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犯罪类型 > 青少年犯罪> 八大处两女被害案真相

八大处两女被害案真相

无忧找律师 作者:容爱晓2021-09-23 14:18:39 青少年犯罪 1194人浏览

经审讯,突破了嫌疑人口供。7月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7月25日上午,杭州警方召开“杭州江干来某某失踪案”新闻通气会。

自7月6日接到失踪人员家属求助以来,经过18个昼夜、连续开展的专案工作,杭州江干来某某失踪案已基本查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案件目前正在侦办过程中。

2020年7月6日20时07分,江干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求助:一名来姓女子于7月5日凌晨失踪。针对该起失踪事件,江干分局按照查找失踪人员规范工作机制,立即启动调查寻人工作。在搜寻过程中,多处疑点引起警方高度重视。为此,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按照失踪人员疑似命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调查。

01、闭环视频侦查

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了该智安小区内以及周边所有视频监控,相关时段共计约6000小时时长的视频内容,经过反复侦查实验明确小区内部监控可以形成闭环。为此,专案组调集全市百余名视频侦查员,分时段、分点位、分对象,反复查看、交叉复核,不放过每一帧画面、不放过每一个可疑之处,梳理所有出入小区的人员、车辆信息,逐一落地核查。期间,我们发挥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依法全面运用各类公安侦查手段,明确失踪女子于7月4日17时04分和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

02、细致走访排查

专案组同步组织百余名警力,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小区内6幢楼房、1万多平方米地下车库和所有电梯井、水箱、窨井、储物柜、烟道、通风管道等公共隐秘部位,先后开展4次地毯式排查,逐一排除藏匿可能。

该小区出租房较多、居住人员较复杂,为此,专案组对小区内全部1075户人家开展询问走访,详细记录重点时段内人员活动情况。同时,重点走访询问失踪人员的家人、亲属、邻居、同事、朋友等关系人,细致刻画还原其一家生活规律、人际关系、生活经历、活动轨迹、财务状况等情况。根据走访排查情况,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排除了来某某自行出走及其他人员作案等各种可能,初步发现了许某某的作案嫌疑,并作为专案攻坚的重点对象。

03、缜密勘验检查

专案组在对化粪池多次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视频侦查、走访排查和智慧警务大数据研判分析后,判断事发楼道化粪池内可能存在涉及案件和被害人下落的相关证据,决定对化粪池进行彻底筛查。

7月22日下午,天气条件好转、满足勘验条件,专案组在提前安排的专门场地内,依规对化粪池开展抽取工作,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身着全封闭的隔离服,在恶劣的环境下连续奋战25小时,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期间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同时,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研判,进一步明确许某某的重大犯罪嫌疑,案件调查取得重大突破!

04、依法开展审讯

综合侦查发现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专案组决定在7月23日1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许某某刑事传唤。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事发后配合家属报案、接受媒体采访等情形,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组织刑侦专家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提前针对许某某制定了周密的审讯策略和方案,经审讯,突破了嫌疑人口供。7月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于7月23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杭州警方承诺,将继续全力办好案件,依法打击和防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男,55岁,杭州户籍。案发前系杭州某公司驾驶员。该人自1987年开始先后在省内外多地从事鱼粉和养殖生意,2018年到杭州工作。

被害人来某某,是许某某妻子,51岁,杭州户籍,系杭州某公司保洁员。

夫妻二人2008年再婚,案发前共同居住在杭州市江干区。

关于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

被害人来某某于2020年7月4日17:04回家后失踪,7月6日晚19时,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先后联系来某某的姐姐等人,询问来某某的去向。20时许,该许与来某某的大女儿一起到江干区公安分局四季青派出所要求警方协助查找来某某下落。四季青派出所民警当晚反复查找未果。

后经警方连续数天搜寻,发现来某某存在被害可能,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按照失踪人员疑似命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调查。

专案组依托江干智安小区信息资源和基层基础走访排查,排除来某某自行出走的可能,将案发范围框定在来某某所住单元楼。

专案组通过智慧警务分析研判,发现许某某存在作案嫌疑。专案组坚持证据导向,公秘结合,连续多日调查取证,在获得许某某相关犯罪证据后,江干区公安分局于7月23日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网上热议的几个问题

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前期网传“许某某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物业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和“许某某利用隔壁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说法,均与所查证事实不符。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后续侦查工作,对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姑息!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本文转载杭州公安自媒体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15岁偷盗属于什么案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 14周岁以下的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犯罪谁承担

    本案中,蔡某犯下了严重的杀人罪,但是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如何处理我国12岁儿童盗窃? 12岁少年盗窃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十四岁以下不满十六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我国法律规定超过12周岁犯罪

    北青网2020-12-2708:18:32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民之所呼,法之所向。十三届全国

  • 什么原因导致人们犯罪

    至今,有大量有关我们大脑奖励机制的数据可更具体地解释沉迷于色情如何改造我们的大脑。我们现在知道,男人沉迷于色情可以使他们在短期内提振多巴胺,作为一种奖励传输到他们的大脑,使之在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可以提振心情,让他们一般感觉良好。这种神经回路和其他让人上瘾的刺激物如赌博或可卡因

  • 惩罚孩子的100种方法

    孩子不懂事,生活中难免犯错。这时候当家长的应该怎么教育呢?只会拿藤条、衣架打骂?不不不,即使是惩罚孩子,我们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今天,小果君给大家整理了“惩罚孩子的10个科学方法”,一起学习下吧~案例:与同伴吵架、抢

  • 新法律14岁犯法承担刑事责任

    10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以下重点内容值得关注:01.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 未成年犯罪处理流程

    2020年8月25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丁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惩罚孩子的方法

    惩罚宝宝十个科学方法家庭教育,惩罚宝宝,是每个父母培养孩子、纠正孩子错误的方式之一。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孩子犯错误,自然需要父母的教育和惩罚。但惩罚宝宝也要讲求科学方式,一旦惩罚不当,不但对宝宝的行为起不到规范作用,更有可能使宝宝的行为逆向发展。如何在家庭教育中有效惩罚

  • 14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具体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