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责任方需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全责起诉对方怎么办?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中对对方起诉负全责怎么办
如果我全权负责交通事故的起诉,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
交通事故诉讼技巧:
一、诉讼技巧的时机
什么时候打官司比较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计算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时公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有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以看出,2006年9月起诉和2007年3月起诉的同一案件的判决可能有所不同。在提起诉讼时,也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以及这种法律或司法解释是否有利于我们的诉讼。
二、上诉法院的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与自己相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计算伤残赔偿或死亡赔偿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比如同一案件,南京市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尽量选择南京市人民法院,因为南京属于江苏省。计算伤残赔偿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适用于江苏省的统计数据,而合肥属于安徽省,计算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的统计数据,明显低于江苏省。
三、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一批被告在调查侵权主体时要尽量小题大做,宁犯错误,不放过,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的保险系数,承担责任;其次,要盯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告,做到有选择性。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保,保险金额等都是诉讼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那些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被告,要想别的办法,不用走法律程序。
四、法律适用的选择技巧
很多情况下,发生乘坐长途客车、出租车等道路交通事故时,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受害者有权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诉讼或客运合同违约诉讼。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结果往往相差很大,特别是在双方都造成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不同被告的清偿能力选择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五,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
如果你生活在城市,有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你适用农村标准是非常不利的,两者差距很大。农村户口要求适用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有两点要做:
1.起诉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派出所的居住证明、暂住证、城市自住住房证明等
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如交通事故中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行为人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或其家属应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需要提前交纳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及时;
第三,犯罪者倾向于主动补偿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失);但是,法院可以支持单独的民事诉讼。
七、交通警察责任证书申请技巧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直接表明案件事实,法院在没有其他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会认可这个证据。但是,责任证明书并不是法院判断民事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比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即使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人或者全部责任人,机动车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的,只能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一下我们在无忧找律师的律师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责任方需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全责起诉对方怎么办?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中对对方起诉负全责怎么办
如果我全权负责交通事故的起诉,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
交通事故诉讼技巧:
一、诉讼技巧的时机
什么时候打官司比较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计算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时公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有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以看出,2006年9月起诉和2007年3月起诉的同一案件的判决可能有所不同。在提起诉讼时,也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以及这种法律或司法解释是否有利于我们的诉讼。
二、上诉法院的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与自己相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计算伤残赔偿或死亡赔偿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比如同一案件,南京市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尽量选择南京市人民法院,因为南京属于江苏省。计算伤残赔偿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适用于江苏省的统计数据,而合肥属于安徽省,计算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的统计数据,明显低于江苏省。
三、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一批被告在调查侵权主体时要尽量小题大做,宁犯错误,不放过,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的保险系数,承担责任;其次,要盯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告,做到有选择性。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保,保险金额等都是诉讼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那些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被告,要想别的办法,不用走法律程序。
四、法律适用的选择技巧
很多情况下,发生乘坐长途客车、出租车等道路交通事故时,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受害者有权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诉讼或客运合同违约诉讼。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结果往往相差很大,特别是在双方都造成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不同被告的清偿能力选择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五,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
如果你生活在城市,有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你适用农村标准是非常不利的,两者差距很大。农村户口要求适用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有两点要做:
1.起诉前,充分收集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派出所的居住证明、暂住证、城市自住住房证明等
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如交通事故中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行为人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或其家属应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三个好处:一是不需要提前交纳诉讼费;二是案件处理相对及时;
第三,犯罪者倾向于主动补偿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失);但是,法院可以支持单独的民事诉讼。
七、交通警察责任证书申请技巧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直接表明案件事实,法院在没有其他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会认可这个证据。但是,责任证明书并不是法院判断民事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比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即使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人或者全部责任人,机动车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的,只能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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