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 > 离婚 > 离婚证据>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2018,婚外情生子抚养费协议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2018,婚外情生子抚养费协议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5-11 22:07:56 离婚证据 145人浏览

法律案件的事实

一男一女通过网聊认识后“一夜情”。很快,女的说怀孕了。一个男的要求女的生孩子,给女的开了保证书,说如果女的生了孩子,男的自愿给女的每月1000元抚养费。如果二女儿真的生了儿子,她作为原告起诉私生子,要求A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一男一女提出以下要求:1。男女双方不同意为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2.某男同意每月为B女的私生子支付1000元;3.双方当事人均要求法院按照上述要求制作调解书。法院是否应该制作调解书?

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作出调解协议,因为调解协议是自愿的、合法的,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应当作出调解协议,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意见是,法院不应作调解书,作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评论和分析

法院不应根据双方的协议进行调解。原因如下:

首先,制作调解书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法院调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在程序上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应该合法。当事人不愿调解或继续调解的,不应强制调解;调解不成的,不应该长期决定,应该及时决定,以此类推。

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调解应该是自愿和合法的。调解的合法性是在调解过程中遵守法律,在调解协议的内容上不违法。调解协议的合法性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但不要求调解协议的内容完全符合法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调解协议违反法院调解相关原则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一)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外人利益的;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本案中,事实上,乙女起诉甲男支付抚养费,实际上损害了乙女丈夫的合法权益。因为乙女起诉要求甲男支付抚养费并要求法院为其丈夫保密,说明她有以下两个要求:一、乙女要求法律承认孩子是甲男父子所生,因为她要求法律支持抚养费1000元;其次,B-girl要求法院起诉其保密的行为,说明B-girl以后会欺骗自己的丈夫和身边的人,认为孩子是B-girl和丈夫的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其实二女儿还是要求丈夫在以后的生活中把一夜情生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要求丈夫抚养成自己的孩子。这显然是法律认可的事实和生活中的事实相矛盾,侵犯了第二个女丈夫的合法权益,也是玩弄法律的掌声,把法律当儿戏的行为。这种行为和杜鹃鸟在其他鸟的巢中产卵,利用寄主为其饲养小杜鹃鸟的行为是一样的。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必要给孩子找两个爸爸吗?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假设第二个女孩的丈夫是孩子的父亲(如果第二个女孩不起诉),现在第二个女孩起诉

其次,法院写的调解书违反了查明事实、明辨是非的调解原则。如果法院能出具调解书,要求男方支付1000元抚养费,则意味着男方与孩子的身份关系得到法律认可:即男方是女孩所生孩子的父亲。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私生子不是一男一女生的,而是一女一夫生的,那岂不是侮辱了丈夫?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院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 .当事人自愿原则;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3.合法性原则。认定事实、明辨是非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基本明确的基础上进行。该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不承担责任的当事人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查明二女儿所生的孩子是一男二女还是二女与丈夫所生,因此制作调解书违反了查明事实、明辨是非的原则。

再次,制作调解书违反了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结合本案可以看出,提起诉讼要求抚养费的是女B的儿子,而不是男A,所以女B有义务证明自己的孩子是男A的孩子,如果女B无法证明或者不想证明,就要承担未能证明的责任。那么,第二个女人的诉讼应该驳回。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不同意为私生子做亲子鉴定”。事实上,当孩子的父亲不清楚时,只有孩子的母亲可以同意亲子鉴定,而不需要男人同意或不同意。只要B女同意做亲子鉴定,即使问题很容易解决,目前B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所以只能驳回起诉。

第四,制作调解书违反自认的效力规则。如果法院调解书明确写明“男方同意每月为乙女的非婚生子女支付1000元,那么乙女所生子女被法律认定为甲男的子女,即甲男是乙女所生子女的父亲,属于意外。但这显然是身份关系的自证,身份关系的自证,如婚姻关系案件、亲子关系案件、赡养、继承等案件,不能适用自证规则,自证不生效。原因是这类案件涉及到社会的基本伦理价值和基本人权的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因此,法院不能将这一条纳入调解书。因为交抚养费的前提是女B生的孩子是男A的“种”,如果不是男A的“种”,怎么会有抚养费呢?俗话说:没有头发的皮肤会附着什么?

综上所述,法院不应该为他制作调解书,而应该说服他撤诉,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非正常手段取得的证据,欺骗手段获取证据

    外遇确实是一种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财产为分割,时,应当照顾无辜的一方,但这种过错对夫妻财产侵权影响不大。原因如下:(1)婚外情不是民法典规定的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要件之一,过错程度较小,给予法律上纠正的机会;(2)由于客观原因,能够获得的证明一件事情的证据会非常有限,除了一件或几件事情,而且证据构成的情节相对较小。因此

  • 被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夫妻双方约定行政离婚的,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予干预;双方不能就离婚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

  • 非法取证能作为证据吗,婚外情找人捉奸拍摄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

    无论是什么案件,证明案件的证据都需要具有合理合法的性质。被抓强奸婚外情的人拍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被抓婚外情的人拍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公民的性生活属于个人私人活动,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他人不得窥探、调查、偷看、擅自发表、非法利用公民性生活,否则构成侵犯公民隐私权

  • 偷偷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微信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离婚损害赔偿中,如果丈夫出轨,妻子可以获得一定的离婚赔偿。丈夫和小三偷拍的视频可以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吗?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偷拍丈夫与小三的视频可以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进行质证吗偷拍丈夫和小三的视频可以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第63条证据类型证据包括:(a)各方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5)电

  • 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家暴禁止令,财产所有权纠纷属于婚姻家庭案件吗

    婚姻家庭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1)离婚案件:(一)结婚证。2.离婚原因的事实证据;3儿童情况证明材料;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财产已经转移的,应当提供转移地点的相关证明;双方经济收入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材料;已

  • 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家暴禁止令,财产所有权纠纷属于婚姻家庭案件吗

    (1)离婚案件:(1)婚姻关系证明;2.离婚原因的事实证据;3儿童情况证明材料;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财产已经转移的,应当提供转移地点的相关证明;双方经济收入证明材料;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提供医院

  • 出轨的证据有哪些,夫妻一方外遇出轨要有哪些证据法院才会认可

    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外情成为婚姻的最大杀手。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是一定的,法院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认定一方出轨?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一方外遇出轨要有哪些证据法院才会认可首先,丈夫有没有外遇,一定要有

  • 什么是重婚罪,怎样构成重婚罪

    当今社会,有钱人喜欢“包二奶”,有的会炫富。那么包二奶算不算重婚罪?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何收集证据?无忧找律师网边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钟:对于婚外情,追究法律责任有两种情况:1.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2、不以夫妻名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重婚罪属于自诉犯罪,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提起。构成重婚罪的,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离婚时需要向无罪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 出轨要哪些证据,离婚出轨证据如何搜集

    因婚外非法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无过错方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无过错方必须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因此在此类离婚诉讼中证明对方过错的离婚证据尤为重要。证明过错的婚内离婚证据通常是隐藏的,所以很难收集到这样的离婚文书。在离婚诉讼中,无辜一方往往因证据收

  • “捉奸”未必在床:浅议如何在离婚中合法调查婚外情证据

    《捉奸》可能不在床上:关于离婚时如何合法调查婚外情证据盗窃音像资料、恶心的短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文件,这些看似婚外情的“铁证”,可能在法庭上不被受理。目前,由第三者引起的离婚比例已经占到离婚原因总数的56%以上。当丈夫有婚外情时,合法婚姻中的女性通常会想方设法获取“奸夫淫妇”的证据,不仅是为了出口恶气,也是为了在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