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强奸罪> 三名嫌犯供出强奸案情被无罪释放

三名嫌犯供出强奸案情被无罪释放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3-12 09:47:06 强奸罪 121人浏览

新闻周刊

在一个年轻女孩被抓的案件报道两年后,它仍然被推迟。矛盾的是,三名嫌疑人在放弃案件后,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时隔六个月,三人告警察“刑讯逼供”。

包括当地纪委在内的调查组在今年2月作出结论,“不能认定刑讯逼供”;9月,当地纪委以“刑讯逼供”为由对涉案警察进行了处罚。处罚的结果是,涉案警察从当地派出所转移到市县公安机关。

这是一个离奇的案例。

案件中,三名被“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在获得每人2万元“赔偿”后,完全理解涉案警察。

前嫌疑人与警方和解后,案件受害者家属因为没有办法上访,与当地政府展开了长达两年的“暗战”。

农村女孩的异常表现

娄底市双峰县,地处湘中腹地,曾国藩故里。近年来,双峰县的发展落后于周边县。双峰县78万农业人口中,有近20万农民工。

廖永华曾经是这20多万劳动大军中的一员,离家多年。直到2008年国庆,他才应妻子的要求回国。夫妻俩的想法很简单很简单,他们建立了一个养猪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女儿廖淼(化名)的反常表现很快扰乱了廖永华对幸福生活的憧憬。

2008年11月25日,女儿的班主任打来电话,说廖淼一天没来学校。在我的印象中,女儿性格内向,聪明伶俐,从不一个人出去玩。焦虑的廖永华,到处都去过,却找不到人。天黑的时候,廖淼回家了。“我问她做了什么,她就哭了,让她给老师打电话。她打电话说身体不好。”。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廖永华有很强的不确定感。

第三天下午,老师通知廖永华,廖淼在上学的路上“迷”了,被送回学校。回到受惊的女儿身边,廖永华在书包里找到了十几块石头。

第二天,廖永华邀来了月经,最爱廖淼的人。“晚上11点,她让我老婆在经期进房间。老婆哭着说,哎呀,廖淼毁了!”

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廖淼在父亲的陪同下,去指认侵犯她的人。随后月经带廖淼去医院鉴定,廖淼不配合。 第三次,她告诉医生:“我有证据。”

其实这个不成熟的乡下孩子早就留了

心眼。在她床下的盒子里,廖淼藏了一次被侵犯后的内裤。

12月2日上午,廖永华带廖淼到兴子坡镇派出所报案。警官张博和刘兴峰立即展开了调查

推荐阅读:强奸罪怎么立案,强奸罪立案需要哪些证据

。当晚,张博、刘醒峰传唤犯罪嫌疑人向建林、刘志胜、仲翔。

从2日到5日,派出所对三名嫌疑人进行了几轮笔录和鉴定。向简麟儿表白“一共强*了四次,一次自己一个人,两次和刘志胜,一次三个人”。作案时间、地点、情节、细节、先后顺序的口供基本相同。

警车鸣笛送嫌疑犯回家

正当廖的家人为案件进展顺利感到高兴时,形势急转直下。

12月4日,刘兴峰致电廖永华,称犯罪嫌疑人向陆*承认,但要落户。

廖永华此前曾觉得“有人想搞鬼”。举报当晚,刘志胜的父亲刘罗聪打电话给廖永华“私拿钱”,直接说家里拿5000块钱给廖淼治病。

“女儿都这样了,我怎么结婚?”廖永华说。但现在结案的信号来自办案的警察,让他极度不安。

12月9日,民警带廖淼到县人民医院检查。800元鉴定费由廖家支付

22日,民警前往廖淼的病房做笔录,廖淼再次确认了嫌疑人的照片。

令廖永华诧异的是,对方律师介入后,三名被分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同时翻供。廖永华不相信刘罗聪宣布的“我儿子要放了”。几天后,派出所通知他,本案证据不足,“不是他们三个,是另外一个人”。

廖永华着急了,赶紧去县里要求公安局和政府不要放他,因为他已经联系了一个目击向建林阻止廖淼带他回家的证人。“取证的关键时刻,哪怕晚了一天。”。

29日,廖家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派出所释放了三名前嫌疑人回家。

廖永华告诉记者,当天是晚上,公安局护送三人回家的专车开进村里,很多村民亲眼目睹警车“浩浩荡荡,警笛闪烁”。

释放当天,公安局向他宣布,三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不在场证明,廖淼“精神有问题”,不能使用她的证词。

廖永华傻了。著名的长沙湘雅二附院诊断廖淼为“应激精神障碍”。另外,她女儿被撞的时候精神恍惚。她是如何变成「精神病,无法作证」的?

谁在说谎?

