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阳光下的法庭》传播了社会正能量,该剧中李省长为了给各行政单位树立依法行政的榜样,在一个农民状告省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亲自出庭应诉。且轻装简从,以一个普通公民身份出席法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与农民丛师傅坐在一起握手交谈,宛如朋友间的会面;省高院院长白雪梅工作方式民主、柔中带刚,有过人的智慧和强烈的使命感,既有作为高院院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徇私枉法的职业操守,又有面对问题绝不回避,勇于担当的坦荡和豪迈。不得不说,这是一部比较理想化的电视剧,道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美好期待和向往。剧中鹿鸣律师为父申诉,但申诉材料中没有关键证据,只有被害人许敏母亲诉说当天晚上对女儿打电话,由此推断当时许敏应该在使用手机,而所有案卷材料却没有任何关于手机的记载。白雪梅对此非常慎重,尽管自己是当年合议庭成员之一,却首先把个人得失抛之脑后,亲自去张大年(鹿鸣父亲,冤案受害者)服刑监狱探视,询问其悔罪认罪表现,发现异常后,召开党组会,力排众议,说服其他党组成员同意该案申诉立案。其中有一段话,让人动容,“司法的公信力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正义彰显,使弱者得到保护、让惩恶者得到惩罚、让善良不处不在,如果我们连面对问题的勇气都没有,何谈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又从何而来?”
如此作风严谨、办事细致,视公平、正义如生命的人也会卷入错案旋涡;一直视该案为铁案,自认为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差池的原检察官,后辞职做了律师的宁致远(律所主任)听闻后几近崩溃,喃喃自语“这怎么可能呢?太不可思议了”,且几次因此晕厥在地,想当年,他可是站在公诉席上振振有词,义正辞严的说,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依法应该予以严惩。就是这么一件公检法三家都认为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且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公安办案人员不详,检审组合可是超豪华阵容,原退休高院院长,现在职高院院长,从检察官队伍中辞职的现滨海市顶级大律师)的所谓铁案,却因为一案两犯的出现,被证明是一桩错案,这无疑给几位司法界大咖几记响亮的耳光。痛定思痛,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不得不重新思考司法机制的问题,这也就是现在所一直倡导的以审判为中心的缘由所在。不以庭审为中心,直接以案卷材料的审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忽略侦查审讯环节,难免会出大问题。笔者在省高院工作期间,曾写过《试论冤错案》,其中重点探讨过以庭审为中心的意义所在。
一件冤案给受害者,特别是因此而身陷囹圄长达17年之久的蒙冤者带来的伤痛是无法估量,也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人生中能有几个17年?特别是那段最为宝贵的17年,本来可以奋斗让生活更加美好,却因此而家破人亡,华发早生。哀莫大于心死,活着如行尸走肉。也因此而一直生活在压抑、怨恨和痛苦中的鹿鸣律师听闻父亲可能是被冤枉的后几乎不能自已冲进大海,歇斯底里的吼道“妈,你听到了吗?我爸没杀人,他是被冤枉的。”……
一件冤案给司法者带来的冲击和创伤也是不忍直视的,同时也是一块试金石,考量每一位涉案司法者直面问题的勇气、胸襟及荣辱得失观。剧中宁律师(原公诉人)自责不已,几次向鹿鸣道歉,情绪崩溃而身卧病床;主动担责的东方省高院院长白雪梅动情的说,如果打人骂人能解决问题,我倒希望能被人打几个耳光;已经退休的老院长(原张大年案的审判长)也痛心疾首的说“一世清名、毁于一旦。从没办过错案,快退休时却办了一件错案”;立案庭庭长成立栋知悉后着急忙慌的找到院领导,说该怎么办?会带来哪些影响,会不会被追责?常务副院长对此说,在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再考虑个人的得失啊……
一件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因为客观条件的诸多制约和办案人员认知能力的局限性,稍有不慎,错案就有可能产生。因此,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公诉审判三个阶段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其意义不言而喻。在面对公检法三家强大的公权力面前,犯罪嫌疑人显得异常脆弱和无助,即使法律赋予了其种种权力,在没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也不能得到正确和有效行使。因此,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提高其应有的司法地位,共同为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构造牢固、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绝不应成为一句空话。该剧中东方省高院无论是关于阳光平台上线而征集优秀律师意见,从优秀律师中考选法官,还是律师专用通道的设置等等,无不体现了对律师的尊重和呵护。
司法的文明和进步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令人欣喜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司法生态已经在悄然发生着改变。笔者前几天去成都市中院递交一份材料,来到诉讼服务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律师通道,进入此通道,法警查验律师证即允许通过。来到立案服务厅,走到导诉台,一名司法工作人员询问你办何事宜,并帮你取好号,告知你叫号等待等等。整个立案大厅井然有序。交好材料后,顺便去参观了下审判大楼。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二楼大厅右侧设置了指示牌,上面标明“公诉人、律师阅卷室”。其中几个审判庭开着灯,有人陆陆续续进入,应该是即将开始庭审。审判庭外面设置了几排座椅,供人休息使用。整个审判楼看上去庄重,具有人性化,又不失威严。从成都中院回来的路上,想到前不久去四川省高院办理再审立案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该院地面停车位有一片区域设置为律师专用车位,让人倍感温暖,由衷点赞。
最后,笔者有必要重申,《阳光下的法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司法大剧。理想和实现往往存在较大差距,但司法实践中,包括员额制改革(改革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成败由历史来评说)在内的种种举措,无不是以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平公正为目标。司法改革已经在路上,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第一天
5月6日,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恢复开放。受疫情影响,省法院于1月29日对外发布通告,疫情期间关闭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大厅,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省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诉讼服务工作。
