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引流推广犯法吗(微信引流属于什么罪)
大家在微信群、朋友圈中
会经常看到促销广告
各种品类的商品都有
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低价打折的商品
特别是知名品牌
“清仓大甩卖、一折倾销”
等字眼
更是刺激网民蜂拥而至、热烈追捧!
价格这么便宜,简直不要钱!你遇到过吗?
近日,无锡江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当地知名品牌服饰企业海澜之家被人在网上
仿冒品牌,销售冒牌服饰,赚取非法利益。
不法分子手段方式十分巧妙隐蔽,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海澜剪标”、“海L之家”等带有误导性、迷惑性的冒牌标识图片和文字。
经向企业核实,上述网络平台所兜售商品都不是该知名品牌的商品,均为仿冒产品。
经深入调查,警方确定江阴申港的黄某、缪某和华士的张某等三人为仿冒商品信息的发布者。
查明该三人是通过广州的一个名叫“云某优选”的购物平台,申请注册为店主。
虽然名义上是“店主”,但黄某等三人实际上并没有开店,手头也没有仿冒商品,他们只负责将“云某优选”平台上的仿冒商品链接或广告分享到朋友圈和微信群,进行网络推广,为平台拉人引流,吸引网民购买仿冒商品。一旦有人通过链接购买仿冒商品,平台就会给“店主”相应提成。
他们主要是利用该平台,通过邀请加入、线上拉新、开课培训等方式发展新会员,并让他们积极出钱成为云某优选的店主,普通店主可以通过邀请新店主,利用他们做线下逐级晋升。
根据某平台的奖金制度,不同级别的会员有不同的计酬方式。VIP店主可享受其团队(店主)佣金的24%,直属VIP店主的团队佣金的8%;服务商可享受团队所有店主的销售佣金的15%,直属服务商的团队佣金的3%。总之,若想赚钱,就得不断地发展下线,让下线再继续发展下线。
据违法人员供述:该购物平台有一个“优品剪标”的会场,标识使用的是“海*之家”,
但是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是仿冒品牌。
由于打上品牌的剪标商品卖得特别好,钱来得更快更稳,所以三人为了赚取平台的提成,在明知是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下,仍为平台打广告发链接,发布相关仿冒商品信息,谁知没干多久就被警方发现了,收益也就两千多块钱,真是后悔莫及。
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这些平台的店主曾经因为侵权被举报过,为了规避法律惩处,一方面,平台把品牌模糊了,改成了“优品严选”;另一方面,店主在转发的时候虽然不直接打出海澜之家的品牌,但是却打出“男人的衣柜”
这种带有很明显暗示的宣传标语,来吸引网民购买赚取提成。
不少网民看到店主发的广告链接,误以为是真正的海澜之家等品牌服装,结果收到货后才知道上当受骗。
三名违法人员虽然没有直接买卖仿冒商品,但其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商标法》,
被处以行政拘留,并按照非法获利金额相应倍数,予以经济处罚。平台相关问题也已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并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频发多发的网络违法乱象,江苏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提升管网治网能力,对侵害企业和民生的涉网小案露头就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江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持续深入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对突出网络乱象开展体系化整治,加大对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传输、支付结算等重点环节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同、企业配合和群众参与的多元化、立体化网上秩序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维护网络安全,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群防群治,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向更高水平发展。
警方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2、《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七项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常州网警
东北网5月12日讯
(房建超记者包海多)近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打掉两个为诈骗“吸粉引流”窝点,共抓获涉案人员17名,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
