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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的经济帮助有效吗,关于离婚男方给女方经济帮助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4-14 21:16:00 离婚赔偿 86人浏览

导读:的夫妻离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方经济困难。那么,对方是否给予经济帮助,离婚时什么是经济帮助,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什么?请看下面的解释。

一、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它不同于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分割,也不同于离婚时尽了更多义务的一方要求赔偿。离婚时给予有需要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对方有条件的帮助。

二、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给予经济援助条件是什么?离婚时,任何情况下一方都不能要求另一方提供经济援助。根据现行法律,财政援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时间上看,一方的生活困难一定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随时可能发生的困难可以求助;

(二)从经济上看,被帮助方有生活困难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从对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援助的一方应该有能力负担。

三、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和数额

如果援助方年龄较小,有工作能力,但只是暂时有困难,往往采取一次性发放经济援助。如果受助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往往需要安排更长的时间。如果受援人在实施经济援助期间再婚,援助可以停止支付。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就财政资助的金额、期限和支付方式达成协议。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对方的需要和能力作出判决。因为大多数财政援助只解决受援者暂时财政困难。所以金额不高,司法实践中财政补助金额一般在2万元以下。

综上所述,是对离婚时经济援助所涉及的问题的一般解释。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一方因离婚和某些原因经济困难,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另一方是否给予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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