随着武汉离汉通道开放,全市整体降为低风险区,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一级降为二级,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步入全面恢复的正轨。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湖北经济疫后重振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决定于5月6日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
为做好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工作,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诉讼环境,省法院进行了精心准备: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全面卫生消杀,厅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疫情期间自我防护指南”;为减少人员聚集,在诉讼服务大厅外设立专门等候区,对大厅实行人员限流;为加快诉讼服务大厅人员流动,除在接待窗口增派接待人员,还增设涉疫情案件专门接待窗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领了健康识别码,安装了身份证识别仪,配备了人脸体温识别机和全身雾化消毒机。详尽的前期准备为诉讼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增添最强“保护伞”。
5月6日上午8:30,当事人和律师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经过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完成身份信息采集后,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外大门,进入等候区排队等候。在听到叫号系统的叫号声后依次到大厅入口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接受常规安检,经导诉人员的指引进入相应的业务办理区办理相关业务。
恢复开放当日,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案件再审申请48件,案件查询17件,阅卷申请17件,收转材料1件,收缴诉讼费3件,法官接待案件3件,律师接待咨询6件。全天接待来访人员累计157人,12368接听群众咨询电话72通。整个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安全且井然有序。
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省法院再次温馨提醒:所有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来访人员请如实登记个人信息,按照指示牌或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进入相应的等候区,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事务办理完毕,请即刻离开诉讼服务中心。
作者:罗小小龚卓越
编辑:付诗雨
核稿:邓昭玲
一通来自法院的电话,竟让她以为遇上了诈骗
现在大家的防诈骗、防骚扰意识已经提高了很多。
加之手机软件的识别功能,很多一看被标记了诈骗、骚扰的电话,一打进来就被大家决绝而痛快地挂掉,并顺手送他们一个黑名单。
而老百姓接到诈骗、骚扰电话的概率比接到法院电话的概率高得多的多。
所以,当法院真的打来电话时,可能会被误认为是诈骗电话或者骚扰电话而遭反复挂断。
近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电话联系到一个十几年前遭遇诈骗的受害人。本想告知受害人当年的被骗款项已追回,需要受害人到法院来领钱。
然而,你猜怎么着。
法官话都没讲完,受害人以为又遇到了骗子,把法官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啪”的一声切断了自己的“财路”。
电话那头的法官一脸茫然,又哭笑不得,毕竟他还要继续给这位受害人打电话让他来领钱这都什么事啊...
不过当事人这种反应也可以理解,毕竟十几年前的事了,当事人自己可能都忘了。
虽然开局不利,我们的法官还是要把工作进行下去。
可多次拨打受害人的电话后,换来的却是“你这个骗子,怎么这么执着……”。
不过,通过法官的耐心解释与沟通,最后还是打消了受害人的疑虑。后来,受害人从外地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好了领款手续。
当然,受害人也向法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
接到自称法院的来电,误认为是诈骗也是合乎情理的。
毕竟,冒充法院进行诈骗的案例真的是太多了。
常见套路是:说你涉及一个案件,账户将会被冻结,需要将存款转至安全账户;或者说你被错误列为案件人员,账户将会被错误冻结,需要提前将存款转至安全账户……
你要是有疑虑,对方还会把你的个人信息说出来让你核对,身份证号、住址、家人姓名个个分毫不差。
虽然诈骗套路不复杂,但是总有受害者“前仆后继”地被骗。
相关部门也曾一度宣传,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就是诈骗。
后来发现这样宣传不恰当,搞得真的公检法通知当事人时容易产生误会。
今天无坑君主要还是说说自称法院的来电。据统计,冒充法院的诈骗电话比冒充公安局、检察院的要多。
法院的来电一般都是关系接听人切身利益的,该有的警惕要有,但一定不要只挂电话不核实。
法院的来电可能是告知去法院领取文书、到法院提交资料、核实相关案件事实,而绝对不会直接通知你转钱的。
涉及法院的转钱、领款的前提都是有相关书面手续。比如缴纳诉讼费会提前拿到法院出具的缴费通知书、领取执行款会提前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所以,接到自称法院的电话,请耐心倾听。
法官会把通知事项说清楚,并且通知事项一定不会是让你转钱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要是你确实搞不清楚状况且来电法院不在外地,可以带上身份证到该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去咨询了解,只需要提前在手机地图上搜索“某某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即可。
如果来电法院在外地,你可以通过
12368诉讼服务热线
进行咨询,只需要拨打前在12368前添加该法院所在地的区号即可。
然后你会听到一位小姐姐的温馨告知:“欢迎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请服务请按1,投诉举报请按2”。
按提示操作过后,就会有人工小姐姐帮你转接到你要联系的法院了。
这下,如果以后接到自称法院的来电,你应该会冷静一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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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意味着法律风险,有人挖坑、有人踩坑,而「无坑法律」负责填坑。
以上,仅供参考,不作他用。
本文作者朱林,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微信:15281029982,欢迎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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