17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图片由警方提供
警方收缴犯罪嫌疑人使用工具。图片由警方提供
4月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经工作获悉,齐齐哈尔龙沙区居民从某、刘某等4人正在实施为诈骗“吸粉引流”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周密部署,犯罪嫌疑人从某、刘某等4人当日全部被抓获归案,民警当场查获涉案电脑3台、银行卡10余张、电话卡20余张、作案手机6部以及大量密密麻麻的通讯录,在大量证据面前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违法犯罪事实。
经办案民警对案件的深度攻坚,成功掌握了以高某为首的另一为诈骗“吸粉引流”窝点,来不及休息,集结警力后,民警驱车连夜赶往长春开展抓捕工作,1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经讯问,两个为诈骗“吸粉引流”窝点均以高某为首,以冒充招聘公司工作人员的方式,招聘线上兼职人员,通过电话将应聘意向者引流至诈骗团伙指定的QQ群或微信群,每成功“引流”一人提成10元至50元不等。
目前,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已依法对1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
“吸粉引流”是一种新的诈骗手段,嫌疑人通过微信或QQ,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而后诈骗团伙集中对被“引流”者实施诈骗。请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的微信或QQ,也不能盲目点击陌生人发来的网址链接,更不要轻易转账。
软件引流推广怎么样(引流推广犯法吗)
本人前后接触了两款引流软件,累计交了3800元左右的智商税,一个软文引流一个软件引流。
那软文引流就是跟你玩的软文,从你刚接触他们的业务员就开始软你了,月均引流3000+,达不到全额退款,签合同滴。啊~好厉害!这个“均”字用的好,得圈起来重点考。可能在你全年的最后一天突然引流三万六个粉让你感受下引流粉魅力,也可能在你公司倒闭的最后一刻给你个“客户排队”逆袭的惊喜———梦醒了。至于合同更是扯淡了,营销上已经软了你,合同只不过给你被软上个保障,俗称“保障双方权益”。厉害!我是彻底软着退出的…
看着业务员那引流效果,真厉害,你跟着学你没效果:看教程;看完教程没效果:号没养好;养好号没效果:你没听课…总之“别人”都行你不行,“别人”是谁?能学习下吗?不行的!!“你有好的引流方案你愿意分享吗??”—————那个业务员朋友圈中的“别人”,永远是神一般的存在我心里,指导着我去交钱去买他们的软件去做代理,然后跟着他们一起去推送“别人”的引流效果,来继续吸引和我一样的小白掏钱跟我做重复的事……而我最初想要的引流效果呢?(托腮思考)
那个软件引流更不靠谱了,软都懒得软你了,直接就是“我们都行你不行”,“你要想行就买软件、做代理”,说白了,软件引流是有一套设备在那的,那是引流给人看的,那是引流给代理看的,就相当于我每月投出一万块收益两千块,我只给你看我每月收益的两千块,不给你看我投出的一万块,你要想像我一样每月收益这两千块,就买我的软件呀,做我的代理呀,我教你怎么做呀~
说白了,引流真要像业务员广告的那样效果,你干啥你干不起来?不要说什么术业有专攻,你有那引流效果你还卖软件?你有那引流效果你还愿意教别人?
还一种更扯淡的引流就是一键发送,连账号都不用的,然后就有粉来加你了,我是感觉这种超级牛逼的东西档次太高,我受用不起。或者我用一百台手机养一百个微信号,在背后玩群控加人的效果要比它更好。
你想赚客户的钱,有没有想过谁想赚你的钱?永远不要忘记你花钱的目的是干嘛的。哎?我想要的引流效果呢?
互联网时代,拥有大量
粉丝流量,
就相当于拥有
劳斯莱斯!
一个粉丝
流量为王
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流量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网络引流”由此诞生——网络引流就是指吸引
网络流量
,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种信息,增加网站或自媒体账号的
访问量。
“引流秘籍”、“引流宝典”、“引流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崛起。
但是,“网络引流”有没有法律风险呢?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孟州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赵某组织赵某杰等8人
购买600余张实名手机卡
,注册大量
抖音账号
,虚构女性身份
上传“美女”视频
吸引网民浏览
,以2-3元不等的价格
“引流”到指定交友账号
,使“粉丝”进入一个又一个
该团伙利用交友账号向“粉丝”们
所谓“男性增粗增大剂”、“延时胶囊”等
假冒伪劣商品
许多被精准“引流”过来的网民一时经不起诱惑,为
虚假广告
所蒙蔽,掏钱买货,等货到后才发现
上当受骗
该团伙将精准“引流”来的客户“转卖”给其他微商,共同“致富”。更可恶的是,他们还把“引流”来的网民信息卖给
黄、赌、骗犯罪分子
,作为重点培育的
“肥羊”
由于“精准”,被吸引来的网民无论对于
想要卖货的微商
,还是
想要行骗的骗子
来说,都是
砧板上的肉、圈里的羊
,只有挨宰的份儿!
