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翻墙逛P站被抓,获刑1年6个月
最近想逛X站,无奈有心没胆,怕被请去喝茶,百般聊赖之际,惊讶的发现,原来我国还真的有人因为翻墙逛P站被抓。
话说,北京某大学大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孙某,出于个人癖好,经常利用QQ群、百度云盘等购买儿童视频;由于他的英语和计算机技术很好,便自学翻墙技术,在P站等多个网站观看并下载相关视频。2016年,国际范围内对儿童色情的打击力度还没有现在大,各位粉丝相当熟悉的汤不热,在2014-2018年间一度成为儿童色情最猖獗的社交平台。很多网站,例如P站等,都有VIP专区,由于不满足于普通用户福利,为了获取P站等相关网站的VIP,孙某就开始上传自己手中的影片,用作交换,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自己想要的VIP片源。
2016年3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接到公安部通报线索,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移民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多个境外隐藏网络空间上发布了大量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经过美方初查,发布者的IP地址显示为北京。通过几天追踪,北京警方终于找到了美方通报的、已经成为色情网站“VIP”会员的嫌疑人。一审法院认为,孙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其在网络上传播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应从重处罚。结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量刑过重,孙某有立功表现。孙某到案后曾试图检举揭发他人,但经核实,属于侦查机关此前已掌握的线索和其如实供述的内容,不符合立功情节。三中院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上内容来源:新华网-时政,原标题《自学技术传黄片,优等生获刑》因此,给众粉丝提个醒,别在电报群、推特等平台上传小视频,一旦上传达到一定数量,就有可能被抓。而vpn不存在绝对安全的说法,毕竟它的工作原理是节点中转,任何一个节点都有可能暴露IP地址。因此,在外面时,要知道哪些能看,哪些不能看不能转发不能评论,才不用去喝茶。
你还敢随便翻墙访问境外网站吗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有时需要访问境外网站,部分境外网站可以直接通过输入网址等方式登录,比如国外的大学网站等,直接访问这些网站是不违法的。但部分的境外网站无法直接访问,如推特、谷歌、赌博平台、色情网站等,为了访问这些网站,部分网民通过下载安装“翻墙”软件进行访问,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新闻媒体近期也报道了个别网民因下载“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
一、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违法案例
案例1:2018年8月至12月,朱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安装蓝灯(LanternPro)翻墙软件APP,连接自己的宽带进行翻墙上网,2018年底被广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查获,认定其“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对朱某处以警告并处罚1000元。
案例2:2019年2月,陈某向他人购买“Shadowrocket”翻墙软件后,便将该软件下载至自己的苹果手机中,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色情网站。2020年7月,湖南常德津市市公安局排查发现陈某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的违法事实,对陈某予以警告处罚。
二、法律禁令及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1996年2月1日实施,1997年5月20日修订):
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
:违反上述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根据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接入单位的意见,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合法访问境外网站的提示
国家明确规定,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翻墙软件”。作为公民,应当:
合法访问境外网站,严禁违法安装“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严禁访问境外非法网站;
做到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依法上网!
那些翻墙的人要注意了
那些翻墙的人要注意了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在我国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其中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上述规定,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可见,我国是明确
“翻墙”这种行为的。
没有开玩笑!
以前以为只是提供工具违法
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
没想到这件事本身也违法
附上处罚信息官方链接,在下面图片中
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就能打开
网上还有一张配套的图
这个人一周内翻了487次
我就纳闷了
这兄弟7天487次
平均每天接近70次
你是上外面干啥了
能整的这么频繁
愣是引起民警注意
你就上外面学外语
这么频繁不休息
身体也吃不消呀
在这里我给大家找到几张相关的图片!
相信大家最近都有看到过一个新闻。
说的是常德一男子自2019年2月开始,就购买了一款【翻墙】软件,用于长期浏览境外成人网站。
至于浏览境外成人网站的目的,我猜这哥们是为了学英语。
...
根据相关规定,这哥们因为私自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互联,被予以警告处分。
其实我们国家在这方面
早都已经有相关规定
使用非法VPN“翻墙”是违法的,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联网必需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不得非法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也明确表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因此使用非法VPN是违法的。
那么如果企业经营中需要使用国际联网专线怎么办呢?
根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企业可以向设置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申请,并且所申请的国际联网专线只能企业内部使用,不能用于经营电信业务。
相关法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设置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向用户出租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专线,并集中建立用户档案;该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专线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用于点对点的通信,并仅供用户内部使用,不得用于经营电信业务。
到这肯定就有人会问我国有没有合法的VPN?
答案是“有”
,目前只有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来申请的海外服务器对接服务才是合法行为,但这个合法的VPN个人不能申请。而私自使用VPN服务就是上述条款中的“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就像案例中陈某一样,在手机中下载一个VPN软件链接到境外网站,就是违法的。在国内小网站或电商平台上兜售的VPN都是非法的,因此绝对不要相信卖家宣称的有资质,自己是合法的说法。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基础法律常识是,只要不传播、不制作、不出售,自己在家看片的话,是不构成违法行为的。
这一点B站的罗翔老师已经解释得非常清楚,建议大家多多学习。
但这件事的重点不是去成人网站学英语,而是使用了【翻墙】软件。
我敢说现在很多人的观念是,只要我没有搭建“翻墙服务”,并用来盈利就不违法,只要我不去境外网站发表不当言论就不违法。
但是我想说,这个观念是完全错误的。
工信部其实很早就明确规定,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是不得自行建立或者租用VPN的,VPN早就被正式列入监管范围。
为啥要这样规定,其实是为了防止网友在连接境外网站的时候,在境外论坛、网站发布一些不实信息和言论。
大的层面上来说,防火墙的存在有其现实必要性,毕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至于这样的规定对不对,应不应该,不是这篇文章讨论的重点。
可能有人又要问了,如果我是工作原因,需要【翻墙】去查阅一些资料,这个也犯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法律已经明文规定,“耶稣也改不了它”。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国内使用了翻墙软件,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学英语】也好,查阅资料也罢,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搭建翻墙软件牟利的自然不用多说,实打实的灰黑产业链。
这触犯的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这是一条入狱小技巧,大家记得记在小本本上。
其实关于翻墙被处罚这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报道一起被处罚事件。
今年5月份,就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最后被警告罚款的例子。
再次郑重地提醒一下大家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万万不要轻易“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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