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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09 10:30:02 事实劳动关系 162人浏览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出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如何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本罪与危险货物肇事罪的区别

虽然危险货物事故罪是一般主体的犯罪,但厂矿企业职工违反危险货物生产、运输和使用的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作为危险货物事故罪处理。

1.不同的主题。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职工。

2.不同的行为。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因员工或生产指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有关单位不重视劳动者安全,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情形。设定这一罪名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利益,惩罚那些违反《劳动保护法》的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为了惩罚因工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

(3)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1、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商业活动中,具有商业过失的性质;日常生活中的过失犯罪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因日常生活中的疏忽大意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共同过失。

2.不同的主题。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厂矿职工、铁路和航空职工;日常生活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不同的行为特征。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商业法规;日常生活中的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识。

二、如何惩治重大安全事故罪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恶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指:造成多人死亡;许多人受了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尤其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肇事者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如果有关部门或员工提出了许多意见,但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事故的;已经发生的事故,仍然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许多严重伤害,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等。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违法者的表现尤为恶劣。例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抢救残疾人或防止有害后果扩大,而只关心个人逃生或抢救个人财产,导致有害后果的蔓延和扩大;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陷害他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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