不过还好,这么可恶的犯罪团伙最终还是
落到了警察叔叔的手里
经查证,该团伙自今年4月份到7月份,短短三个月获利
20余万元
犯罪团伙使用的手机▲
足有上百部▲
河南省焦作市孟州网安部门对赵某杰、赵某丰2人以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立案调查;对
提供600余张实名手机卡
运营商代办人
张某杰、陈某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分别给予
罚款5千元、1万元
的行政处罚;对负有
监管职责
电信运营商孟州大定路营业厅、会昌路营业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以
的行政处罚。
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网警提醒
“引流”
入行门槛低
,操作简单,
获利巨大
,监管缺失,极易
“走火入魔”
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网络帐号
需要使用实名
手机卡认证
,违法犯罪人员在手机卡假实名认证过程中使用其他人员个人信息,涉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是引流的“粉丝”如
被犯罪分子利用
,成为黄、赌、骗等网络犯罪的
捕猎对象
,“引流”人员将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是使用
等辅助工具引流,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将涉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等违法犯罪。
在此,网警叔叔正告以此营利的群体,切勿
从事网络黑产
图片|网络截图
素材|河南网警
编辑|王燕燕
帮诈骗团伙引流怎么判(引流让人加联系方式犯法吗)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葛熔金
拉人进微信群是常事,但明知会导致当事人受骗还要拉人入群,就可能触犯法律。温州瑞安市法院日前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
2020年5月,李某光、李某里(另案处理)等成立武汉美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他人组建的股票微信群引流。该公司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这些微信群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电话推广、添加微信的方式将客户拉入群,并从中获利。公司的业务员将客户拉入股票微信群后自己退群,公司以拉入群的客户数获利,累计获利28万余元。被告人郭某2020年5月起在公司任业务员,一个月后成为经理,个人累计获利2.5万余元。
2020年7月,郭某组内的业务员夏某(另案处理)将被害人姜某拉入某股票群,有个叫“老罗”的人在群里授课,自称做了十年私募基金,可以带大家炒股,推荐一款APP。据被害人姜某介绍,这个APP里的股票数据、走势与正规的一样,他还试探着充了一万元,发现能提现,于是在2020年8月3日至18日充值520万元,但8月19日发现无法登陆。报案后,郭某次月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刘威
1月7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2020年11月,白云区公安分局接到多起市民举报,发现辖区内存在一个为境外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分子精准引流的团伙。
该团伙以推荐股票等理财产品为由添加股民微信,获取信任(简称“圈粉”)后将股民信息倒卖给诈骗分子牟利。经查,该团伙作案手法为,先开设工作室,购买大量工作手机、工作微信号,为后期“圈粉”活动奠定场所、人力、账号及信息物料支撑。后冒充证券公司或股票软件客服,并利用AI客服电话服务,拨打随机生成的电话号码,广撒网式地电话联系市民。若有市民添加了引流分子的微信,便继续以所谓的股票内部信息为诱饵获取信任,并拉市民进入所谓的投资交流群,再在各类QQ群、微信群发布广告,兜售“圈粉”服务和股民微信群。之后,将组建的微信群群主权限转让给境外实施虚假投资平台诈骗的团伙,按群内股民人数收取费用。
12月9日,广州警方发起收网,对位于白云、天河、增城及清远市的5个目标窝点及冯某等7名核心人员实施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捣毁窝点5个,现场缴获股民信息、微信号等电子数据和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1月,番禺区公安分局接到王某等多名事主报案,事主均怀疑在微信群内被他人以购买股票等理财产品为由诈骗。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一个位于佛山市以正规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实则为境外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分子精准引流的团伙。
经股权穿透,发现该家公司的老板名下有多个拥有类似业务的公司。办案民警随即将以上公司纳入侦查范围。该团伙的作案手法是,先从证券等机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推荐股票等理财产品为由精准添加股民微信,“圈粉”后将股民信息倒卖给诈骗分子牟利。该团伙利用AI电话客服服务广撒网式地电话联系市民,通过第三方购买股民个人信息进行“圈粉”。
12月9日,番禺区公安分局发起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8名,捣毁窝点4个,现场缴获股民信息、微信号等电子数据和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经初步估计,该案的侦破至少带破100宗诈骗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市民趋利的心理进行诈骗活动,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采写:实习生郭美婷南都记者向雪妮通讯员王秉新张毅涛陈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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