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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单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结算单怎样有法律效力

无忧找律师 作者:丽良亦2021-11-27 11:38:17 诉讼 51人浏览

对完账单后,诉讼时效为何还会超过

在商事交易纷繁复杂的今天,有很大一部分的商事交易仍然沿用过去的方式:交易时未订立书面合同,提货时无需签字,只需双方记账,年底双方队长结算。这种旧有的方式虽然便捷了双方当事人,但是因此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而双方形成的对账单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具有重要意义。

1994年初,经贸公司与粮库口头协议约定购买粮库大豆。同年6月双方经过对账结算,确认经贸公司欠粮库39万余元。对账过程中,经贸公司认为大豆有质量问题,要求一并解决,但双方因未达成协议。至1998年经贸公司仍未付款,粮库遂诉请经贸公司支付余下货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依法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本案中,经贸公司与粮库双方系口头购销合同,合同履行时债权债务尚未明确,未定清偿期,不应属于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情形,即不能适用法律关于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随时要求履行规定。

双方经过对账,对货物数量、价格明确后粮库主张余款债权,经贸公司以质量问题抗辩,双方对债权债务已有争议,各自主张亦已明确,只是仍无履行期限而已。此时粮库依法请求经贸公司履行义务,若经贸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粮库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己受侵害。故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双方对账时起算。粮库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因无证据证有关效再行中断、中止情形,故判决驳回粮库诉请。

本案中,经贸公司与粮库之间形成口头购销合同,双方经过对账后仍未约定履行期限,但双方争议形成。在双方对账结算时,即是粮库向经贸公司主张债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或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而此时经贸公司已经明确货物质量有问题,故而拒付价款,换言之,经贸公司认为粮库未解决质量问题,其就会拒付价款。债权人经贸公司在对账时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己受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双方对账时起算。

关于诉讼时效的20个法律规定

1,诉讼时效的期间。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向,依照其规定。2,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计算。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日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伤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辩。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的援引。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法院不得主动说明、释明。5,分期履行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约定对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尤其是网贷逾期,债权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电话对本人或其通讯录进行追债,可以收集债权人的违法追债行为合理维权。6,未成年时遭受性侵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7,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起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8,诉讼时效的中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权利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提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时效重新计算。9,诉讼时效中止。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以上情形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10,以下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请求停止人,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11,诉讼时效法定。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时人不得约定,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12,当事人可以对债券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以下债券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1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提出再审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14,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申请支付令;。(二)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三)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过死亡;(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五)申请强制执行;。(六)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被通知参加诉讼;(七)在诉讼中主张抵消。15,权利人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诉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16,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17,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1??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或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被授权主体;对方为自然人,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被授权主体。(二)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8,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19,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0,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灯承诺或行为的,应当认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对账单的有效期是多久是签字日期开始算的2年内吗超出2年,是不是不受法律保护了

诉讼时效已经有新的规定啦,不是2年了。

民法总则施行(2017年10月1日)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何时起算要看情况,比如虽然签了对账单,但另外又约定了付款日期,那诉讼时效从约定的付款日期次日起算。

诉讼时效到了没主张权利的话就失去了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但是被告如果不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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