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法律服务
平台承诺 不满意退款
收养是一种合法的方式来弥补血亲的亲子关系,也就是收养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中国保护合法收养关系。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办理领养孩子的手续呢?接下来,无忧找律师会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收养登记的条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没有孩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至少30岁。
同时特别规定,夫妻一方收养的,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收养,且双方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在40岁以上(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除外)。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继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弃婴,可以免除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同代子女、继子女,不受被收养人未满14周岁的限制。
(二)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父母找不到的弃婴和儿童(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规定所有弃婴和儿童都要送到捡拾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找到他们的父母,找不到的要送到当地社会福利部门。公民如果想收养自己的孩子,可以在社会福利机构申请收养,达成协议可以去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
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法赡养的孩子。
(三)下列公民和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的父母。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国内收养登记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找不到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孤儿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因创作需要,个别图片引用自网络,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作者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