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知识 > 诉讼> 九年不交物业费过了诉讼时效

九年不交物业费过了诉讼时效

无忧找律师 作者:从筠南2021-11-26 11:11:13 诉讼 102人浏览

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虽然诉讼实效期有效期是2年,物业公司能提供两年内向业主催交过的证明材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好律师网

业主拖欠物业费,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这种情况物业公司还有权追回吗

期间有没有书面的催收证据?如果有,这“2年”该从最后一次书面催收证据起计算。

举个例子:

某业主自2011年1月1日起欠物业服务费。

你们在2013年12月31日进行了一次书面催费,则“2年”该重新从2013年12月31日起计算,自2011年1月1日的欠费均有权追收。

你们又于2015年12月31日进行了一次书面催费,则“2年”该重新从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自2011年1月1日的欠费均有权追收。

你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12-31期间忘了,没发书面催费文书,直到2018年12月31日才进行了第三次书面催收,得咧,从2018-12-31往前推两年,即2017-01-01起的欠费可以追收,而2016-12-31及之前的已过“2年”,不能追收了。

你们又于2019年12月31日进行了第四次书面催收,则“2年”该重新从2019年12月31日起计算,自2017-01-01开始的欠费可以追收。

所以,我们物业中心为了不超过“2年”,所以每年底均会发送一次催费文书,并且分两种方式:

第一:以贴单留存的方式,直接贴于对方的门上,并且远景、近景,使用水印相机拍摄。

第二:使用中国邮政EMS将书面催收文书寄达,并且将相印的快递派送记录在网页上截图保存。

欠缴物业费被诉怎么办

房屋质量

有问题?

物业服务

不到位?

业主是不是只有以不交物业费相逼啦?

然后,我长期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了

很多时候,往往是因为房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开发商拖着不给解决,而楼盘入住最初的时候,物业基本上又都是开发商代管的,所以业主一气之下,当然就不交物业费罗。开发商自知理亏的情况下,也就不死乞白赖地要物业费罗。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物业经营主体变了,或者是开发商自己办的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委员会自己请的物业公司。

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物业服务问题,找物业公司——主体很清晰啊,分得很清楚啊!

可是,咱普通老百姓,家里又没矿,哪知道这些?!慢慢地,开发商就金蝉脱壳——摆脱了干系!

主体更换了之后,一出好戏就上演了。物业公司跑来追讨物业费。

当业主说“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时候,物业公司说:“质量问题,请找开发商!”而房屋质量问题往往很难证明,就算把开发商告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整得清楚的。物业费交没交,却是简单直观明了。

最后就成了物业费欠缴官司,业主九成九是输的。房屋质量官司,业主九成九也是输的。

合着业主满盘皆输……

(一)后成立的物业公司凭什么要以前的钱?

有的业主会愤怒地问:

这是因为:

物业费虽然是淳朴业主的有力武器,但是,从法律上说,房屋质量责任与交物业费义务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房屋质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当开发商兼营物业服务的时候,二者还勉强有个抵销的关系。

但当物业公司分立出来的时候,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就变得不搭界了。

这位业主又问了:

因为,债权是可以转移的,而且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当然,债务也可以转移的,但是一方面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债务人得愿意转移这个债务啊!

开发商把欠交物业费这种很好执行的现金债权转移出去,但把房屋质量恢复和维修等难以执行的行为债务保留下来,结果就是:

我们能强制要求由物业公司来履行开发商应尽的质量责任吗?

抱歉,不能!

物业能代替开发商来要过去的物业费吗?

Sorry,可以!

看到了吗?这就是不良资产剥离,优良资产打包上市的现实版!

两个公司,俩主体不是一家,但却绝对胜似一家!你说对了,他们是双胞胎!

所以,当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之后,再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抗房屋质量问题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而且有很大的风险。

(二)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被起诉?

因为,开发商对于房屋质量的保证和维护维修是有期限的。除了主体结构和基础是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终身保修之外,其他项目,水管啊、防水啊之类的,保修期2到5年不等。

一旦过了保修期,业主就不仅要证明房屋质量有问题,而且要证明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否则,开发商也没责任了。

业主,即便是学法律的,也往往并没有那么强的调取和保留证据的能力,更不要说几年过去之后,时过境迁,啥也没留住……这时候想证明房屋有质量问题,想证明对方没有尽合同义务,都难了!更不要说主张赔偿的那些个证据了。

例如,“因为你房屋质量问题,迟迟不能交工,导致我新增了不必要的装修延误费用、租房费用等等”……证据,早拖没了……连诉讼时效的三年都拖过去了……

所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是第一步,拖时间是第二步。只待入住三到五年之后,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啦!

