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比其他方面的证据更难收集,尤其是涉及婚外情和第三者过错的案件。那么,什么是离婚证据的收集呢?我们,无忧找律师网边肖,下面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能帮你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一、夫妻离婚证据的收集
1.手机信息
在离婚案件中,短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用作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比如在收集此类证据时,比如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暧昧短信,第三方发给你的短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第一,如果信息的收件人没有删除短信,直接存储信息,封存手机。然后,最好是去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
第二,删除案件相关短信时,短信运营商可以检索短信内容。采集时,可以通过运营商存储的信息打印出相应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手机号码和内容,并由试用时在场使用的工作人员签名盖章确认来源。
2.电子邮件
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使用已经在民事诉讼中得到确认。比如中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
收集时,首先要了解电子邮件的特点。电子邮件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电子证据。它的特点是每个电子邮件用户都必须有一封电子邮件,每封电子邮件都有唯一的用户名、帐户名和密码,电子邮件的第一部分携带发件人、地址和收发时间。但是如果这个信息被别人掌握了,别人可以用你的邮箱收发或者删除邮件。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直接修改收件箱中的文件并不容易,因为收件箱中的文件是只读文件,拒绝修改。即使保存,也只会改变它的位置,不会改变它的属性。
尽管如此,在实际审理中,还是有当事人质疑其真实性,所以我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一定要请公证员公证,注意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没有病毒攻击。而从打开电脑到查看邮箱再到打印邮件,整个过程都是经过公证的,书面证据材料连同装着邮件的旅行托盘一起提交给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承认邮件的内容。
3、MSN、QQ
网络聊天是目前流行的一种快速、经济的双向交流方式。离婚案件的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QQ聊天和办公室MSN。收集这两种证据相对更困难。
我们以QQ为例。都是指“一对一”的私聊。在收集网上聊天证据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内容的证据,即聊天对话的内容,以及聊天人的个人信息。当然,这个信息一般是虚假的,必须有收集到的互联网IP地址和互联网上使用的网络支持;二是电脑系统正常运行的证据,用来帮助证明网聊的证据是安全可靠的;三、其他附属信息,如IP地址、服务器、互联网账号等。可以与需要确认的一方连接聊天。
对于聊天内容,我们可以从双方的电脑记录中收集,并通过复制或打印的方式进行修复。如果已被删除或修改,您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复制或打印来收集。如果网络服务商不保存,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恢复被篡改的聊天记录。这些链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繁琐,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预约后公证。然后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
以上描述了电子证据的收集。那么,电子证据到底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呢?有人认为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应该是间接证据。有人认为电子证据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作为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4.音频和视频录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往往会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获取证据,因此这些证据能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可见法律强调获取证据的方法必须合法。当事人不择手段收取的,法院不予受理。比如偷拍违反法律一般禁令,比如擅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器进行窃听;还有未经授权闯入别人家偷拍、偷录;这些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所以不要不取证而导致你的被告侵权。
如果案件需要,可以采取一些法律途径,比如在自己家里记录对方,在一些公共场所获取当事人的信息。只要不违法,内容连贯的录音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5.传真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传真文件的证据效力有所保留。必须与其他证据相联系才能相互印证,不能以单一传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有人主张传真上面的号码和时间可以由传真机设定,可以根据需要完全修改。而且即使时间和数量可以通过电信部门的记录确认,也只能解决传真件的问题,而不能解决传真件内容是否真实。因此,当事人在使用传真时保存和收集相关信息,并出示其他证据以提高传真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应该有两份传真,一份原件在发件人手里,一份在收件人手里。如果当事人都向法院提交了自己的文件,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
二、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是否破裂的证据收集关系到夫妻能否判决离婚,而共同财产的证据收集直接影响到分割财产的多少
1.房屋
在实践中,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两种: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另一方手中,不予承认;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秘密购买财产,对方不知道具体情况的;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要么自己去接,要么委托律师调查取证。自己去的话,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收到你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查函,并携带其律师证到房产所在地房产部门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地产部门可以查询属于客户的财产。房产部门查询复制相关资料后,给你盖章确认。可以将这些盖有房产部门印章的材料提交法院作为证据。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非常困难。你有必要用一定的技巧弄清楚房子的位置和注册名称。如果是你一方当事人的名字,那就好办了。诉讼阶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如果不是你方的名字,那就不好说了,因为你还需要证明你方是房子的投资人。如果你在房子里没有任何信息,只知道房子存在,你可以关注对方的行踪,这当然需要你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但是,经过你的仔细调查,你可以大致
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是无法为你取证的,只能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度。一般情况下,你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你的申请,然后法官会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核实你的申请内容。而且相关部门配合法院的调查非常好。
2.存款
虽然夫妻生活了很多年,但有些当事人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存了多少钱。虽然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但它给取证带来了困难。
如果你只知道存款在哪家银行,却不知道账号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职。当然,你要看你遇到的是什么样的法官。如果你负责,他可以查到你在这家银行的存款。如果能找到,一定要让法官打印出整个存款明细;如果法官很忙,很难保证他会帮你查清楚。一般来说,你提供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不能查询。
如果你不清楚银行、账户、金额等。的存款,那么在实践中,法院不会受理你的申请,法院会告诉你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你无法查询。另外,如果你的存款银行有朋友,你可以请他们私下帮你查,但这是违法的,大多数人不会帮你查。
3.股票和基金等证券
要查询婚姻期间一方股票和资金的证据,也要向法院申请检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股票、开设资金的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交易密码等信息。
如果你只知道自己开了哪家证券公司,但不知道其他信息,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取。
如果不知道所有相关信息,会比较麻烦。当然,你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但一般法官会因为工作量大而不接受这种查询方式。所以建议你平日注意观察,及时保留一些信息,防止出现问题。
4.股权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且双方都涉及股权分割,则一方有必要向法院提供另一方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否则,会影响你的分割股权。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数据为依据。所以,这种情况下,必须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进行工商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询一般介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持股比例、股东变动等情况。自己查询的话,需要带身份证。也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在查询时支付相关费用,如打印费等。
5.保险
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发展,投资保险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保险利益问题再次出现。如果涉及到这个问题,就需要获取这方面的证据。在实践中,当离婚涉及到分割,人寿保险时争议最大,因为它涉及到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个人权利。但是,家庭财产保险自然是分割与财产所有权的划分。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往往知道家庭投保,但没有保单主张分割;或知道对方在外面投保,但不知道是哪家保险公司。这种情况下,如果知道是哪家保险公司,可以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向法院申请检索。如果你没有任何信息,法院很可能不会接受你的申请。以至于我们的证据无法获得。
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取证就是关于这个。如果你在实践中参与其他证据的收集,基本操作思路和方法基本相同。当然,如果有必要,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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