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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办理离婚公证所需材料

作者:脱乐然   2021-07-25 09:28:20   105次阅读   

收养公证是收养家庭必不可少的措施。这个公证有点类似于房产公证,是通知政府部门的一个步骤。很多人不知道收养需要带什么材料。让无忧找律师边肖为您带来办理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办理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采纳者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明和材料;

(一)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以及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被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证明;

(三)不患有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二、建立收养关系要符合哪些条件

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是,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这一限制。

下列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收养:

(一)失去父母的孤儿;

(二)弃婴和父母下落不明的儿童;

(3)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失去父母或者找不到亲生父母,或者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同代子女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年满10岁,他/她必须征得他/她的同意。

采用者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35岁,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这一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四十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医学上没有不应该采用的疾病。

5.至少30岁(夫妻双方)。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

三、办理收养子女的手续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和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和证明材料。

2.审核:收养登记机关在领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原则和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号。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以上就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带来的《办理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办理相应手续时,相应的材料是必须的,所以要多加注意,免得来回跑好几次。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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