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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大案真实案例

无忧找律师 作者:简如柏2021-10-25 21:41:58 青少年犯罪 83人浏览

作者:探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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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案纪实:辽宁最可怕的性变态恶魔开原市王强抢劫奸杀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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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两点:

第一这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小说。

第二未满18周岁或者心理素质欠佳的,不要看这个系列。

这些案件都是凶杀,很多是血腥可怕的。心理素质不好的不要看,搞出心理阴影就不好了。

2000年前后,辽宁省沈阳市突然出现了系列恶性奸杀案件。8年内,这个歹徒大多1人作案,奸杀48人,手法特别凶残,不留活口,还有可怕的性变态行为。听我说一说吧。

2000年5月9日,这是沈阳最好的季节。

春节就要过去,夏季还没到来,气温不高不低,万物欣欣向荣。

一大早,卖蔬菜的黄大叔骑着三轮,路过沈河区先农坛路的南运河东岸。

天才蒙蒙亮,黄大叔费力的拖着一车蔬菜在河边骑行,突然来了个紧急刹车。

为啥?运河河堤的乱草中,似乎仰天躺着一个小伙。

这就怪了,小伙喝多了?

黄大叔定睛再看,吓了一跳。小伙的傍边,还躺着一个姑娘。

姑娘下身赤裸,臀部朝上,白白的在乱草中非常明显。

00年的沈阳,还没有开放到露天打野战或者晒天体浴的地步,大叔立即判断是出事了。

大叔受惊过度,一车蔬菜都不要了,迅速跑到附近杂货铺报警。

沈阳警方迅速赶到现场,也被震惊了

受害者是1男1女,早已死亡。

歹徒手法极为凶残、专业,两人都是被用匕首一击刺中心脏,当场毙命。

经过在附近走访,受害小伙姓王,刚刚20岁。受害的姑娘姓刘,也是20岁妙龄。

两个年轻人都是外地来的,在运河附近一家酒楼打工,是恋人关系。

当晚12点左右酒楼才关门,两人说去运河边约会,结果一去不回。

尸检证明,王姓小伙是被人从后面偷袭,匕首从背部刺中心脏而死的。

从后背刺中心脏并不容易,然而这一刀非常准确且力量极大,几乎将小伙刺穿。

这把匕首非常尖锐,似乎经过手工改造,长度超过10厘米。

法医认为,小伙中刀以后应该是立即死亡,连呼喊的机会都没有。现场发现两人财物都没了,似乎是抢劫。

相比小伙的惨死,姑娘更是惨了十倍。

刘姑娘则是左胸中刀,一刀致命。同时,她的下身赤裸,阴道里面发现有精液,明显被歹徒强奸了。

根据尸检表明,刘姑娘竟然是先被杀死后,然后被歹徒奸尸。

更可怕的是,刘姑娘的肛门里也发现了精液。

这说明,歹徒是个非常变态的奸杀狂魔。他应该是先突袭了小伙,然后又将姑娘刺死后奸尸。逃离现场前,歹徒拿走两人的财物。

如此重大的案件,沈阳警方立即立案调查。

警方首先排查了两个恋人的受害人的社会关系,毫无收获。

2个年轻人都是刚来沈阳一二年的打工者,社会关系极为简单,无非是几个工友而已,压根没有仇人。

而案发时,这几个工友恰好都在宿舍睡觉,不可能是他们做的案。

那么,会不会是抢劫杀人呢?

有可能,但不太像。

晚上12点后,南运河东岸几乎没有行人,很适合歹徒抢劫作案。

可是,这对恋人衣着档次不高,一看就是底层打工仔打工妹,身上不会有几个钱。

况且,恋人来约会又不是来谈生意,身上能有多少财物?

警方认为,歹徒仅仅抢走了几十元现金。

为了区区几十元,连续杀死2个人,手段还如此凶残,似乎不符合常理。

正常来说,用匕首威胁一下,大部分恋人应该也会交出财物,破财挡灾,根本没有必要犯下杀人罪。

是强奸变态杀人?

目前看起来最可能。

王姑娘不仅仅被强奸还被鸡奸,说明歹徒十分变态,不是正常人。

然而,一般的强奸案,都是强奸了受害者以后自行逃走,没必要杀人。

即便非常凶残的歹徒,也是先奸后杀,没听过杀了以后再奸尸的。

总之,案件的作案动机不明。

沈阳警方费尽全力调查,然而除了歹徒留下的精液以外,现场只留下几个模糊的胶鞋鞋印。

通过鞋印推测,鞋印的主人个子不高,大约是1米6左右,非常瘦小。

然而,让警方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案发后第二天10日,皇姑区的北运河的将军园内又有一对恋人被残杀,女孩被杀死后奸尸,也有鸡奸的迹象。

更夸张的是,11日,北陵公园的西北角又发生同样案件,1对恋人被杀死。期间有几个路人听到动静,跑过来查看。歹徒急于逃走没有对女孩进行奸尸。

短短3天,连续发生3起恶性奸杀案,又是同一人所为,这在沈阳历史上还是没有过的。

歹徒杀了6个人,仅仅抢到人民币几百元,简直是匪夷所思,堪称恶魔中的恶魔。

沈阳警方对案件极为重视,立即组成了专案组。

这系列案件几乎没有证据,也没有目击者。

在没有天网监控的时代,这起案件是很难侦破的。

在警方四处侦查的时候,4个月后又1起类似的案件发生。

9月19日清晨,几个晨练老人发现了异常情况。

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堤坝上,似乎躺着尸体。

警方立即赶到,发现又有一对恋人被杀。

这对恋人年龄较大,男人姓李,已经57岁;女人姓刘,41岁。他们都是附近居民,当晚相约去河边散步。

两人遇害情况和5月案件如出一辙,均是被一刀刺中心脏毙命。

然而,这次歹徒手段更凶残,还在两人脖子上连割数刀,割断了动脉。

其中女人刘某也被歹徒奸尸,肛门和阴道内都发现精液。

2人的财物也不见踪影,刘某的一辆红色自行车失踪。

根据精液检验表明,这起恶性案件的凶手,还是那个恶魔。

这几起案件让沈阳警方大大震惊。为什么?

