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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律师费是多少钱?遗产继承律师费一般多少钱

无忧找律师 作者:琼音盛2021-11-26 07:38:13 诉讼 75人浏览

北京市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费用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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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者死亡后必须开始继承。法定的继承权,仅仅是继承人所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其没有死亡,则不会产生继承关系,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要实现遗嘱继承权,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且被继承人死亡,否则不会发生遗嘱继承关系。如果父母亲健在,其不动产的子女无法继承。把自己的财产赠与孩子是可以的,但是这种行为叫做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任者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继承人在世时个人所有或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合伙财产不加分割的,不得作为遗产继承。这种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的部分才是遗产。所有非法所得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首先将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时,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应当符合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其效用。对不适宜分割的遗产,可采用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式处理。

无公证遗嘱的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冲突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无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法院对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根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

财产的继承,在生活中需要合理的法律条件,否则,对其问题的处理就会陷入一定的困境,因此相关当事人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合法的操作,但是遗产的继承也会存在一些争议,因此,自己要注意到其中的规定,进而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有律师在线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继承案件的诉讼费应该按照被继承遗产总额收取吗

案情:某甲妻子早年病逝,生前育有一儿一女。近日,某甲也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除了留下一张200万元的借条之外,没有别的遗产。某甲的法定继承人仅有儿子小甲和女儿小乙,而儿子小甲怠于行使债权,于是女儿小乙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200万元的债权,要求其中的100万元债权归自己所有。

而当小乙按照诉求拟好起诉状之后,要求法院判令自己享有100万元债权立案时,法院立案庭却要求小乙缴纳标的额为200万元的诉讼费,即22800元。而原告小乙则认为,我只要求自己的份额,为什么要按照被继承遗产的总额缴纳诉讼费?那么立案庭的做法是否正确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因此,如果按照原告的要求,100万的标的额,诉讼费应当为13800元,但是法院则要求按照200万元的遗产总额收取,是否正确呢?

法院的解释是:原告要求分割遗产,而分割遗产是针对整个遗产范围进行的,不可能仅仅分割其中一部分而不处理剩余部分,因此必须按照遗产总额收取诉讼费。

但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而且也没有相应的关于遗产继承案件的收费标准。因此,各个法院在立案收取诉讼费的时候,做法不一。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性的原则来理解,原告仅主张自己应当获得的部分份额,因此应当承担相应份额的诉讼费;而对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原告并不想主张,在诉求里也并未提及,本着“要求什么审什么”的原则,法院应当针对原告的诉求去审理,不能漏判也不能超判,因此,原告仅应承担自己要求份额的诉讼费,并无不当。

同时,根据相关审判案例,例如(2019)浙0110民初16242号,以及(2019)陕0113民初9209号和(2019)陕0630民初305号,均是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收取相应诉讼费。

因此,继承案件的诉讼费按照继承人要求享有的份额收取诉讼费较为合理。

遗产分配律师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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