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 > 公司设立条件>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协议,公司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协议,公司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02 13:48:02 公司设立条件 228人浏览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投资者做出重大决策和选择公司经理的权利实际上无法实现。同时,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实际投资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者投资权益的实现取决于股东与实际投资者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双方的合同无效,实际投资者根据合同应享有的投资权益也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例如,甲公司是甲公司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由甲公司出资,乙公司为其名义股东。B公司的运营效率很高。如果甲方根据与乙方的协议声称自己是乙方的股东,则甲乙双方的协议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甲乙双方关于设立乙方公司并以乙方公司为名义股东的协议无效。这将使甲方无法享有对乙方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 (3)规定的原则,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者之间的协议规定,只有双方对实际投资者出资并享有股东权益,合同才有效,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当实际投资者以他人名义投资设立公司时,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双方协议合法,实际投资者可以享有投资收益权,即股权的投资权益属于实际投资者;如果双方协议不合法,名义股东坚持享有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实际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可能会丧失。因此,在做出此类投资决策之前,希望邀请他人成为名义股东的实际投资者必须消除可能导致与名义股东达成无效协议的各种因素,以确保其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者对第三方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由于我国公司设立实行核准制,公司的相关事项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具有公信力,因此公众只能根据公司登记机关的记录来判断公司股东。因此,虽然公司的名义股东不是公司的实际投资者,但公众只关心登记机关记录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不可能用其他标准来判断公司的股东地位。在此前提下,一旦公司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权人或其他股东承担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股东应该而且只能在登记机关登记,而不能在实际投资者中登记。在此前提下,实际投资者可以依法推卸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责任,而不必直接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承担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不得对未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实际投资者主张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公司的实际投资者,投资者至少可以暂时逃避公司股东的责任。例如,甲方是甲方的实际投资者之一,乙方已与甲方签订协议,同意成为甲方的名义股东。当甲方股东因出资不足、管理不善而资不抵债时,法定义务由乙方而非甲方补足所认缴的出资。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债权人无权直接向甲方追偿,只能向乙方追偿,即使他们直接向甲方追偿,这一请求也不应也不能得到支持。对此,《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公司债权人以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其在无本金和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不支持股东以其只是名义股东而非实际投资者为由进行抗辩。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也根据这一原则处理相关纠纷:甲方有甲、乙两方股东共同出资建立某一娱乐场所,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提供资金和建设。由于资金不足,乙方与丙方签订协议,以乙方在项目中的部分股权作为对价,同意丙方为项目提供所需资金。项目完成后,丙方将获得项目部分股权,但双方均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丙方以甲公司股东的名义与丁签订了施工合同,丁承担了工程的施工。丙方与丁方因项目资金结算发生纠纷,丁方以股东未足额出资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甲、乙、丙公司为被告。经审理,人民法院支持D公司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但驳回D公司对C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C公司不是A公司的股东,如应承担责任,应通过其他诉讼程序处理。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注册企业集团的条件,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

    设立企业集团要有哪些条件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企业集团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至少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

  • 变更公司名称情况说明,擅自变更公司名称如何处罚

    一、擅自变更公司名称如何处罚如果公司更改名称,未经注册不得更改。擅自变更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0万至10万元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

  • 开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基金公司名称注册申请要求,条件有哪些

    1.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北京”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品名称和行业术语之间使用。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北京”是一个合伙制企业,必须放在商号和贸易术语的前面。《二》管理企业名称为北京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XX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 吊销未注销的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吊销、撤消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公司歇业、吊销、撤消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一是公司被撤销后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1)原则。吊销营业执照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企业法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后,其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终止,不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企业清算组织应当变更为诉讼参与人。清算组织未

  • 公司地址变更流程,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地址需要什么资料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变更登记地址所需的材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新地址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住所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该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

  • 内资公司注册步骤,注册内资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注册国内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填写申请表);

  •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协议,公司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的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只要出资人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资本或者与所认缴的股份相对应的资金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实物资产,就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 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股东名册权利的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中,只有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是股东名册权利的推定。在股东名册上登记为股东的人不需要向公司出示股票或出资证明,也不需要证明他对公司的实质性权利。他只能通过股东名册上的记录来声称自己是股东。本公司无义务核实实际股权持有人,只需履行股东名册中记录的对名义股东的各项义务

  • 营业执照过期5年怎么办,营业执照过期是否能正常营业

    营业执照过期是否能正常营业营业执照到期,不能正常经营,需要重新申请。营业执照到期没换会处罚吗营业执照到期不改,将被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给予下列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处罚:(一)未经核准

  • 一个法人可以注册多家公司吗,一个自然人可以注册多家公司吗

    通过扩大规模和开放更多的公司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之一。那么一个人可以注册多少家公司呢?根据法律,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他已经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他不能再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然而,你可以和其他人一起成立一个普通责任公司,因为一个人可以投资多少企业没有限制。此外,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立独资企业。或者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