三名嫌疑人翻供时提供的不在场证明是11月25日。其中,项健林的证人是“当天回家做饭的师傅”,“下午还有人来相亲”。

真相是什么,之前的告白和之后的告白,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2009年7月,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李祥芬从娄底市公安局移交了当时的案卷。

向建林的成绩单记载了以下内容:“10月初,我看到妙美子背着书包在我家附近上学。我看到她很漂亮,我家旁边行人很少;我25岁还没结婚,就有了做一个坚强女孩的愿望.我去找她,她呼救,我威胁她,把它拖到山坡上。”(第一次)

“我妈回来了,看见苗姐姐了。我说她来借书,我妈给她泡了杯茶。借一本淫秽色情的书,想引起她的欲望。”(第二次)

“在石桥把苗姐姐接回家,再给刘志胜打电话。他们在浴室里很强壮。”(第三次)

至关重要的第四次,11月25日,“当时我爸妈在家。另外,我请了一位胡师傅做了一个炉子。他们三个都看到了苗姐姐。我把她带到我二楼的卧室,不允许她下楼。我下楼上班,寻找机会变强*.我先做,刘志胜第二,重点放在第三。两个人轮流值班。当时我爸妈和胡师傅在二楼卫生间一起装修水管。

可以发现,同一天,项健林和证人在家里,这在他的两次供述中并不矛盾。不同的是,在第一种情况下,证人看到了廖淼; 第二,证人只看到了向建林。关键的“不在场证明证人”是向建林的父母和他们家的主人。

根据双峰县政法委的答复,刘志胜的“不在场证明证人”也是他的父亲刘罗聪。

后来在接受湖南公众频道记者采访时,向建林自称“性格内向,刚和妻子在一起,我不敢牵手,我是个老实人”,并表示“到现在都没见过廖淼,也不知道是黑是白”。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强奸判几年

    强奸被判多少年强奸是违背女性意愿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者与幼女通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

  •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界限

    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要区分强奸罪和非罪,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恋爱中未婚男女的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要具体分析。(1)男方取得女方同意,不违背女方意愿的性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能以罪论处。(2)男女双方虽然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未经女方同意,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如果女方提出申诉,则应视为强奸,因为这表明她的行为违背了她的意愿

  • 浙江协警临时性强奸案后续 湖州中院已调卷审查

    近日,记者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开始审理“南浔区警官强奸案”。2009年10月19日,南浔区人民法院对邱某、蔡某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两被告三年有期徒刑。该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着对事实和法律负责的精

  • 强奸的法律责任

    强奸的法律责任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或者与幼女通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推荐阅读:重庆

  • 民警在派出所内强奸嫌疑人 其孩子刚满月

    警察在警察局强奸了嫌疑犯。去年,新婚的孩子刚刚度过了整整一个月10月28日,记者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获悉,新河派出所一名民警在处理一起疑似卖淫案件时,用言语威胁其中一名女性嫌疑人,并强迫其发生性关系。目前,这名警察已经被逮捕。警察在警察局强奸了嫌疑犯事情发生在10月15日。当天下午,新河派出所查获一起疑似卖淫案件,值班民警陈将女

  • 为猎艳 两打工仔让理发店学徒年介绍美女灌酒强奸

    两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为了达到猎艳的目的,以金钱和娱乐为诱饵,唆使未成年的青少年介绍年轻女性,然后通过饮酒通奸。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罕见的强奸案,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7年不等。推荐阅读:求职遭同性强奸讼诉无门32岁的失业工人王(音译)和34岁的个体安装工彭(音译)都是从外地来到江阴的农民工。他们在同一个社区租房,所以很快就成了朋友。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想“找

  • 科长酒后强吻女同事 试图强奸被拘

    通化新闻(记者路宏李群)无德饮酒后,拒绝亲吻女同事,恼羞成怒,殴打伴侣,企图强奸她。科长的审判结果被拘留。客户治疗并喝了三杯2月22日23时许,一名头部流血、衣服裸露的女子跑进附近一家理发店,声称有人想强奸她。理发店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当警察到达现场时,他们发现孙强(化名)躺在同一个地方。9月29日

  • 自制炸药威胁旧情人 男子却被判强奸罪

    你xx,38岁,是无锡文峰镇一家建材厂的工人,有家。2004年,他遇到了萧乾(已婚),一个在工厂工作的女人。根据游莉的叙述,他对萧乾印象很好。为了拉近关系,游莉故意给萧乾“添麻烦”。他请萧乾帮他买大米,然后去萧乾家拿。有一次,游莉去萧乾家买饭,萧乾很有礼貌地留他吃饭。吃完饭,游莉很开心。他认为萧乾在向他传递爱。后来,游莉趁机接近萧乾。2006年5月29日晚,尤莉第一

  • 继父酒后强奸残疾继女获刑6年 曾三度入狱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推荐阅读: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半岛都市报11月6日电(记者王跃)杨12年前与李某某结婚,李某某带了一个残疾女儿。今年3月7日8时许,杨醉酒后在他暂住的李沧区万头小区租房,趁家中无人之机强养继女。近日,李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42岁,从外地来,一直从事垃圾收集工

  • 两情相悦也可能构成强奸?

    顺德一男认识了一个14岁以下的初中女生3个小时,然后自告奋勇开酒店做爱。顺德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佛山日报,2010年9月13日)很明显,两个同类反而成了犯罪。我相信不仅仅是党皇觉得委屈,普通人也不理解。你所爱所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