如前所述,房屋质量问题,确实从法律上讲,与物业公司无关,没什么可挣扎的余地了,只能是尽快找开发商,该起诉也不拖着了。当然,胜诉机率也要看实际情况。

针对追缴物业费的诉讼,也不能坐以待毙,通过检索相关判决,我想提醒相关业主注意,必须在应诉时向法院明确提出以下抗辩或反诉,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审理,或者直接要求业主(物业费之诉的被告)另行起诉,从而无法合并审理,使我们陷入被动,再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业主单枪匹马,怕的就是花时间,耗不起啊!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这么多年没要过,现在还能不能要?

1.核心主张

XXXX年X月(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前的物业费,理论上来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法律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从应当缴物业费之日起计算。除非物业方面能够证明,他们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张贴告示或其他方法,通知、催告过我们。例如,2015年的物业费,至迟应该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缴纳,则诉讼时效从2016年1月2日起算。2019年1月2日之前,如果物业没有催要,或没有办法证明曾经催要过,则2015年的物业费诉讼时效经过。余类推。

3.适用阶段

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涉及反诉,开庭时当庭提出即可。

一般来说,这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所以一旦被诉,务必由业主主动、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

4.关键点

(1)看对方能否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催要过物业费

物业公司往往会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或顾问律师,所以也很可能会保留催讨过物业费的证据。如果物业公司提交了相应证据,我们要仔细审查,有的法院会认定物业的催讨物业费证据模糊不清,不予支持的。

(2)自己也回忆一下是否有签收过催收通知书,何时签收的,要的是哪一年或几年的。

如果这种签收的书面记录被对方保留或保存,会比较被动。

(3)逐年争取

物业费是一年一年交的,不是整体打包的,所以要一年一年的算诉讼时效。

(二)物业服务质量的反诉——服务有瑕疵,需要相应折抵物业费

1.核心主张

现在的房屋存在需要维修之处,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维修和解决。

2.合同依据

请仔细阅读《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对于房屋是否有维修义务。如果根据合同,物业有维修义务,则可以提出这一反诉主张,并努力举证。

3.适用阶段

这一主张应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为了以打促谈,建议收到法院传票后就及时提出。就目前的情况看,这也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但是如果我们在一审时不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二审时再提也不会得到支持。

4.关键点

(1)大力转变思路

虽然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但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当然也意味着存在需要修理的地方。而维修问题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是有约定的,是由物业负责的。也就是说,找开发商的时候,我们说的是质量问题;而找物业公司的时候,我们说的是维修问题。但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问题!

(2)举证有一定困难

如果没有保留物业服务合同,或现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维修的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或房屋目前没有明显的需要维修的痕迹,对方在交涉中也不认账的,则可能有一定难度。

上述两项抗辩或反诉措施,做了不见得奏效,但不做肯定没效果。

如果已经被诉,不妨积极应对,不要束手无策。

如果已经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问题有了争议,则应当积极保留有效证据(何为有效,请咨询专业人士),并积极采取行动,不要拖更不能被对方拖!因为拖下去,只会对业主自己不利!

祝:业主们开心每一天!

房屋质量

有问题?

小区物业服务

不到位?

业主是不是只有

以不交物业费相逼啦?

然后,

我长期不交物业费,

被物业公司起诉了

很多时候,往往是因为房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开发商拖着不给解决,而楼盘入住最初的时候,物业基本上又都是开发商代管的,所以业主一气之下,当然就不交物业费罗。开发商自知理亏的情况下,也就不死乞白赖地要物业费罗。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物业经营主体变了,或者是开发商自己办的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委员会自己请的物业公司。

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物业服务问题,找物业公司——主体很清晰啊,分得很清楚啊!

可是,咱普通老百姓,家里又没矿,哪知道这些?!慢慢地,开发商就金蝉脱壳——摆脱了干系!

主体更换了之后,一出好戏就上演了。物业公司跑来追讨物业费。

当业主说“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时候,物业公司说:“质量问题,请找开发商!”而房屋质量问题往往很难证明,就算把开发商告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整得清楚的。物业费交没交,却是简单直观明了。

最后就成了物业费欠缴官司,业主九成九是输的。房屋质量官司,业主九成九也是输的。

合着业主满盘皆输……

(一)后成立的物业公司凭什么要以前的钱?

有的业主会愤怒地问:

这是因为:

物业费虽然是淳朴业主的有力武器,但是,从法律上说,房屋质量责任与交物业费义务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房屋质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当开发商兼营物业服务的时候,二者还勉强有个抵销的关系。

但当物业公司分立出来的时候,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就变得不搭界了。

这位业主又问了:

因为,债权是可以转移的,而且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当然,债务也可以转移的,但是一方面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债务人得愿意转移这个债务啊!

