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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孤儿如何办理公证

作者:功州   2021-07-25 08:08:21   140次阅读   

在我国,涉外收养并不少见,其收养公证程序与普通收养并无太大区别,但涉外收养孤儿的情况却很少见,难以找到参考。国外收养孤儿公证是对国外收养孤儿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经过公证,外国收养人可以将被收养的孤儿带到国外抚养。国外收养孤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国外收养孤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从外国人收养中国,孤儿的角度,无忧找律师边肖与您探讨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孤儿公证。

一、涉外收养孤儿双方的要求和情况

对于外国收养人,司法部规定:“收养人的夫妻年满35周岁,有合法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收入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如果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岁以上),需要征得其同意;收养人同意送养的;收养人的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的法律。”这是关于涉外收养中养父母的要求。当然,收养人必须是自然人,为自己收养,不能是法人或社会组织,也不能由他人介绍。至于涉外收养人,收养孤儿时需要不满14岁,失去双亲,收养符合孩子的利益。

二、涉外收养孤儿办理公证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涉外收养应提供的常规材料

1、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件、照片、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状况等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收养人的,是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和被收养人的照片。

3.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注:证明材料必须经所在国公证处或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

4.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注:收养人需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到指定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关于被收养人同意收养的通知

6.中国收养组织出具的《中国收养儿童通知书》

(二)涉外收养孤儿应提供的特殊材料

7.孤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8.父母和祖父母死亡公证

9.监护人同意对收养意愿进行公证

三、办理涉外收养孤儿公证的注意问题

(一)只能前往被收养人住所地具有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处办理

(二)必须由外国收养人亲自申请涉外收养孤儿公证

注:收养人夫妻一方不能来中国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一方办理,但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三)聘请专业律师

由于国外收养孤儿的情况复杂,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和麻烦。因此,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办理收养公证。

做好涉外收养孤儿公证工作,有利于孤儿儿童成长。办理公证时注意带好相关材料,注意一些常见问题。以上是边肖关于如何公证外国收养孤儿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注:本文为无忧找律师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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