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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程序怎么走?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

作者:李幼萱   2021-07-26 08:23:24   67次阅读   

怎么去收养程序?收养儿童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收养程序是申请、审查和登记的步骤。收养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下面是无忧找律师小编对收养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收养程序怎么走

1.应用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认证或者公证。

2.回顾

考试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

(一)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收养人、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三)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图是否真实;

(四)是否存在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3.登记

(一)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4.通告

(1)收养弃婴和父母下落不明的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寻找父母;

(二)弃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仍未认领的,视为弃婴、儿童父母下落不明,公告期间不计入登记期间。

二、收养子女应到哪个机关登记

《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父母下落不明的弃婴、儿童,应当在发现弃婴、儿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应当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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