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法律服务
平台承诺 不满意退款
一、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父母下落不明的弃婴、儿童,应当在发现弃婴、儿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应当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
二、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
收养人应当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书和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当载明收养目的、保障被收养人在人格、人身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等事项。
2.收养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1)国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收养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儿童,需出具主管部门无法找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
3.回顾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对收养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
4.登记
《收养证》发给审核通过的收养人,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定收养登记程序后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协议(示例)
甲方(收养人):XXX(姓名、地址)
乙方(发货人):XXX(姓名、地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XXX(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和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XXX系XX单位XX(职务),现年XX岁(已婚,收养人系夫妻双方),住X市X区(县)XX街
第三条收养人XXX的基本情况(写明收养人的姓名和被收养的原因)。
第四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收养人的姓名和提出收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XXX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赡养被收养人的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到XX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公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所附协议生效条件应完全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否则可能会给收养过程带来麻烦。起草协议的过程也是审查相关文件、证件、证明是否齐全的过程,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要详细审查。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因创作需要,个别图片引用自网络,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作者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