歹徒不是偶尔作案,而是连续作案的惯犯。

正常来说,歹徒连杀了8人,不太可能主动停手。

如果不能尽快抓住歹徒,他还会继续作案。

为此,焦急的沈阳警方集中力量,全力侦破此案。

当时报道这么写:沈阳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一方面通过强化巡逻守候,在城市带状公园等易发案地区,采取化装侦查和跟踪布控等手段,控制和发现犯罪;另一方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特点,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没或落脚藏身的地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为寻找侦破工作突破口,从社区民警开始,层层排查,做到“地不漏户,户不漏人”。

此时,歹徒似乎感觉了危险,开始流窜到其他城市作案。

沈阳警方立即发出协查通告,果然发现了歹徒的其他案件。

同年7月6日,铁岭市下属的开原市开原镇,印某家发生恶性杀人案。

男主人印某在外地跑运输,回家时发现妻儿都被人用匕首,残忍杀死在床上。妻子死后,还被奸尸。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部分财物丢失。

7月24日,开原市城郊乡村民赵某家被人灭门。

歹徒手持赵家的锄头进屋,将赵某(男,29岁)家,将赵某和妻子杨某(女,26岁)、妻妹杨某某(女,19岁)全部砸死。现场到处都是鲜血和脑浆,惨不忍睹。

然而,赵家是全村有名的困难户,家中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歹徒毫无收获。

妻妹杨某某被歹徒用锄头猛砸头部,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浆四溅,头顶几乎被砸平,惨死在炕上。

即便如此,歹徒竟然连这样一具残缺的尸体,都不放过。

他用被子将赵某某早已扭曲变形的头部包裹,将尸体拖到院子外奸尸。

除了开原市以外,铁岭市等地也发现类似案件,经过DNA检验均为同一人所为。

这边,沈阳警方认为歹徒手段如此凶残熟练,不可能2000年才开始作案。

经过串案侦查,发现从1998年底开始到2000年,这个歹徒在沈阳全市各地作案至少20多起,查明死者高达十几人,多人重伤致残,被奸尸的女性也有七八人以上。

由此,该案被列为特大连续抢劫强奸杀人案,成为辽宁省十大要案之一。

全省乃至全国刑侦专家,重点研究了这个案件。

第一,歹徒究竟是为了劫色还是劫财。

这系列案件中,歹徒袭击的多是情侣或者农村的家庭。

而稍微上道的人都知道,情侣约会不可能带很多钱,而农村家庭更是不会有什么财产。

这系列案件丢失的财物都不多,最多不过几百元,大部分只有几十元甚至几元。

再说劫色,很少有强奸犯会奸尸。在死亡威胁下,一些女性往往会忍辱屈服而保命。然而,歹徒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先杀死女人,这就不符合强奸的基本规律。

虽然歹徒可能比较瘦小,但毕竟手持利刃,对付大部分女人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一些专家认为,歹徒主要目的不是为钱,也不是劫色,而就是杀人。

歹徒明显有变态的心理,作案几乎不留活口,还对死亡女性奸尸。

看到,歹徒似乎因为什么原因仇恨社会,通过杀人来报复,至于抢劫和强奸只是顺带手的。

第二,歹徒为什么主要选择在沈阳、开原作案?

一般歹徒连续作案,都会选择自己非常熟悉的地方。

尤其是这个歹徒曾经连续3天在沈阳作案3起,连杀6人,每次都从容逃走。

专家认为:这说明歹徒对于沈阳和开原都非常熟悉。

看来,歹徒即便不是沈阳人或者开原人,也在这里长期工作或者生活过。

第三,歹徒为什么多选择情侣?

看起来,歹徒选择情侣似乎是一种病态的报复心理。

无论抢劫还是强奸,甚至单纯杀人取乐,完全可以选择单身女性作案,为什么非要选择2个人的情侣?

即便歹徒作案手段熟练,在先杀死男人后,女人会本能的呼救、逃命甚至搏斗,这就会对歹徒有威胁。

一旦有路人或者巡逻警察发现异常,歹徒恐怕就会被抓捕。

专家认为,歹徒似乎受过感情上的创伤,特别仇恨热恋中的情侣。

第四,歹徒为什么强奸以后还要鸡奸

这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专家一时也难以确定。

一种推论是,歹徒可能认为鸡奸是对女性一种极大的侮辱。

通过这种方式,歹徒羞辱女性,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或者,歹徒本身就是双性恋者。

第五,为什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证据,也没有目击者

这么多案件,竟然没有一个目击者。

仅有两批人,似乎看到过他的影子。

一个老大爷,在案发前曾经看到有个30岁左右的矮个青年,在河边骑自行车晃悠,长相则没看清。

这并不能说明,这个小个子就是歹徒,也可能只是路过的。

专家认为,歹徒作案手段非常高明,有反侦察经验,而且心理素质很好。

其中一起公园杀人案中,几个路过的工人闻讯赶来,同一个矮个青年擦肩而过。

因矮个青年不慌不忙,从容的慢行,工人们根本没想到他是凶手,没有看清样子。

专家们推断,小个子可能受过公安机关打击,有丰富的作案经验。

专家们认为,歹徒作案有着自己的方式,而且作案频率高。

只要在全市保持高度警惕,歹徒迟早会露出踪迹,被抓获归案。

然而,2000年10月以后,这个歹徒突然停止了作案。

这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这种恶魔怎么可能突然金盆洗手呢?难道突然发了善心?

