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防止企业因无法参加诉讼而败诉2020年1月20日上海高院与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业务或申报年报时,告知企业关于填报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的内容。2、企业可以将注册地址作为默认送达地址,也可以填写备用送达地址,企业填报的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鑫天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

  • 诉讼离婚多久开庭?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开庭时间需要等法院通知,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

  • 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

    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的起诉费是多少你好,一般不用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那些条条框框,看了八成会蒙圈的。最简单的办法,百度一下“诉讼费计算器”,把标的额往里一输入,直接就算出来了,不香吗?如果担心算得不准确,就多搜几个,挨个往里输入,保准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当然,非财产案件和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还是要参照一下法条的

  • 法庭离婚诉讼流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特别注意事项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解除婚姻关系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4、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5、办理离婚登

  •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向法院交多少诉讼费该交多少诉讼费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本婚姻律师之所以在此说明,是因为大多数打算起诉的当事人都会问这事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会首先审查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查看原告主张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如果没

  •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关于如何认定必要共同诉讼的研究必要共同诉讼(或称“必要的共同诉讼”)概念源自《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该条文实际上定义了“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两个概念,从该条文中“、”来看,必要共同诉讼无需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该合并审理。即,当事人至少

  • 法庭调解诉讼费怎么收?法庭调解诉讼费多少

    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承担近日,有人问到具体案件诉讼时,判决后法院的诉讼费如何承担?现就此问题整理如下:一、诉讼费承担一般性规定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1、败诉方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