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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应符合的条件?不具备收养条件但事实收养

作者:守思娜   2021-07-20 15:43:00   61次阅读   

核心内容:事实上收养的条件是什么事实收养是指未按规定办理收养公证或者收养登记手续的收养。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被视为事实收养。一般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收养主体合格,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编辑无忧找律师给你详细介绍了事实上收养的条件。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公开与养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之间与其父母子女相称、群众和有关组织认可的关系;双方相互支持的事实。

3.事实上,被收养子女及其父母已经终止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4.收养公证或者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在这方面,中国的相关政策规定,那些得到亲戚、朋友和群众承认的人,或者其组织证明明确表明他们在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中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即使他们没有办理法律手续,也应被视为收养关系。据此,国家承认收养的有效性,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事实收养给予法律保护。

相关知识: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4条规定,正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14岁以下;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或者是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弃儿;或者父母在场,但因特殊困难无法抚养的孩子。

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儿童;弃婴、弃儿是指被父母遗弃,在县城找不到父母的婴儿、儿童;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父母因伤、病、残、经济困难和客观条件不能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及我国其他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没有孩子。也就是说,收养人无论有无配偶,都必须没有自己名下的子女(包括自己的子女、被收养的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我们所说的无子女,并不是指不育的人。如果有生育能力又不想要孩子,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就可以领养孩子;当然,如果孩子都死了,也可以领养。

(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所必需的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教育等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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