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强奸罪> 以威胁方式迫使被害人来到酒店是强奸未遂还是强奸预备?

以威胁方式迫使被害人来到酒店是强奸未遂还是强奸预备?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3-11 09:50:02 强奸罪 158人浏览

一、案情

2014年初,通过一个招聘网站认识了张,双方协商通过补偿的方式建立了“情人”关系。2月初,双方两次去酒店做爱。事后,陈某根据合同当场支付了相关费用。 第二次性交时,拍了张的裸照和两人的性爱视频,并要求张写一份保证书,以保持长期的寄养关系。他还提取了张手机通讯录中一些亲友的联系方式。8月,要求张与他发生性关系时,发现张拒绝与他联系,于是向张的许多亲友发送“她在外面做了什么可耻的事,我手里有证据”等恐吓短信,并以发送裸照为由威胁张。之后,张被迫答应去的一家酒店。在到达酒店房间之前,张找了个借口让提前开房,然后张就报警逮捕了。

二、关于陈某的行为是强奸未遂还是强奸预备,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通过发送裸照等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与他发生性关系,且威胁行为已经开始,强迫被害人到酒店与他发生性关系,属于已经开始的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应认定为强奸未遂。

根据第二种意见,陈某通过发送裸照等威胁手段胁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并未开始实施强奸的核心要件,因此其行为应视为强奸预备。

推荐阅读: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般认为,认定犯罪既遂的实质是认定犯罪

执行行为的起点,而执行行为的开始是犯罪未遂成立的客观要求,即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可罚性实际上是两个方面。所以,犯罪既遂的认定也是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可以说,犯罪既遂的标准也是犯罪未遂的成立标准。就强奸罪而言,当行为人以性交的主观目的开始对女性的性自主造成紧急的、现实的具体危险时,可以认为是开始,行为人没有必要开始性交。具体来说,当施暴者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时,他开始捂住嘴,将受害者扣为人质,使其无法挣脱。以其他方式强奸女性,如醉酒。当行为人醉酒了被害人,不知道如何反抗时,就是开始实施与性交密切相关的行为。

那么,如何识别那些以威胁方式强奸女性的人呢?与其他两种方法是否一致?因为威胁不限于直接发给被害人,也可以发给第三人,比如发被害人亲属的裸照进行威胁。同时,威胁手段不限于行为人亲自向被害人口头陈述,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文字、电子邮件等方式陈述。如果认为强奸罪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构成,通过以上对暴力、饮酒等方式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强奸罪可以在行为人开始实施目的行为时开始。而威胁也是一种手段行为,是否意味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威胁行为,就是强奸的开始?我不同意。

强奸罪(主犯)是亲手犯下的。如果认为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强奸,从刑法理论的判断标准和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认定来看,应当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身体接触,从而使行为人的手段行为与强奸的目的行为形成紧密的联系,即从行为人实施手段行为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完全控制了被害人,直到后续的目的行为发生。以暴力手段或者饮酒等其他手段实施强奸的认定,可以满足上述要求。但是,如果以威胁手段强奸妇女,并不一定认为行为人能够完全控制受害人,直到故意行为发生。以前述案例为例,如果认为威胁已经开始,则说明威胁张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张是否去酒店并不影响的启动决心。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个不可接受的现象:强奸罪的认定可以出现在行为人和被害人从未谋面的时候,也就是“跨越时空”的强奸。

综上,行为人发出威胁后,不能认定为强奸。只有当受害者

与受害者接触并完全控制受害者时,强奸才能被视为已经开始。因此,陈某在上述案件中的行为不能视为开始,而应视为强奸准备。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强奸判几年

    强奸被判多少年强奸是违背女性意愿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者与幼女通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

  •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界限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区分强奸罪和非罪,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恋爱中未婚男女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要具体分析。(1)男方取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愿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以罪论处。(2)男女双方虽然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未经女方同意,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提出申诉,则应视为强奸,因为这表明她的行为违背了她的意愿

  • 浙江协警临时性强奸案后续 湖州中院已调卷审查

    近日,记者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开始审理“南浔区警官强奸案”。2009年10月19日,南浔区人民法院对邱某、蔡某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两被告三年有期徒刑。该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着对事实和法律负责的精

  • 强奸的法律责任

    强奸的法律责任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者与幼女通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推荐阅读:重庆

  • 民警在派出所内强奸嫌疑人 其孩子刚满月

    警察在警察局强奸了嫌疑犯。去年,新婚的孩子刚刚度过了整整一个月10月28日,记者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获悉,新河派出所一名民警在处理一起疑似卖淫案件时,用言语威胁其中一名女性嫌疑人,并强迫其发生性关系。目前,这名警察已经被逮捕。警察在警察局强奸了嫌疑犯事情发生在10月15日。当天下午,新河派出所查获一起疑似卖淫案件,值班民警陈将女

  • 为猎艳 两打工仔让理发店学徒年介绍美女灌酒强奸

    两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为了达到猎艳的目的,以金钱和娱乐为诱饵,唆使未成年的青少年介绍年轻女性,然后通过饮酒通奸。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罕见的强奸案,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7年不等。推荐阅读:求职遭同性强奸讼诉无门32岁的失业工人王(音译)和34岁的个体安装工彭(音译)都是从外地来到江阴的农民工。他们在同一个社区租房,所以很快就成了朋友。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想“找

  • 科长酒后强吻女同事 试图强奸被拘

    通化新闻(记者路宏李群)无德饮酒后,拒绝亲吻女同事,恼羞成怒,殴打伴侣,企图强奸她。科长的审判结果被拘留。客户治疗并喝了三杯2月22日23时许,一名头部流血、衣服裸露的女子跑进附近一家理发店,声称有人想强奸她。理发店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当警察到达现场时,他们发现孙强(化名)躺在同一个地方。9月29日

  • 自制炸药威胁旧情人 男子却被判强奸罪

    你xx,38岁,是无锡文峰镇一家建材厂的工人,有家。2004年,他遇到了萧乾(已婚),一个在工厂工作的女人。根据游莉的叙述,他对萧乾印象很好。为了拉近关系,游莉故意给萧乾“添麻烦”。他请萧乾帮他买大米,然后去萧乾家拿。有一次,游莉去萧乾家买饭,萧乾很有礼貌地留他吃饭。吃完饭,游莉很开心。他认为萧乾在向他传递爱。后来,游莉趁机接近萧乾。2006年5月29日晚,尤莉第一

  • 继父酒后强奸残疾继女获刑6年 曾三度入狱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推荐阅读: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半岛都市报11月6日电(记者王跃)杨12年前与李某某结婚,李某某带了一个残疾女儿。今年3月7日8时许,杨醉酒后在他暂住的李沧区万头小区租房,趁家中无人之机强养继女。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42岁,从外地来,一直从事垃圾收集工

  • 两情相悦也可能构成强奸?

    顺德一男认识了一个14岁以下的初中女生3个小时,然后自告奋勇开酒店做爱。顺德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佛山日报,2010年9月13日)很明显,两个同类反而成了犯罪。我相信不仅仅是党皇觉得委屈,普通人也不理解。你所爱所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