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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怎么办手续?上海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作者:刘惜雪   2021-07-25 21:23:22   84次阅读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你朋友对此很满意)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应该没问题

(三)未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这应该也没问题

(4)年满30周岁。(你朋友对此很满意)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孩子的限制。

配偶收养子女的,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二、 收养人拟收养本中心儿童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有户口地址,如果已经生育,必须复印子女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出生及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中心康复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未患有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所有复印件应为A4纸。

三、 收养程序

(1)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身体健康,收入良好,高中文化程度,自愿在我中心收养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部门经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将从福利部门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准收养人向中心第一部门提交相关收养材料,填写《深圳市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儿)收养申请表》,经中心第一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

(4)第一护理部通知申请人按照申请顺序和无子女优先原则来我中心接孩子。2-3个孩子由第二保育部门提供选择,不允许任何人直接去第二保育部门挑选孩子。

(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儿童,准收养人应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婴)收养审批表》,并签署《家庭收养观察协议》。经领导批准后,由护理一科填写《弃婴(儿)出院通知单》,孩子可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间,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经过3-6个月的观察,如果您同意收养孩子,请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上所有相关收养材料,在被收养人正面提供4张1寸彩色照片,到中心第一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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