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法律服务
平台承诺 不满意退款
有些夫妻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生育,所以想领养孩子。为合法收养子女,收养夫妻应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以及民政局的收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收养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有什么条件?收养失去父母的孤儿等问题,无忧找律师边肖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民政局收养手续
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后,向民政局提出申请,领取相关表格。填写收养申请表后,他/她将提交医疗报告和照片。民政局受理登记申请后,将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符合收养法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登记的对象:父母不满14周岁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
(一)没有子女的;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三、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适用于收养未满十四周岁失去父母的孤儿的个人。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
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不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登记的对象:三代以内有旁系血亲关系的同代子女。三代以内血亲所生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表兄弟姐妹的子女。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
(一)无子女(持有中国护照的华侨除外);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收养继子女
收养登记的对象:经父母同意收养的继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父母同意收养的继子女。
六、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
收养登记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未满14周岁、父母下落不明的弃婴、儿童。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
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不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责任编辑:汤先森)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因创作需要,个别图片引用自网络,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作者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