然而大概1年多后,也就是2001年底开始,这个恶魔又在沈阳作案,手段还变本加厉。

2002年10月17日凌晨,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发现2具尸体。死者是50多岁的一对夫妻,晚上出门锻炼时遇害。女受害者同样被人奸尸,两人财物丢失。

根据DNA检测,还是这个歹徒所为。

此时,这个家伙在东北前后至少作案二十起,杀死数十人之多,堪称全国少有的特大案件。

辽宁警方深感震惊,用尽力量侦破。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多次指出,该案件一定要尽快侦破,不能让歹徒继续在辽宁行凶作恶。

辽宁省公安厅将此系列案件列为全省“三号大案”,沈阳市公安局列为“串联54号”案件。

然而,很快,转机来了。

2003年1月,洪区汪家乡李家又发生命案。

男主人李某睡梦中,突然被人连刺两刀,负重伤。妻子稍后也被刺伤。

随后,歹徒竟然当着男主人李某的面,将奄奄一息的妻子强奸。

李某回忆,歹徒竟然不慌不忙的停留了3个小时,还试图将家中电视机搬走,又问反复盘问他“钱藏在哪里?”

歹徒逃走前,试图杀死李某灭口。

李某虽带着重伤,也拼了命,和歹徒搏斗起来。

本来李某肯定是活不了的,恰巧隔壁李某弟弟来还晾衣服的竹竿,推门而入。

误以为李某弟弟手持长武器,歹徒怕斗不过他,慌忙跳窗逃走。

李某已经重伤昏迷,经过抢救侥幸脱险。

李某手术后回忆,歹徒前后逗留3个小时,他清楚的看到了这个男青年的外貌:一、面色较黑;二、他有很重的川字眉,脸上坑坑洼洼的,在左脸部还有三个红疙瘩;三、淡淡的八字胡,像是刚刚剃过的。

他还认为,这个男青年个子矮小,1米60左右,似乎是沈阳周边的口音。

根据李某的描述,著名专家,中国刑警学院赵成文教授花费很大精力,画出了逼真的模拟画像。

模拟画像被送到全省各派出所,但半年时间过去了,始终没有什么收获。

7月1日,突然案情又有重大转机。

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抢劫犯赵某表示要检举立功。

赵某涉嫌暴力抢劫摩托车被捕,可能会被判重刑。

在得到会适当减刑的许诺后,赵某交代了重要情报:模拟画像上的人很像王强。

赵某介绍,王强三十岁左右,自称是开原人,是他的同伙和同乡。

王强个子只有1米58,却是凶残狠毒的惯犯,曾经几次被捕。

赵某和王强在一次销赃时认识,当时赵某还是以盗窃为生。

都是开原老乡,又都是惯犯,赵某和王强很谈得来。

王强告诉赵某:盗窃没什么出息,搞不到什么钱还容易翻把(失手),不如抢劫来得快。

王强自称抢劫上百起,专门在公园作案。

随后,赵某和王强混了一段时间。

根据赵某说,王强经常夜晚骑自行车外出作案,穿一双黄色胶底鞋,还带着10几厘米长的锐利匕首。

有一次,王强拿出一根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向他炫耀,说是刚抢来的。

赵某问:怎么有血?

王强回答:把人杀了,自然有血!

赵某这才知道王强是杀人犯,有些害怕,开始疏远他。

几个月后,赵某因赌债太多,被迫又找到王强要求一起干。

根据他回忆,王强传授了一通抢劫的经验:下雨天作案地点应该选择在公园、运河附近,尖刀一亮,恋人不敢反抗,劫财劫色就随便了。作案以后,就把人都杀掉灭口,警察根本破不了案。

两人约好去大二环一带去抢劫。

准备下手的时候,王强突然说:那边有警察,走!

赵某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王强却说:那对谈恋爱的,就是便衣。你看那个女的精气神,和普通女的不同,肯定是警察。我和警察打了20年交道,不会看错。不管他们打扮成要饭的、路过的、健身的还是谈恋爱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快走!

两人一前一后逃离现场。

这次后,赵某觉得王强太凶恶,怕和他一起作案会有被灭口的威胁,就逃走了。

赵某和王强在一起混了很久,对王强非常熟悉,认为模拟画像上就是王强。

赵某还供述,王强多次入狱,有案底的,很容易找到住址。

警方大喜过望,迅速查到了王强的入狱记录。然而,王强户籍所在的丹东市宽甸县警方告知,王强从小就不在这里居住,而是住在开原市。

随后,专案组立即部署去开原抓捕。

7月14日,沈阳警方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王强母亲居住的开原市马寨乡。

根据情报,王强离婚后,唯一的儿子交给住在腰堡村的母亲刘凤霞照顾。

王强很喜欢儿子,不定期的回去看他。

警方立即秘密联络腰堡村村长。

村长听说王强涉嫌恶性杀人案,惊得目瞪口呆:这么一个蔫巴巴的人,能去杀人?

