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电子版
通过【合同多多】微信小程序,可下载doc文档格式不错乱!
委托代理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事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软件详细信息如下:软件名称著作权人
代理权限。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理甲方提出相关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代理缴纳相关申请费用,领取相关证书等。
代理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用元/件,共计人民币元整,此费用包含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拿到软件著作权后全额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同时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以上款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支付:
1.支票支付;
2.银行划账银行开户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3.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2.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得到其相关证书。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代理服务。
2.乙方应当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除本协议约定情况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
3.乙方应当在相关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将证书交付甲方,软件著作权办理周期为:自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乙方需按时交付,每延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十的迟延履行金。乙方违约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上述权利外,还有权采取解除合同、索赔等权利。
4.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事项未能得到批准发证(或者检测报告)的,乙方退还该项目的已收代理费。
本合同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其特别约定并与本条相冲突的,以该条款之特别约定为准。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不可抗力、责任和赔偿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日生效。
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协议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如协议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文本已于本协议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所转让域名)
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本身即当事人。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的情况下,由人数众多一方或者双方推举出代表(2—5人),代表本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2)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人。
2、法定代理人
(1)法定代理人是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下面有讲解,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诉讼,无须办理委托代理书,法定代理人的权限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只要能够证明自己身份与被代理人具有监护关系,代理权就成立。
(2)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和应诉;法定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法定代理人也应当履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诉讼义务。
(3)法定代理权随监护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4)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一般诉讼权利和特别授权中的权利
(5)代理权的消灭事由:
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死亡;因离婚或解除收养关系,监护人丧失监护权。
3、委托代理人
(1)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而有不同),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2)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供证据、出庭、辩论等一般性诉讼权利。
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节,提出反诉、上诉等。
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全权代理或者特别授权”,而无具体授权,则不产生特别授权的效力。
(3)权限消灭事由:诉讼终结;解除委托;代理人丧失行为能力、死亡等。
怎样委托自己的朋友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
谢邀!
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但如果你朋友符合一下条件就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代理人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个通过A证的法律爱好者(吃肥的麦穗)。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