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 > 事实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雇主怎样免责,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有损害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雇佣关系雇主怎样免责,雇主对雇工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受有损害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03 19:54:01 事实劳动关系 428人浏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侵权责任和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对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笔者认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损害的,应当对用人单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一种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制为基础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以雇佣合同为基础。雇佣合同是雇员根据雇主的指示用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服务,雇主向提供服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的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特定的个人关系,即在雇佣期间,雇员的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员工按照雇主的意愿所做的行为实际上等同于雇主自己所做的行为。 第二,雇主和雇员造成的损害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因果关系。虽然损害事实是由雇员直接造成的,但用人单位的作为和不作为,如对雇员的不当选择和对监督管理的忽视,是造成损害事实的主要原因。 第三,雇员在受雇期间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和其他物质利益,雇主承担这些利益,雇员也相应地得到报酬。

在完成雇主指派的工作的过程中,雇员可能会伤害自己。雇主是否应对这种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是过失责任还是无过失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对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侵权责任、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对员工的侵权责任有相关规定,但没有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民法通则》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规定。关于雇员损害赔偿案件中雇主责任的确定,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雇主是否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根据《民法通则》《一般侵权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来解决,雇主没有过错,即没有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雇主,过错责任适用于雇员。根据雇员过错的大小,雇主的责任可以相应减少,部分损失由雇员自己承担; 第三,雇主责任的性质是无过失责任,除非雇主能证明他有免责权,否则他应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作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以下是对雇主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的分析和阐述,以探讨在审理雇员损害赔偿案件中对雇员损害的司法救济。如果有任何错误,请批评并改正。

首先,雇主应对雇员在履行职责时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1988)民达字第1 《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问题的批复》号指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这是工人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任意违反它。”这种答辩精神对审理职工损害赔偿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雇主应对雇员在履行职责时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首先,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是受益人。根据公平原则,受益人和受害人之间应保持利益平衡。 第二,雇员为雇主做某些工作,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应提供适合服务的工作条件,如提供适当的生产设施、安全的工作场所和适当的安全工作系统,以确保雇员在完成工作时不受伤害。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确保员工安全的义务,导致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将不予追究

二、用人单位的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而不是合同责任

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工作时遭受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而不是合同责任。

原因是雇员要求赔偿的权利不是基于合同,而是基于劳动保护;雇主的责任不是由于他违反雇用合同而产生的义务,而是由于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所有普遍义务。用人单位侵害的权利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不是劳动者的债权。

第三,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雇主责任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的损害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根据上述意见,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用人单位的责任,以此为依据的权威案例为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1号公布的《张*起、张*莉诉张*珍损害赔偿纠纷案》。受理该案的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张锡真违章强迫劳动,造成劳动者伤后死亡,明显是主观过错,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被告的代理人违反了规定,犯了明显的错误,因此原告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获得了赔偿。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如何应对,“待机假”该如何应对

    孙小姐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工作,她原本计划利用春节假期和朋友们去南方,但在假期前一周,公司的通知毁了她所有的行程。通知称,由于公司与外国公司有业务往来,一些员工可能不得不在春节期间加班。“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进行协调,以避免干扰每个人的假期;但是一旦你需要加班,请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请确保您的手机一天24小时都开着。”最让孙小姐“不开心”的是,她还没有决定什么时候开始加班,加班多长时间,她

  • 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据此,在劳动的情况

  • 短期劳务用工协议书,涉外劳务用工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涉外服务就业

  •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哪个部门,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怎样确定

    法律咨询:如何确定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权限?律师回答道: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设立项目法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项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项目法人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相关法律知

  • 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

    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从内涵上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使用者和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与劳动相关的社会经济利益。它包括建立工人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实现工人权益(工作

  • 未婚怀孕男方赔偿多少,未婚怀孕男方应赔偿多少

    在爱情中,男女双方都承担更多的道德责任,这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女人在恋爱期间怀孕是由原被告的爱情观的偏差造成的,而不是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均无夫妻法律地位,不具备中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妇女有义

  • 工资拖欠多久是违法的,扣工资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1.休假扣除3倍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工人休事假,计算工资的公式为:(21.75天假期)日工资例如,如果甲的月薪是2175元,那么日薪是217521.75=100元。如果甲在10月份请了4天事假,实际上甲在10月份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工资为17.7

  • 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和量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认定

    一、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种犯罪都有重大事故,犯罪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有一种疏忽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1)不同的犯罪主体。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中负责和直接管理劳动安全

  • 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对员工的保护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中国,只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实际上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就适用劳动法。”因此,劳动法规中关于最低工资、最高工作时间、延长

  • 停岗留薪什么时候有,停岗留薪人员年限到了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可容忍的(1)工伤职工需要停工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2)停薪工作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不再享受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停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