开发商把欠交物业费这种很好执行的现金债权转移出去,但把房屋质量恢复和维修等难以执行的行为债务保留下来,结果就是:

我们能强制要求由物业公司来履行开发商应尽的质量责任吗?

抱歉,不能!

物业能代替开发商来要过去的物业费吗?

Sorry,可以!

看到了吗?这就是不良资产剥离,优良资产打包上市的现实版!

两个公司,俩主体不是一家,但却绝对胜似一家!你说对了,他们是双胞胎!

所以,当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之后,再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抗房屋质量问题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而且有很大的风险。

(二)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被起诉?

因为,开发商对于房屋质量的保证和维护维修是有期限的。除了主体结构和基础是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终身保修之外,其他项目,水管啊、防水啊之类的,保修期2到5年不等。

一旦过了保修期,业主就不仅要证明房屋质量有问题,而且要证明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否则,开发商也没责任了。

业主,即便是学法律的,也往往并没有那么强的调取和保留证据的能力,更不要说几年过去之后,时过境迁,啥也没留住……这时候想证明房屋有质量问题,想证明对方没有尽合同义务,都难了!更不要说主张赔偿的那些个证据了。

例如,“因为你房屋质量问题,迟迟不能交工,导致我新增了不必要的装修延误费用、租房费用等等”……证据,早拖没了……连诉讼时效的三年都拖过去了……

所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是第一步,拖时间是第二步。只待入住三到五年之后,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啦!

如前所述,房屋质量问题,确实从法律上讲,与物业公司无关,没什么可挣扎的余地了,只能是尽快找开发商,该起诉也不拖着了。当然,胜诉机率也要看实际情况。

针对追缴物业费的诉讼,也不能坐以待毙,通过检索相关判决,我想提醒相关业主注意,必须在应诉时向法院明确提出以下抗辩或反诉,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审理,或者直接要求业主(物业费之诉的被告)另行起诉,从而无法合并审理,使我们陷入被动,再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业主单枪匹马,怕的就是花时间,耗不起啊!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这么多年没要过,现在还能不能要?

1.核心主张

XXXX年X月(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前的物业费,理论上来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法律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从应当缴物业费之日起计算。除非物业方面能够证明,他们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张贴告示或其他方法,通知、催告过我们。例如,2015年的物业费,至迟应该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缴纳,则诉讼时效从2016年1月2日起算。2019年1月2日之前,如果物业没有催要,或没有办法证明曾经催要过,则2015年的物业费诉讼时效经过。余类推。

3.适用阶段

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涉及反诉,开庭时当庭提出即可。

一般来说,这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所以一旦被诉,务必由业主主动、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

4.关键点

(1)看对方能否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催要过物业费

物业公司往往会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或顾问律师,所以也很可能会保留催讨过物业费的证据。如果物业公司提交了相应证据,我们要仔细审查,有的法院会认定物业的催讨物业费证据模糊不清,不予支持的。

(2)自己也回忆一下是否有签收过催收通知书,何时签收的,要的是哪一年或几年的。

如果这种签收的书面记录被对方保留或保存,会比较被动。

(3)逐年争取

物业费是一年一年交的,不是整体打包的,所以要一年一年的算诉讼时效。

(二)物业服务质量的反诉——服务有瑕疵,需要相应折抵物业费

1.核心主张

现在的房屋存在需要维修之处,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维修和解决。

2.合同依据

请仔细阅读《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对于房屋是否有维修义务。如果根据合同,物业有维修义务,则可以提出这一反诉主张,并努力举证。

3.适用阶段

这一主张应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为了以打促谈,建议收到法院传票后就及时提出。就目前的情况看,这也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但是如果我们在一审时不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二审时再提也不会得到支持。

4.关键点

(1)大力转变思路

虽然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但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当然也意味着存在需要修理的地方。而维修问题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是有约定的,是由物业负责的。也就是说,找开发商的时候,我们说的是质量问题;而找物业公司的时候,我们说的是维修问题。但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问题!

(2)举证有一定困难

如果没有保留物业服务合同,或现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维修的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或房屋目前没有明显的需要维修的痕迹,对方在交涉中也不认账的,则可能有一定难度。

上述两项抗辩或反诉措施,做了不见得奏效,但不做肯定没效果。

如果已经被诉,不妨积极应对,不要束手无策。

如果已经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问题有了争议,则应当积极保留有效证据(何为有效,请咨询专业人士),并积极采取行动,不要拖更不能被对方拖!因为拖下去,只会对业主自己不利!

