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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如何办理收养手续?最新异地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作者:池兴业   2021-07-25 15:48:22   80次阅读   

介绍了如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到哪里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有哪些权利,谁具备收养条件。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人分为中国公民、港澳台华侨和外国人。

中国公民申请收养登记的民政部门, 机关是县(区)人民政府;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机关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外国人收养登记机关是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国公民收养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孤儿,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应当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福州市福利院收养的孩子将在鼓楼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收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双方提交书面申请。

3.婚姻状况证明,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4.收养人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证明。

6 .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的2寸照片一张,合照2寸。

8.在县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认证或者公证。

二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亲生父母无法找到的弃婴、儿童,应当到发现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例如,收养人在连江发现的弃婴和儿童将在民政部门, 连江县登记

收养社会弃婴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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