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找律师

欢迎来到无忧找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专业的法律服务·放心的隐私保障

400

服务热线(早8:00~晚上10:00)

无忧找律师

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作者:初沛白   2021-07-24 20:53:18   88次阅读   

(a)收养人应提交:

1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收养子女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是否有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是否有抚养能力、保证不虐待或遗弃被收养人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离婚者提交离婚证,鳏夫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出具的被收养人的婚姻、家庭、年龄和抚养教育能力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儿童状况证明;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当出具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捡拾有弃婴的,应当出具捡拾弃婴证明材料

8.收养同代旁系血亲子女的,应当提供同代旁系血亲证明,并提供华侨身份证明供华侨收养。

(二)收养人应当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收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收养人的,需提交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收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证明、同意收养的书面意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4)应提交特别收养:

1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书面协议。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因创作需要,个别图片引用自网络,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作者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法律咨询案例更多

法律咨询问答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