村长又告知警方,王强刚好回家看望孩子,正在村里和人打牌赌博。

接到情报以后,抓捕组不敢耽搁,紧急从乡里赶赴腰堡村。

车辆开到村口,开车的马寨乡派出所司机一眼认出(两人小时候见过面),在村口溜达的矮个青年就是王强。

车上3名警察顾不上讨论,立即跳下车,一前一后夹击抓人。

王强发现有人追他,立即转身就跑。

但警察反应更快,一个民警伸腿将他绊倒,另外两人将他按倒。王强挣扎着将手伸向腰间,随即被手枪顶住了后脑,双手也被控制。

王强矮小瘦弱,不是3个大汉的对手,被戴上了手铐。

这边,民警从王强的腰间,搜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这就是杀人凶器。

被捕后,王强倒也没有死撑,爽快的承认沈阳、开原等地的系列奸杀案,都是他干的。

28岁的王强没有文化,不识字,然而他的记忆里很好。

在沈阳公安局内,王强精准的回忆了自己的作案过程:从1995年1月22日杀人开始,到2003年7月14日在中固镇腰堡村落网结束。作案持续8年零6个月,抢劫、强奸、盗窃、敲诈作案超过100起,恶性案件36起,前后至少杀害45人、强奸10人。

王强回忆1995年前他就杀过人。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张淑红签发的公诉材料显示,王强自己供述的在1995年以前的抢劫、杀人案,因时间太久远,无法核实,最终没有被列入审判。

王强为什么会犯罪?

很简单,他仇恨社会的一切。

王强原籍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然而他1975年出生在开原市马寨乡杏花村,几乎没有去过丹东老家。

王强的童年,是极为不幸的,这主要因为他有个禽兽爸爸。

这么多年后,村里人提到王强的父亲王学国,还是直摇头。

王学国是村中有名的人渣,是个六亲不认的赌鬼。

王学国的妻子,也就是王强的母亲刘凤霞回忆:当时我家人口多,父亲为少1个人吃饭,经人介绍把我嫁到杏花村。结婚前,我就和王强他爸王学国见过两次。结婚后,我发现村里人看着我,脸上神情怪怪的。后来我才知道,王学国在村里名声特别差,做了很多坏事,根本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王学国烂赌成性,整天有人上门找他爸要债,他爸被迫分家。王学国不满意,曾经因此殴打过弟弟王学军。两人打架时,王学国的爸爸来拉架,被王学国一脚踢得吐血,在家躺了半年才能下地。这种事,王学国做过不少,全家人对他恨之入骨,宣布断绝关系。

刘凤霞说的没错。

自从王强和弟弟记事开始,家里就乌烟瘴气,母子3人无时无刻都是战战兢兢。

爸爸王学国不正经下地干活,家里内外都靠母亲刘凤霞苦苦支撑。

这尚且好说,然而王学国还特别好赌,将家里所有值钱东西,甚至口粮都扛去赌博。

如果当天赌博赢了,王学国就会买来烧酒和熟肉,大吃一顿。

刘凤霞他们母子三人,只能等他醉饱以后,吃他的残羹剩饭。

有一次,王强乘着王学国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熟肉吃了。

王学国竟然对准王强连扇几个耳光,叫嚣:我吃完了,你才能吃。你这个死小子,敢和老子抢肉吃,我打死你。

王强仍然被打的鼻血直流,当时他不过4岁。

这还是赌赢的时候,如果王学国赌输了,通常回来就会歇斯底里的大闹一场。

他不是打老婆,就是打儿子,下手还特别狠。尤其王强和弟弟,几乎是在父亲毒打中长大的。

除了打以外,还有各种虐待。

母子三人,经常一跪就是半宿。

一次大冬天,外面积雪半尺深,母子三人被王学国赶到院子里跪了1个多小时。

王强认为,父亲王学国根本就不是人,冷血无情、极度自私,还非常凶残。

5岁的时候,王强和弟弟发现了翅膀受伤的一只鸽子。两人偷偷的藏起来养了几天,准备养好伤就放了它。

谁知道,王学国回来听到鸽子的咕咕声,立即四面搜索,一脚踢开拦着的王强。

找到鸽子后,王学国活活拗断鸽子的脖子,做了下酒菜,王强和弟弟都被吓得大哭起来。

王强6岁时,曾因吃了不洁的食物,得了细菌性痢疾。在当年,这种疾病是会死人的。王强被送到乡卫生所打了两天点滴,还未痊愈,就王学国赶了回去:有钱不给我吃喝,不给我打牌?让你花钱?你死了得了!

王学国烂赌,家里很快家徒四壁,就剩下一口锅和一张炕,连口粮都输光了。

这种情况下,被长期殴打虐待的刘凤霞,感到日子实在没法过了,选择和王学国离婚。

当时刘凤霞自己也没有生存能力,只能回到娘家暂住,靠家人讨口饭吃。

王强8岁,弟弟6岁,刘凤霞无法一次带走两个孩子,只能带走了年龄较小的弟弟。

于是,王强被迫和不是人的父亲王学国一起生活。

然而,王学国根本不管儿子死活,就像这个孩子不存在一样。

王强饿极了,只得去别人的地里偷红薯或者萝卜吃,又被邻居骂:和你爸一样,不是好东西。

长期营养不良,8岁的王强又瘦又小,看起来就是个五六岁的孩子。

几个月后,王学国在赌博时候出老千被人发现。他恼羞成怒,挥刀将人砍成重伤,被捕后判刑11年。

于是,王强只能跟随爷爷奶奶和叔叔王学军一起生活。

然而,这三人均和王学国有很大过节,对王强自然也好不了。

王强回忆,他爷爷奶奶对他很差,尤其奶奶经常骂他,不给饭吃。

一次王强饿得受不了,在家里偷吃了1个面饼。

奶奶竟然指着王强鼻子骂:你怎么不死了呀?你活着有什么意思?你早晚得和你爹一样。

叔叔王学军稍微好一些,但管教方法粗暴,经常打孩子。

这样一来,几个月后王强实在受不了,就逃出了这个家,也放弃了学业。

当时他刚刚读到小学二年级!