祝:业主们开心每一天!

房屋质量

有问题?

小区物业服务

不到位?

业主是不是只有

以不交物业费相逼啦?

然后,

我长期不交物业费,

被物业公司起诉了

很多时候,往往是因为房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开发商拖着不给解决,而楼盘入住最初的时候,物业基本上又都是开发商代管的,所以业主一气之下,当然就不交物业费罗。开发商自知理亏的情况下,也就不死乞白赖地要物业费罗。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物业经营主体变了,或者是开发商自己办的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委员会自己请的物业公司。

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物业服务问题,找物业公司——主体很清晰啊,分得很清楚啊!

可是,咱普通老百姓,家里又没矿,哪知道这些?!慢慢地,开发商就金蝉脱壳——摆脱了干系!

主体更换了之后,一出好戏就上演了。物业公司跑来追讨物业费。

当业主说“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时候,物业公司说:“质量问题,请找开发商!”而房屋质量问题往往很难证明,就算把开发商告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整得清楚的。物业费交没交,却是简单直观明了。

最后就成了物业费欠缴官司,业主九成九是输的。房屋质量官司,业主九成九也是输的。

合着业主满盘皆输……

(一)后成立的物业公司凭什么要以前的钱?

有的业主会愤怒地问:

这是因为:

物业费虽然是淳朴业主的有力武器,但是,从法律上说,房屋质量责任与交物业费义务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房屋质量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当开发商兼营物业服务的时候,二者还勉强有个抵销的关系。

但当物业公司分立出来的时候,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就变得不搭界了。

这位业主又问了:

因为,债权是可以转移的,而且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当然,债务也可以转移的,但是一方面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债务人得愿意转移这个债务啊!

开发商把欠交物业费这种很好执行的现金债权转移出去,但把房屋质量恢复和维修等难以执行的行为债务保留下来,结果就是:

我们能强制要求由物业公司来履行开发商应尽的质量责任吗?

抱歉,不能!

物业能代替开发商来要过去的物业费吗?

Sorry,可以!

看到了吗?这就是不良资产剥离,优良资产打包上市的现实版!

两个公司,俩主体不是一家,但却绝对胜似一家!你说对了,他们是双胞胎!

所以,当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之后,再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抗房屋质量问题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而且有很大的风险。

(二)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被起诉?

因为,开发商对于房屋质量的保证和维护维修是有期限的。除了主体结构和基础是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终身保修之外,其他项目,水管啊、防水啊之类的,保修期2到5年不等。

一旦过了保修期,业主就不仅要证明房屋质量有问题,而且要证明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内,否则,开发商也没责任了。

业主,即便是学法律的,也往往并没有那么强的调取和保留证据的能力,更不要说几年过去之后,时过境迁,啥也没留住……这时候想证明房屋有质量问题,想证明对方没有尽合同义务,都难了!更不要说主张赔偿的那些个证据了。

例如,“因为你房屋质量问题,迟迟不能交工,导致我新增了不必要的装修延误费用、租房费用等等”……证据,早拖没了……连诉讼时效的三年都拖过去了……

所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分立是第一步,拖时间是第二步。只待入住三到五年之后,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啦!

如前所述,房屋质量问题,确实从法律上讲,与物业公司无关,没什么可挣扎的余地了,只能是尽快找开发商,该起诉也不拖着了。当然,胜诉机率也要看实际情况。

针对追缴物业费的诉讼,也不能坐以待毙,通过检索相关判决,我想提醒相关业主注意,必须在应诉时向法院明确提出以下抗辩或反诉,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审理,或者直接要求业主(物业费之诉的被告)另行起诉,从而无法合并审理,使我们陷入被动,再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业主单枪匹马,怕的就是花时间,耗不起啊!

(一)诉讼时效的抗辩——这么多年没要过,现在还能不能要?

1.核心主张

XXXX年X月(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前的物业费,理论上来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法律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从应当缴物业费之日起计算。除非物业方面能够证明,他们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张贴告示或其他方法,通知、催告过我们。例如,2015年的物业费,至迟应该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缴纳,则诉讼时效从2016年1月2日起算。2019年1月2日之前,如果物业没有催要,或没有办法证明曾经催要过,则2015年的物业费诉讼时效经过。余类推。

3.适用阶段

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涉及反诉,开庭时当庭提出即可。

一般来说,这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所以一旦被诉,务必由业主主动、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

4.关键点

(1)看对方能否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催要过物业费

物业公司往往会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或顾问律师,所以也很可能会保留催讨过物业费的证据。如果物业公司提交了相应证据,我们要仔细审查,有的法院会认定物业的催讨物业费证据模糊不清,不予支持的。

