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解决索赔很重要。不同情况下,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根据不同责任实际做出的赔偿也不同。我们要学会处理交通事故,那么非责任方该如何处理赔偿呢?让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给大家解释一下。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构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一种,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要件
1、路上肯定出事了。只有发生在道路上,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受害人必须受到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必须作为必要条件受到损害,也就是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事实必须存在。
3.受害者肯定有交通违规行为。
4.交通违章必须与受害人有因果关系。
5.受害者肯定有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假设高速运输中包含车辆,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应为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人被压死,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但交通事故责任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比例优先承担。根据法理,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也就是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道路交通事故没有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既然没有责任,就没有赔偿的义务,这种情况下的货柜车司机自然不需要赔偿。
3.非责任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对死者给予适当赔偿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这是一个公平的责任条款,即双方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但是,如果受害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发生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理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司机不负责,受害者负主要责任,显然是过失。因此,公平原则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4.如果无责任人不需要赔偿,次要责任人没有能力赔偿,受害人也不会死得一文不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越来越有“人文关怀”。根据该法,受害人应当享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赔偿。因为这一规定没有考虑责任比例,只要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或者财产损失,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对于受害人,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边肖关于交通事故非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相关问题的回答。一般来说,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作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无忧找律师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解决索赔很重要。不同情况下,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根据不同责任实际做出的赔偿也不同。我们要学会处理交通事故,那么非责任方该如何处理赔偿呢?让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给大家解释一下。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构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一种,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要件
1、路上肯定出事了。只有发生在道路上,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受害人必须受到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必须作为必要条件受到损害,也就是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事实必须存在。
3.受害者肯定有交通违规行为。
4.交通违章必须与受害人有因果关系。
5.受害者肯定有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否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假设高速运输中包含车辆,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应为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人被压死,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但交通事故责任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比例优先承担。根据法理,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也就是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道路交通事故没有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既然没有责任,就没有赔偿的义务,这种情况下的货柜车司机自然不需要赔偿。
3.非责任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对死者给予适当赔偿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这是一个公平的责任条款,即双方对损害结果都没有过错。但是,如果受害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发生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理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司机不负责,受害者负主要责任,显然是过失。因此,公平原则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4.如果无责任人不需要赔偿,次要责任人没有能力赔偿,受害人也不会死得一文不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见现行法律越来越有“人文关怀”。根据该法,受害人应当享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赔偿。因为这一规定没有考虑责任比例,只要机动车造成第三人或者财产损失,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对于受害人,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边肖关于交通事故非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相关问题的回答。一般来说,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作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无忧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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