班主任代秀岩老师认为王强本性不恶,不是坏孩子:王强在班里学习上中等,这孩子平时也挺乖的。我只教了他一年多,至于后来他为什么辍学,这我不清楚。农村里的孩子也不是都指望考大学,在那时候谁不上学都挺正常的。

多年后叔叔王学军回忆:这小子小时候很淘气,他父母离婚后就淘得更厉害了。九岁的时候,王强才上了一年多的学,就和我说他不愿上学了,后来他还真不去了。我很生气,就打了他,他爷爷奶奶也经常给他“小鞋”穿,后来他就跑了。

王强跑出去以后,爷爷奶奶根本不闻不问,只有叔叔王学军找过他一次。

王学军回忆:我去找过一回,他当时在开原市中固镇上闲逛,我就把他拖了回来。当时我很生气,打了他一顿,打得还不轻。结果这个不争气的孩子没过几天又跑了,我也就没再找过他。这孩子父母不在身边,爷奶也不管。我说话,他也不听,找回来也没用,再加上我自己当时也有事(顾不上他)。

总之,9岁的王强,就开始流浪的日子。

王强离家出走后,长达20年没有回过家,直到被捕前3年才回到祖屋。

刚开始,9岁的王强只敢在村子附近的镇子里流荡。

刘凤霞回忆:一次我去中固镇的一家医院看望亲戚,一个医生问我“你有几个孩子,怎么街上还有个孩子说你是他妈妈呢?”我赶忙让医生把孩子叫进来。很快,医生领进来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我一眼就看出这个男孩就是王强。我一把把王强抱在怀里,问:“你怎么不回(爷爷奶奶)家,在这干什么?”王强喃喃地说:“家里人打我。”这时的王强已经辍学,并在镇上流浪了一段时间。

然而,刘凤霞也没有收留王强。一则刘凤霞没有这个能力,她养活王强的弟弟已经很艰难;二则根据东北农村的惯例,夫妻离婚以后孩子一般都归男方家庭抚养。她带走一个孩子。已经算是破例了。

虽刘凤霞没说,但她已经改嫁再婚。后来的丈夫是普通农民,生活艰难,不可能愿意多养一个别人的孩子。

说白了,刘凤霞也不太在意这个儿子的死活。

刘凤霞回忆:再见王强时,已是数月之后。我到亲戚家串门,在铁岭火车站见到了王强。我想把王强劝回他爷爷奶奶家去,王强死活不同意转身跑了。我后来从亲戚口中得知9岁的王强只身到沈阳、大连流浪,从此近十年杳无音信。

王强被捕后回忆:在铁岭流浪几个月后,我经常几天吃不到一点东西,外面又开始变冷,几乎要冻死饿死。我每天都睡在火车站里,经常被人赶出来,我只好睡在停靠的火车上。有一次,我爬上了一辆装着麻袋的火车睡着了。醒来以后,我发现已经在沈阳了,当时我9岁,时间是1984年。

随后几天,王强就在沈阳火车站附近乞讨、睡觉。

沈阳果然是大城市,火车站来往旅客很多。

一些旅客看王强又瘦又小,不觉动了恻隐之心,纷纷将吃剩的饭菜丢给他。

这几周来,王强不但能吃个半饱,还竟然乞讨到了几角钱。

可惜,好景不长。

一天晚上,王强在车站广场角落睡觉的时候,突然被四五个成年乞丐毒打了一顿。

这些乞丐出手很重,打的王强头破血流,躺在地上不能动弹。

最后,年龄最大的乞丐骂道:你他妈给我滚远点,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要是不滚,见你一次打一次。

几个小时后,一个车站老年民警巡逻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王强。

老年民警不顾王强又脏又是血,将他背到了车站派出所,细心包扎了伤口。

让老民警奇怪的是,王强被打的如此之重,又只有9岁,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后来民警用自己的饭盒,给他下了一碗挂面,又打了两个鸡蛋,让他热腾腾的吃饱了肚子。

多年后,王强回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碗面条。1年多来,这是我第一次吃饱饭。

老民警又温和的问他的家在哪里,说可以将他送到收容遣送站,送回原籍老家去。

然而,无论民警怎么问,王强就是不说话。

王强明白,回到开原老家也是死路一条,反而留在沈阳能够多活几天。

老民警看王强不说话,误以为他是傻子或者哑巴。

见王强衣不蔽体,冻得瑟瑟发抖,老民警就把自己一件外套送给了他。

这时候,老民警惊讶的发现,王强的眼睛突然红了,像是要哭出来。

第二天一早,王强就逃走了,还是在车站附近乞讨。因怕被遣送回去,王强见到民警就跑。

见王强耐着不走,这伙乞丐大怒,又连续殴打了王强三四次。

不过,王强一则继承父亲的性格,天生狠硬;二则他从小整天被父亲毒打,能够咬牙挺住。有时候被打的不能动,王强甚至自行爬回火车站。

王强认为:你们总不能把我打死。只要打不死我,我就要在这里讨饭。我要活下去。

让王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伙恶毒的乞丐,还有其他的办法。

根据王强回忆,有一个晚上,他突然被这群乞丐抓住,拖到一个没有人的桥洞里面。

王强并不怕,不就是再挨一顿毒打吗!

然而,几个乞丐按住王强的手脚,一个十七八岁的乞丐,竟然狞笑着将王强鸡奸了。

这下把王强吓掉了魂!他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回事?但也知道自己受了奇耻大辱。

事后,这群乞丐又对王强百般凌辱,将老民警送给他的外套也抢走了。

这件事后,王强不敢再在火车站附近乞讨了,在沈阳其他地区流浪。

沈阳的冬天很快就来了,王强忍饥挨饿的躲在有暖气的地方,经常被人踢打赶出来。

用王强的话说:我连条狗都不如!狗至少还有个窝,有口饭吃!

