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 > 劳动关系认定> 怎么区分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怎么区分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10 11:24:02 劳动关系认定 206人浏览

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不同的学科资格

根据规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雇主,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是,劳动关系中的主体种类很多,而且主体不具体,可以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以是两个以上平等主体;它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动服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要求严格。

2.不同的主体地位

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领导者和领导者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动者不仅要提供劳动,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它反映了生产资料、劳动者和劳动对象之间稳定而持续的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双方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工人提供劳动服务,雇主支付劳动报酬。它们只反映财产关系,而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往往表现为“暂时的、短期的和一次性的”。

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

在劳动关系中,不仅有工人和雇主之间的一般义务,还有附带义务。例如,雇主应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应由雇主承担,工人应遵守雇主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些附带义务在劳动关系中不存在。

两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酬、社会保障福利,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除了获得工资、保险、福利等福利外,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义务确定性的规范。因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痛苦的,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处于劳动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除非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由雇员提供或法律另有规定。

2)在报酬支付原则上,由于国家干预的增多,劳动关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并必须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平等、公平、补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3)在报酬支付方式上,《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是以工资的形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然而,劳动关系中的报酬支付是由双方商定的,通常是一次性立即结算或分阶段支付。

4)就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关系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而言,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渎职等。用人单位有权遵守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单位也有权停止使用劳动者,或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排除其他形式的纪律处分。

4.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外部责任的差异。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由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来说,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合同不履行或非法履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经济补偿、赔偿,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劳动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可能的违约责任是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5.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工人的不平等地位导致雇主不时欺负工人的现象。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通过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缴纳各种保险费、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间以及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然而,作为一种民事关系,劳动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受国家干预较少。因此,除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合同条款,法律不干涉。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灿坤临时工有签劳动合同吗,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临时工通常指在工作场所非正式受雇的工人,通常按日计酬。与正式工人不同,他们可以享受养老金和月最低工资的保护。那么临时工能像普通工人一样签订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会给你带来“临时工签劳动合同了吗?”希望能帮助你。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个术语。《劳动法》劳动合同制度

  • 公司发录用通知却又不要你,用人单位如何发录用通知

    在许多单位和企业中,招聘员工有很多环节,如发布招聘公告、初选、面试、发布招聘通知、正式报到等。那么雇主是如何发送招聘通知的呢?法律中有相关规定吗?现在。com编辑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可以用书面、邮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招聘通知。在工作环境中,所谓的录用通知是指企

  • 办入职需要什么证件,公司办理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试用期过后,新员工经受住了公司的考验,因此他们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面对新员工时,公司通常会办理入职手续,要求员工提供信息。那么,公司需要什么信息才能进入呢?更多相关知识,请阅读。公司要求输入的信息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

  • 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怎么样的

    虽然劳动关系在市场上很常见,但是人们可能不太了解劳动关系的问题。所谓劳动关系,是指以劳动者为成员,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为这些案件中的许多都是由于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的无知造成的,边肖向你介绍什么是决定劳动关系的标准。即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首先,雇主和劳动者之间有一种关系:管理和被管理,指挥和被指挥,监督和被监督。这应该是识别劳动关系的第一个独立标准。原因是这种关系是个人从

  • 如何确定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工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不好的雇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工人如何证明我们与雇主有劳动关系呢?下面,律师会给你一个关于如何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详细答案。1、收集能够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过程中,用人单

  • 单位注销后能否确认劳动关系,未满十六周岁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可以签署,但由于某些原因,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能签订,即不能构成劳动关系。16岁以下的人能确认劳动关系吗?网边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你能确认16岁以下的劳动关系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6岁是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不得利用未成年人工作,这已经由法律明文规定。贵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雇佣16岁以下未成年人,否则将因涉嫌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而被依法查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过

  • 没有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单位认为员工工作不认真,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标准等。雇员每月领取如此高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但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所以他们想主动与工人解除关系。单位应如何解除劳动关系?边肖网介绍了相关内容。单位应如何终止劳动关系?雇主和雇员协商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在合同期满前,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将不再履行。请注意,如果劳动合同是通过协议终止的,则没有必要区分

  • 政府临时工辞职后悔了,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为了补贴家庭而做临时工的人,而一些企业因为人力短缺而招聘临时工。那么,临时工辞职的待遇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通过网的小编辑为大家安排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1.临时工的辞职程序是什么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全面实行劳动合

  • 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家政人员与家政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愿意雇佣家政工人来清洁自己,而家政工人一般通过家政公司来寻找。那么,家政工人和家政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网络编辑会向你解释的。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

  • 档案丢失证明谁来开具,档案丢失证明怎么写

    如果您的人事档案丢失,您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档案丢失证明来证明您的档案情况。你不能补发丢失的文件。在日常生活中,你需要小心保存自己的文件。那么,怎样写文件丢失证明呢?今天,网站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需要指定持证人的详细信息、文件丢失的原因、持证人的信息等。档案的作用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一是保持个人原有的干部身份;第二,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