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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解聘临时工有哪些补偿,临时工四天工作40小时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吗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12 15:15:02 劳动关系认定 157人浏览

众所周知,雇主应该保护工人的休息权利,不应该占用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人的工作时间由法律规定,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那么,如果一个临时工四天工作40小时,他能向雇主投诉吗?下面,网编辑将详细介绍你。临时工四天工作40小时,也就是加班。他们可以向雇主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作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第四十一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相关知识:加班工资的计算

1、加班工资计算的标准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工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依法安排员工延长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员工的工资应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二)职工依法安排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企业的实际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总时数,超出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支付。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们应根据《劳动法》第44段第3段的规定获得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平均小时数是多少?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的计算。正常情况下,被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如果雇员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加班工资仍应不低于其工资标准的300%。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被安排使用单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的原则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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