如果说起王强流浪经历,恐怕一本书都说不完,这里也就不多说了。

简而言之,王强后来跟随一个师傅扒窃。

第一次掏包王强才偷了两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跟着师傅2年,他的手艺见长,最多一次掏了4000元。

后来师傅和他双双被捕,王强因年龄太小被教育一通释放。

王强只能自己单干,经常被失主打的满头血。

1991年6月,16岁的王强扒窃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这次年龄够了,被劳教2年。

此时的王强,已经和之前不同了。

王强已经流浪7年,受尽各种折磨和虐待。

王强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人把我当人看,没有人对我好过。这些人和我爸一样都不是人,个个都该死。我仇恨社会,仇恨社会上的所有人。

后来王强交代,大概14岁的时候,他就犯了大罪。

有一次,王强无意中看到曾经鸡奸过他的那个乞丐,正在河边睡觉。

王强顿时血往上冲,捡起一块大石头,朝他头部猛砸过去。

王强只有1米58,力气却不也小。几下就把乞丐砸的头破血流,口鼻出血,受伤很重。

乞丐高呼救命,挣扎着要逃走。王强又几下子将他砸倒。

这还不解气,王强又找来一根树枝,用力插入他的肛门里,然后一脚将他踢到河里。

王强回忆乞丐落水以后,还在挣扎。最终乞丐死没死,王强也不知道,推测应该活不成。

总之,王强14岁时就可能杀了人。

既然已经有了人命,王强决定破罐子破摔了。

劳教所是小混混的MBA,王强在这里学会了很多新的犯罪手段。

93年释放以后,18岁的王强不愿意再去扒窃,找了几个劳教所的战友(狱友),改为直接抢劫了。

这一阶段,他们还不敢杀人,也不敢明抢。

王强和同伙通常伪装成联防队员,专门去公园或者偏僻地方选择情侣作案。

他们通常以涉嫌卖淫嫖娼为借口,强行搜走情侣身上所有财物。

然而,东北人并不好惹。

94年夏天的1个晚上,王强他们在南湖公园敲诈一对情侣。

谁知道,这对情侣根本不吃这套,还主要要去派出所。

王强掏出刀来威胁,情侣也不怕。

王强大怒,露出了凶狠的一面。他挥刀对准两人猛扎,将他们扎成重伤。

这还不算,王强让同伙将财物全部抢走以后,又将这对情侣扔进湖里。

好在两人伤势不重,又都会游泳,捡了一条命。

这次见血以后,王强他们越来越疯狂。

几天后,他们去青年公园敲诈一对情侣,又遇到了硬茬。

那个穿皮夹克的小伙,直接破口大骂,要和他们“练练”。

这次王强根本没有费口舌,直接操起木棍猛砸那个小伙,将他砸的昏死过去。

女孩见状,吓得浑身发抖,跪地求饶,交出了所有财物。

搜女孩身时,王强发现她很丰满,顿时动了淫念。

当时王强不过19岁,是社会最底层,一般女人根本不会正眼看他,更别说发生关系了。

这个女孩打扮时髦,带着金首饰,一看就是家庭条件很好、又很受宠的孩子。

这种享受家庭关爱的女孩,恰恰是王强最恨的。

于是,王强不顾女孩哭喊,将她强奸了。就这还不够。王强又想起当年乞丐鸡奸他的往事,认为这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于是,王强又把女孩也鸡奸了,就是为了羞辱她。

从1994年以来,王强带着他的弟兄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作案多起,最多时,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期间他们可能造成多人死亡。

当时王强他们收获很多,然而更挥霍无度。

当时报纸上这么写:从杀人的第一天开始,王强就知道早晚会有一天落入法网。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王强主要消费是打麻将和找小姐,和平区的不少麻将馆他都去过,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钱,曾经专门为包小姐还租过房子。王强听说沈阳某宾馆有高级小姐,不少还是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我曹,当时就有女大学生干这个了啊),就专门去了几次,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王强说: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然而,上的山多终遇虎。

1996年初,王强很喜欢一个卖淫女,就出钱包养她,同居起来。

期间。王强殴打过卖淫女,后者气愤之下跑到派出所举报。

警察由此将王强抓捕。

王强嘴巴很硬,只承认伪装警察敲诈勒索。

这在当时也不是什么重罪,最终被判处被劳教3年。因警方内部信息交流的障碍,没有进行串案侦查,就这样放过了恶魔王强。

1998年12月4日,王强因表现良好被提前半年释放。

然而,此时王强已经不同以往了。他更痛恨女人,认为她们都不是好东西。

同时,王强下定了单干的决心,避免被同伙出卖。

可惜,王强仅有1米58,身体瘦弱,1个人持刀抢劫恐怕很容易失手。

于是,王强决定干脆直接先杀人,然后再抢劫强奸。

反正他之前已经杀过人了,杀一个是枪毙,杀十个也是枪毙。

王强和普通歹徒不同,他作案并不完全为钱为色,而是有一种强烈报复社会的欲望。

这就像吸毒一样,王强认为报复了社会自己才会快活。

当时,王强最仇恨的就是女人,因为他就是被女人出卖才坐牢的。

从劳教所释放的当天晚上,王强就赶到沈阳南运河边作案。

他用铁棍将一个散步的女孩砸的晕死过去后抢劫,又将她强奸。

几天后,王强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

随后的1年,王强认为自己单独作案就有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七八个人。

这段时间,王强作案并不完全为钱,主要是一种发泄,抢到的钱不足以让他生活。

平时,王强在一家小吃店打工,端端盘子,混口饭吃。

一到休息的时候,王强就会四处溜达,有机会就去作案。

王强作案有时候根本不为什么,就为寻开心。

他回忆:一次我吃过晚饭出去转转。在路上看到有个女的骑着自行车。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很讨厌。我上去一刀就把她杀了然后强奸。

还有一次,王强晚上喝闷酒后在街上溜达,看到5个年轻人喝多了在街上走。王强觉得这5个人很嚣张,就上去拦住他们要钱。见不到1米6的王强,竟然拦住5个棒小伙要钱,这伙人感觉到莫名其妙,还以为他是疯子。

一个小伙问:你干嘛?没病吧?

