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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集体土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无忧找律师 作者:冉冷之2021-06-29 20:21:30 土地纠纷 106人浏览

为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有时候很多地方需要拆迁。一般是在破旧的地方或者农村的一些集体土地上拆迁。拆迁要给予补偿,那么集体土地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无忧找律师网的小系列会给你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到你。集体土地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因建设项目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前提是该土地被批准征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首先应当作为国有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项目。如果项目建设不依法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从根本上违背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规定。没有征地审批程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没有法律依据。法律禁止边拆迁边征地,先拆迁后征地。

(2)征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计划实施并发布拆迁公告。

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予以公布。公告应当包括征地机关的批准文号、批准目的、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征地补偿期限等内容。特别是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拆迁房屋的,应当在公告中明确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同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拆迁用地范围内的移民和户口分离;房屋买卖、交换、改建、租赁和抵押;核发营业执照等事项。

(3)拆迁主体应具备法定资格,并按程序进行拆迁。

在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有的拆迁主体是县区政府,有的是乡镇政府,有的是没有拆迁资格的相关部门。拆迁主体混乱,实际操作不规范。目前,我国虽然没有可操作的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拆迁或委托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拆迁是可取的。房屋拆迁程序可参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拆迁与房屋市场评估,拆迁补偿标准应统一。

由于集体土地征收中没有完善、完整的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不适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统一。一些农民在期限内搬迁,得到的补偿比后来搬迁的人少,这使得拆迁工作更加困难,拆迁人和拆迁人容易造成冲突,导致农民到处上访闹事,造成社会不稳定。

拆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给予一定的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了解,请咨询无忧找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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