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知识 > 诉讼> 平安诉讼保全保险?平安财产诉讼保全责任险

平安诉讼保全保险?平安财产诉讼保全责任险

无忧找律师 作者:菅海儿2021-11-26 13:41:13 诉讼 130人浏览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其基本的操作模式是: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如因被保险人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被申请人可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如经法院审理,判定被保险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的,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申请人履行赔偿义务。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的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

相比其他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几点显著的优势:

1、支持与效率并存。当财产保全申请人凭现有手段难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时,若由财产保全申请人出具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可有效支持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并且,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审核流程相对快捷,当财产保全的时限紧迫时,投保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可能是财产保全申请人的效率之选。

2、担保与保险并存。将保险纳入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机制,不但可以为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从而被申请人据此可向保险公司主张被保全财产的损害赔偿,而且也可以使申请人免于在保险限额内向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担保与保险并存的属性是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所不具备的功能。因此,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保函担保的缺陷。

3、有效控制裁判风险。在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中,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所可能遭受的损失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赔偿,往往是法院裁定是否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的核心考量因素。鉴于保险公司一般具有雄厚的资产规模及良好的资信能力,法院若接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无疑能够比较有效控制裁判风险。

综上,我们认为在诉讼财产保全中引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对于诉讼当事人和法院都是非常积极和有益的尝试,希望这种制度能够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诉讼保全险哪家靠谱,需要哪些材料

基本上所有财产保险公司都做这个业务,保费大概是一百万以下三个点,一百万以上两个点,再高我就不知道了。

提供起诉状,基本证据即可投保。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完整版内容

诉讼财产保全概念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申请人(原告)申请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由查封、扣押和冻结。

同时,法院为平衡原被告双方权益,会要求原告提供与被保全的被告标的等值的资产作为担保。

保险期间内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

保险人按照本保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成立条件

THEINSURANCELIABILITY

产品优势

申请人自己难以提供资金财产担保;即使能提供,也将导致当事人资产冻结,影响经营

申请人诉讼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却无力赔偿

银行为申请人出具保函的门槛和收费标准很高,得到银行保函担保的难度很大

法院对担保物的审查、办理冻结手续程序多,耗时耗力,无法快速冻结、查封被申请人(被告)的财产

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费率较高,且存在破产倒闭风险、无法参与异地案件担保

这样的形式和方式,给部分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一些特殊情况下使民事诉讼变得“成本高昂”。同时,也给有的债务人留下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造成后期生效案件执行难。

诉讼保全引入保险担保机制成为有效解决此种困境的利器!

常见问题

问题1:我想问下你们诉讼保全责任险投保复杂吗?

答:(1)投保流程:客户提交询价资料,我司审核资料并报价,填写投保单并缴费、出单核保。

问题2:你们主要保什么标的?

答:当前市场上的诉讼保全案件,基本上以房产和现金为主,所以我们的保险标的也主要是这两种的。

问题3:你们的收费如何?

答:我们现在的基准费率大约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八,具体收费需根据案件情况商议。

问题4:保险期间如何确定?

答: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保全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时终止。

问题5:刑事案件所涉及的财产是否可购买此保险?

答:目前该产品承保的是纯民事诉讼领域的财产保全业务,暂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的情形。

问题6:我以个人名义投保可以吗?

答:可以的,只要您是涉及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我们一般都可以承保的,无论是个人名义还是企业。

问题7:未通过法院判决的案件,如庭外和解,是否可就保全进行赔偿呢?

答:诉讼财产保全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判决,确定申请人(原告)符合应当赔付的条件,确定具体赔付金额,可进行赔付,所以,对于未经法院判决案件,不能进行赔付的。

INSURANCEINFORMATION

投保资料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份;

2、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证明原被告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6、证明被告违约或侵权事实的证据;

7、证明申请人诉讼请求及诉讼保全金额计算依据的证据;

8、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9、证明保全标的产权归属的证据;

10、近年财务报表;

11、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开展律师业务的资质;

12、风险审查问卷(律师填写);

13、投保调查问卷(投保人填写);

14、投保单。

THEPRODUCTFEATURES

产品特色

手续简便、审批快速、保险费更经济;

无除外责任、可满足法院见索即赔的要求;

不可抗辩条款、可对被申请人先行赔付;

保险期间涵盖《诉讼法》对保全时间的要求;

可承保诉讼前财产保全及诉讼中财产保全;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状说:找大状,中小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文章,是《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是关于债务纠纷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导读:债务纠纷很多人并不了解很多,其实所谓的欠钱不还同样属于债务纠纷,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

  • 诉讼参加人与诉讼参与人的区别

    行政法第3讲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到诉讼中)哈喽大家好,上一讲我们讲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通俗地讲就是我们能告什么?这一讲我们接着讲我们怎么告谁做原告谁是被告还有谁参加到诉讼里。通俗地说就是谁能去告?去告谁?还有谁参加诉讼?我们不仅要理解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的确认规则,还要理解

  •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怎么填?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谨慎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防止企业因无法参加诉讼而败诉2020年1月20日上海高院与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业务或申报年报时,告知企业关于填报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以及承诺相关责任的内容。2、企业可以将注册地址作为默认送达地址,也可以填写备用送达地址,企业填报的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确定鑫天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

  • 诉讼离婚多久开庭?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起诉离婚立案后要多久开庭?开庭时间需要等法院通知,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

  • 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

    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的起诉费是多少你好,一般不用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那些条条框框,看了八成会蒙圈的。最简单的办法,百度一下“诉讼费计算器”,把标的额往里一输入,直接就算出来了,不香吗?如果担心算得不准确,就多搜几个,挨个往里输入,保准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当然,非财产案件和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还是要参照一下法条的

  • 法庭离婚诉讼流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

    法院起诉离婚流程及特别注意事项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解除婚姻关系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4、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5、办理离婚登

  •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向法院交多少诉讼费该交多少诉讼费其实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本婚姻律师之所以在此说明,是因为大多数打算起诉的当事人都会问这事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会首先审查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查看原告主张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如果没

  •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关于如何认定必要共同诉讼的研究必要共同诉讼(或称“必要的共同诉讼”)概念源自《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该条文实际上定义了“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两个概念,从该条文中“、”来看,必要共同诉讼无需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该合并审理。即,当事人至少

  • 法庭调解诉讼费怎么收?法庭调解诉讼费多少

    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承担近日,有人问到具体案件诉讼时,判决后法院的诉讼费如何承担?现就此问题整理如下:一、诉讼费承担一般性规定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1、败诉方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