谁知道,王强二话不说,一匕首将这个小伙刺死。

毫无目的杀人的恶魔王强,1999年末的人生却出现了大转机。

王强惊讶的发现,人生中第一次有个女人对他很好。

这个人叫做林智贤,是丹东的朝鲜族人,也在小吃店做服务员。

林智贤白白嫩嫩,有着朝鲜族女人特有的大脸庞,相当富态丰润,也有几分姿色。

王强祖籍是丹东,两人相对有些共同语言。

林智贤是个贤惠的朝鲜族女人,只是有些笨。她很快喜欢上了王强,觉得他老实能吃苦又不爱多说话。

其实,此时沈阳全市到处抓捕连续奸杀犯,王强只能低调的在这里躲避。

林智贤自然不会知道这些,反而觉得王强经常主动承揽苦活累活,也不让她去服务一些毛手毛脚的客人,这人很好。

两人朝夕相处,逐步产生了感情。

同很多朝鲜族女人一样,林智贤一旦认定了这个男人,就对他很贴心。

于是,王强突然发现,有时候他的衣服有人洗了,他的被子有人叠了。甚至一次王强发烧睡倒,林智贤竟然照顾了他好几天。

王强从小长这么大,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自然,王强是狗改不了吃屎,即便和林智贤谈恋爱期间,他仍然四处杀人。

此时王强几乎疯狂,手段凶残,心理素质却磨练到惊人的稳定。

当时报道这么写:王强最危险的一次是2000年大约七八月份的一天凌晨1点多,王强爬上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看到一个女民工在客厅里睡觉。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明明只隔着一堵墙,只要女民工喊一声,王强就很有可能被这群民工抓获。然而,王强根本不害怕。他悄悄地走近这个女民工床前,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这女的当时就没气了。然后他翻了她的衣服,没有翻到钱,就把她强奸了。当王强顺着楼外脚手架刚爬下楼时,就发现一辆“110”警车开了过来,他连忙把手中铁管子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王强的身,又问他这个时间干什么去了。王强就说到“十二线”批发市场去卸菜。可能这几个警察看他穿得像个打工的,说得也像那么回事,就没再问什么,开车走了。

更夸张的是,王强还也杀了身边的人,仅仅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小事。

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一个干洗店,因价格低廉,王强经常去洗衣服。

这家人看王强是外地人,又打扮的像木讷的民工,每次就多收几角钱。

这本来是小事,你觉得价格高,说几句不就得了。

王强却认为这家人看不起他,对他们恨之入骨。

2000年8月凌晨4点多,王强拿着杀猪刀去杀干洗店全家。

没想到这家人当晚都走亲戚了,只有老太太一个人在。

老人睡觉不沉,听到脚步声立即惊醒,发现面前竟然是王强。

王强上去就是一刀,将老太太刺倒。

老太太捂着伤口,问:我又没得罪你,你干嘛杀我?

王强说:你们整天多收我钱。

老太太说:那你为什么不说呢?这又是多大事?

王强说: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这样干脆。

说罢,又连捅老太太几刀,将她杀死。

邻居老太太遇害的事情,林智贤也知道,但做梦也没想到是王强干的。

因为杀死老太太的第二天,王强和以往一样上班、吃饭、睡觉。

甚至,王强还和其他店员一起去干洗店现场看热闹。

当时警察忙着验尸和检查现场,王强就站在距离他们几米外的人群中。

老太太遇害不到1个月,林智贤主动提出要和王强结婚。

王强回忆:当时我很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爱我了,我也要有家了。我当时发誓,从此以后不再干这种事了(杀人抢劫强奸),老老实实打工做人,好好过日子。

两人很快结了婚。因为穷困,一切从简,小夫妻仅仅在小吃店请熟人吃了一顿便饭。

婚后,夫妻两人回到铁岭开原租房子。

林智贤对王强很好。同很多朝鲜族女人一样,林智贤不让王强做任何家务,对他关心体贴,还烧的一手好菜。

没多久,林智贤就怀孕了,2001年6月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有了儿子以后,王强特别高兴。

