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ily
设计:paulodybala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格斯.范.桑特知道的《心灵捕手》,很多人也称为这是一部找寻自我的片子,但今天想跟大家聊得是格斯.范.桑特的另一部比较“糙”的影片。
因为这部影片拍摄仅用了20天,只使用一台摄影机,没有剧本,没有拍摄提纲,对话临时准备,演员全部非专业。
这部影片的名字叫《大象》,在这部影片的前一部分你会以为是部青春校园文艺片,看似就是些无关紧要、稀松平常的校园日常。
到了影片的最后20分钟你才知道,讲的是什么,这是一场杀戮。
这部影片是根据中真实事件而改编的:1999年4月20日,两名高中生手持自动武器闯入科伦拜恩中学大开杀戒,在枪杀13名师生后,自杀身亡。
这是一个悲惨的事件。
最近两会在北京召开,在两会期间,各位委员们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对于近一两年,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恶劣事件,例如:去年的13岁的男孩奸杀10岁的女孩,还有就是今年比较火的韩国N号房事件,因为N号房的接班人年仅16岁。
因为起初N号房的建立就是由高中生而建立的。
2018年的时候,在湖南沅江一位年仅12岁的未成年学生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心生怨恨而持刀将母亲杀死在自家卧室内,母亲身上多处刀伤,一共被砍了二十几刀。
所以有人代表建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佩戴手环居家强制管教,建议设立少年司法矫教替代制度,作为责令未成年人的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的补充措施,增加责令的法律强制性。
血淋淋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其实青少年犯罪是全球各地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
不仅是在社会上,青少年在学校里的暴力事件也屡见不鲜。
例如:校园暴力。
而各种犯罪事件的后果轻则伤人、重则致命,令人胆寒。而这些青少年犯罪的起因则更令人唏嘘不已,常常是因为一些琐碎小事,如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引起,或仅仅因为心情不好,甚至出于刺激、好玩目的,为了能够融入到朋友的圈子里获得朋友的信任,就酿成了一次次的社会悲剧。
为此也有人大代表建议对校园霸凌单独立法,对校园欺凌说“不”。
我们认知的情况,青少年指的是12到18岁的未成年人,虽然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并不能由此抹去14岁以下少年暴力犯罪存在的事实。
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的是人的行为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我们应该从他们犯罪行为这种外在形式去探求青少年内在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而当今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高度发达,青少年面临着诸多的诱惑,也从多方面加剧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
青少年处于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往往具有好奇与模仿、盲目从众、逆反和报复心理、逞强好胜和寻求刺激、爱面子图虚荣等心理。
如果由于家庭或者其他社会因素导致青少年出现了心理扭曲和性格缺陷,那就很可能埋下暴力犯罪的隐患。
关于青少年犯罪我们所需要知道的原因
家庭的因素
不难理解的是缺乏父母的管束,拒绝长大以及享乐主义思想,来自富裕家庭的孩子也会犯罪。
同时,传统家庭中父母双方至少有一个人需要全职工作,这种情况下的孩子有可能在家得不到监督。
一般家庭的因素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父母的教育方式不正确。
这里主要由两种方式,宠溺和施暴。第二,家长放任自流,不闻不问。
第三,家长自身行为不健康。
有些家长不但不对孩子进行健康教育,反而给孩子带来不良的生活环境。有研究在对2418名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还发现24.4%(591人)与亲生父母均不生活在一起,23.3%(563人)与亲生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生活在一起。
除此之外,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中暴力犯罪行为较多,暴力犯罪在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中高达61.11%。
思想观念的错误
有时候青少年的想法太过于奇特,例如:会觉得说暴力是吸引目光的一种手段。
可以在其它同龄人面前显示初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也可以让自己出名,彰显自己对权力的向往和自己散发的男子气概。
当然还有尝试别人不敢尝试的碰触的东西。
例如:毒品。
很多吸毒者回忆起为什么吸毒,他们会回答到好奇,为了要出位,觉得自己要比别人牛。
易冲动
青少年也正是性格养成的时期,自控能力也是属于比较弱的,当受到不良情绪爆发时,无法控制自己做出理智的行为,很容易因为冲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在这一方面也出现了自我表现欲比较强的欲望,青少年在各方面的能力方面还是很有限的,在他们的认知里会觉得又不能赚钱,学习成绩是他们证明自己的唯一方式,如果没有办法在学习成绩上取胜,则打架斗殴可显英雄本色。
看起来很中二,但很多时候他们是付出了行动。
从众心理
青少年犯罪往往并不是一个人作案,而是几人合伙进行犯罪活动。
青少年此时的心态不够稳定,生长环境与同龄人接触较多,容易受到彼此的影响,从而拉帮结派,三五成群,胆大的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一般都是出于青少年眼中的“义气”只要有人提议就附和,盲目跟从。这一现象也体现了从众心理。
认知能力片面有限
当有冲突性事件发生时,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足以合理地理解冲突,缺乏理性的思考,就会容易受到本能原始欲望的驱动,而本能欲望是以释放为目的,不考虑后果的。
青少年道德法律意识薄弱
由于法律意识的薄弱,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做初这个行为之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后果和刑罚。
所以很多事情就是不考虑后果就这么的发生了,自身的道德观并没有建立起来,更别提什么同理心了,无法体会别人的感觉,做起事情来就是比较狠的。
青少年犯罪事件频发我们应当如何应对
毫无疑问的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青少年犯罪是需要被避免的,我们需要从法律和教育两个层面来探讨如何应对。
在法律层面,其他国家有怎样的处罚措施?
在美国美国对青少年犯罪的惩治体系,经过了近百年的研究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精神病院、收容机构、社区矫正和监狱共同构成的“社会控制体系”,并且一部分法律界人士正在尝试不断降低青少年犯罪成人化刑罚的门槛。
据美国司法部统计,在全美50个州中,有27个州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年龄界限一般是10-12岁,然而在没有规定最低年龄的州,法官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和恶劣程度,决定在少年法庭还是移交一般刑事法庭进行审判。
在日本,日本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法律上的未成年人是指不满20周岁的少年。日本的法律将未成年人分为三档:
●违法少年。是指不满14周岁,但已经犯有触犯了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未成年。
●不良少年。是指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从其性格和环境来看将来有可能犯罪的未成年人。
●犯罪少年。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20周岁的已构成犯罪的年轻人。根据日本少年法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给予刑事处分。
同时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是犯有应当判处死刑的罪行,也只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我国,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年满18周岁,是有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在教育层面,我们如何应对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
家庭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
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自身预防
我们应当培养青少年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因为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
当然,这需要和家庭教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任何事情都是积累久了才得以爆发,希望我们多关注青少年犯罪,帮他们找寻自我,这样才能持续不断的积极个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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