(2)自己也回忆一下是否有签收过催收通知书,何时签收的,要的是哪一年或几年的。

如果这种签收的书面记录被对方保留或保存,会比较被动。

(3)逐年争取

物业费是一年一年交的,不是整体打包的,所以要一年一年的算诉讼时效。

(二)物业服务质量的反诉——服务有瑕疵,需要相应折抵物业费

1.核心主张

现在的房屋存在需要维修之处,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维修和解决。

2.合同依据

请仔细阅读《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对于房屋是否有维修义务。如果根据合同,物业有维修义务,则可以提出这一反诉主张,并努力举证。

3.适用阶段

这一主张应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为了以打促谈,建议收到法院传票后就及时提出。就目前的情况看,这也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反击点,但是如果我们在一审时不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二审时再提也不会得到支持。

4.关键点

(1)大力转变思路

虽然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但是,房屋质量有问题,当然也意味着存在需要修理的地方。而维修问题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是有约定的,是由物业负责的。也就是说,找开发商的时候,我们说的是质量问题;而找物业公司的时候,我们说的是维修问题。但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问题!

(2)举证有一定困难

如果没有保留物业服务合同,或现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维修的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或房屋目前没有明显的需要维修的痕迹,对方在交涉中也不认账的,则可能有一定难度。

上述两项抗辩或反诉措施,做了不见得奏效,但不做肯定没效果。

如果已经被诉,不妨积极应对,不要束手无策。

如果已经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问题有了争议,则应当积极保留有效证据(何为有效,请咨询专业人士),并积极采取行动,不要拖更不能被对方拖!因为拖下去,只会对业主自己不利!

祝:业主们开心每一天!

接到这个咨询之后,其实我也是没有太多头绪的,只知道个大概原则。于是按照工作惯例,请赵莹和郭思佳两位同学帮我做了受诉法院的判例全面检索,在此鸣谢二位同学。

经过研读和总结相关判例,我发现了一些业主应诉时的常见错误,也看到了一些业主提出来的很有力,但却因具体因素或提出时机的限制而未能发挥作用的反击点。遂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咨询上,修改成此文。

在此文的写作过程中,一些非常基础的细节问题又引发了我的思考,故此又对文章的结构做了新的调整。

总之,判例分析能够给我们办案带来很多有益的思路,这是非常有用的工作方法。同时,如果我们能把日常生活中的纠纷和问题,用法律原理解释清楚、解释明白了,专业功底也就更扎实了一些。

“处处留心皆学问。”

不只是大案子才锻炼人。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状说:找大状,中小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文章,是《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是关于债务纠纷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导读:债务纠纷很多人并不了解很多,其实所谓的欠钱不还同样属于债务纠纷,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

  • 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

    行政法第3讲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到诉讼中)哈喽大家好,上一讲我们讲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通俗地讲就是我们能告什么?这一讲我们接着讲我们怎么告谁做原告谁是被告还有谁参加到诉讼里。通俗地说就是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诉讼?我们不仅要理解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确认规则,还要理解

  •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怎么填?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谨慎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防止企业因无法参加诉讼而败诉2020年1月20日上海高院与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业务或申报年报时,告知企业关于填报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的内容。2、企业可以将注册地址作为默认送达地址,也可以填写备用送达地址,企业填报的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鑫天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

  • 诉讼离婚多久开庭?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开庭时间需要等法院通知,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

  • 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

    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的起诉费是多少你好,一般不用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那些条条框框,看了八成会蒙圈的。最简单的办法,百度一下“诉讼费计算器”,把标的额往里一输入,直接就算出来了,不香吗?如果担心算得不准确,就多搜几个,挨个往里输入,保准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当然,非财产案件和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还是要参照一下法条的

  • 法庭离婚诉讼流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特别注意事项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解除婚姻关系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4、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5、办理离婚登

  •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向法院交多少诉讼费该交多少诉讼费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本婚姻律师之所以在此说明,是因为大多数打算起诉的当事人都会问这事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会首先审查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查看原告主张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如果没

  •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关于如何认定必要共同诉讼的研究必要共同诉讼(或称“必要的共同诉讼”)概念源自《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该条文实际上定义了“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两个概念,从该条文中“、”来看,必要共同诉讼无需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该合并审理。即,当事人至少

  • 法庭调解诉讼费怎么收?法庭调解诉讼费多少

    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承担近日,有人问到具体案件诉讼时,判决后法院的诉讼费如何承担?现就此问题整理如下:一、诉讼费承担一般性规定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1、败诉方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