他曾经发誓:我爸爸不是人,从小虐待我,我才会去犯罪。我一定要对儿子好,让他丰衣足食,将来走正道。

然而,王强的梦想很快破灭了。

举目无亲,林智贤产后被迫在家照顾孩子,家庭收入只依靠王强一人。

王强只读过1年书,根本不认识字,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只能各种打杂。

01年的东北经济不景气,打杂的收入很低,仅能全家吃饭,逐步连房租都支付不起了。

此时的林智贤开始有所抱怨,认为王强没用,连养家都不行。

林智贤想把孩子送到王强母亲刘凤霞那里去,自己好出来打工,但王强不同意。王强认为母亲连自己都不管,怎么可能看好自己的孩子。

自然,王强想过再去偷或者抢。

然而,以前的王强是烂命一条,横竖死了也无牵无挂,活一天算一天。

他现在已经有了老婆儿子,不应该冒险再去做这些事了。

如果他被捕或者死了,老婆孩子要怎么办呢?他的儿子不就和他一样,这么小就没有了爸爸照顾。

整整1年多时间,王强宁可去打几份苦工,也没有去作案。

这就是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歹徒中断作案1年的原因。

但是,就在孩子2个月的时候,林智贤突发急性阑尾炎,疼的在地上打滚,被邻居紧急送到医院。

医生说,手术费要5000元押金,交钱才能做手术。

家中全部存款只有2000元,只得向老板借了1500元,还差1500元。

看着在病床上翻滚的妻子,王强恳求医生先做手术。

医生冷冰冰的回答:医院规矩不是我定的,你还是赶快去筹钱吧。急性阑尾炎可能危及生命,这可不是我吓你。

王强听了这句话大怒,同医生争吵起来。

最后,医生轻蔑的说:你有在这里和我吵架的时间,还不如出去想办法。要是我是你,老婆都快死了,就是抢银行也要搞到这笔钱。

这句话,顿时打醒了王强。

对啊,还没走上绝路,可以去抢。

于是,王强走出医院,用身上最后一点钱卖了把水果刀。

很快,王强瞄准了一个刚刚从银行出来的生意人。

跟着他走了半天,王强冲上去,从背后将他一刀刺死,抢走了拎包。

王强终于凑足了1500元,妻子终于做好了手术。

林智贤很奇怪,后来追问:你那笔钱从哪里来的?不都把熟人借遍了吗?

王强阴沉着脸说:男人的事,你们女人少管。

林智贤出院以后,身体虚弱,奶水不足。

而王强不但耗尽了所有存款,还有大笔外债,连买奶粉的钱都没有了。

林智贤又开始抱怨王强没用,儿子都养不活。

王强之前发过誓,让儿子丰衣足食,妻子的话大大刺激了了他。

于是,王强辞去了小吃店的工作,离开了家,说是去沈阳打工。

没多久,王强果然寄回来一笔钱。

林智贤带病一个人照看孩子,筋疲力尽,也顾不了王强了。

她回忆:王强非常喜欢儿子,总是逗孩子玩,虽然他不是经常回家,但一回家一定会带回一大堆好吃的东西给儿子。那个时候,家里头没有什么钱,孩子也小。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家和孩子身上,经常忽视了王强、我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从家走的,在家里待了多长时间。我对他的生活,也没有像以前一样经常过问,有的时候甚至是不闻不问。

孩子半岁大的时候,林智贤突然有种强烈的感觉:丈夫王强变了,似乎成为另外一个人。

她后来回忆:“那个时候,我就觉得王强变了,和以前的他不一样了。但是我真的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地方变了,就是一种女人特有的感觉。感觉强烈地告诉我,他的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变化。我和他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变得合不来。”

同时,林智贤偷偷翻过王强的包,发现里面有一些女人的钱包和首饰。

林智贤推测王强在外面有了女人!

不过,王强有女人也不至于变得面目全非,肯定还有别的事。

为什么王强突然变了?林智贤一个农村妇女是无法了解的。

她突然畏惧起丈夫,时常会不寒而栗。从此刻起,林智贤再也没有和王强有过性生活。

女人的直觉果然没错。

王强在沈阳自然不是做生意,而是又重操旧业。这个阶段,王强变本加厉的杀人、抢劫、强奸,如同嗜血恶魔一样。

2003年,林智贤提出离婚。

王强听到以后大怒:你说什么?你知道我为你和孩子,都做了什么吗?

王强不同意离婚,摔门而出,2个月没回来。

林智贤无奈之下,只得起诉,最终离婚成功。

只是,王强不愿意失去儿子,将儿子要了过去,勉强交给多年没有联络的老母亲抚养。

母亲刘凤霞此时重病刚好,本来是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

想到王强小时候被她抛弃而吃了太多苦,刘凤霞只得咬牙带着孙子。刘凤霞的老伴也不好说什么,毕竟王强是寄钱回来的。

案发后,林智贤才回忆起了王强以往种种诡异的地方,恍然大悟。后来林智贤改嫁,将儿子的姓也换了,不想让儿子受到不利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王强的儿子还是幸运的,至少他的母亲没有抛弃他。

王强作前后杀死45人,强奸10人,恶多端,死有余辜。

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押赴刑场立即执行。

恶魔回到了地狱,但我们也要想想王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大家别忘了,王强还有一个亲弟弟。

在母亲刘凤霞的照顾下,王强的弟弟生活正常,成年后老实巴交的去大连打工,平淡生活。

既然是同父同母,为什么王强和弟弟会差别如此之大。

一言概之,环境改变人。

王强之所以变为恶魔,说白了是他的遭遇决定的。

如果王强流浪初期,就被送到福利院能有口饭吃,他就不会这样仇恨社会,也不会这么早就去犯罪。

如果王强在福利院能够正常读书,哪怕有个中学文化,他也不会因为无法养活妻儿,重操旧业继续杀人。

而西方社会,特别重视孩子。在美国大街上,你能看到无数流浪汉,但绝对看不到有孩子独自流荡。

美国社会上下认为贫困家庭的孩子,应该由社会承担抚养费用,更不用说所谓的流浪儿童。

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流浪,政府也会强制收容。成年人强迫儿童乞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一旦发现有儿童流浪,路人甲乙丙丁都会立即报警。

另外,美国人也一般认为,如果社会对贫困儿童坐视不管,这些孩子最终大部分会成为黄赌毒的一员,对社会危害更大。因此,抚养贫困儿童是一笔划得来的投资。

这个道理如此肤浅,为什么有人就不懂呢?

中国一名学者曾经诚恳的说过:一个社会的进步,并非高楼靓车还是GDP就可以代表的。所有少年儿童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恐怕是更重要的一面。这不但是“面子”问题,也是“里子”问题。

收养中国弃儿的美国家庭

坊间传说,王强被枪决前,有犯人问他:你这辈子最感激谁?

王强回答:就是我9岁刚到沈阳乞讨时,给我治伤、吃面和外套的那个老民警。他是唯一对我好,没有伤害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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