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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养关系具有的法律效力?收养关系的成立有何法律效力

作者:刘惜雪   2021-07-26 19:43:26   137次阅读   

核心内容:的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收养的成立是否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实质和形式要求。只有严格按照法定收养条件和法定收养程序进行收养,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这里,无忧找律师小编将为您介绍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

《收养法》第23条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法的规定;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及其父母近亲属的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结合我国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拟定的亲子关系自收养关系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成立,养父母有抚养、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也有管教、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被收养的子女也有赡养扶助养父母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依法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养子女与父母近亲属的关系主要是指养子女与父母、养孙子女与祖父母、养子女与养父母其他子女之间形成的养兄弟姐妹关系等。这些虚构的血亲关系也适用于关于自然血亲的法律,在一定条件下承担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继承权。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

合法收养关系不仅创设了新的亲属关系和相关权利义务,而且消除了原有的亲属关系和相关权利义务。《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收养子女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这一规定也是收养法对收养关系法律效力的重要方面。被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属于自然血亲关系,是以出生血亲为基础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由于合法收养关系的建立,这种关系可以被完全破坏。被收养子女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之间,不再承担抚养教育、帮助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效果对于稳定家庭关系、预防家庭矛盾纠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被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等近亲属之间法定亲属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消除并不改变其血缘关系,其仍有义务遵守《婚姻法》关于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

3、关于养子女的姓名问题。

姓名是公民身份的重要标志,姓名权也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属于人身权范畴。收养关系确立后,被收养子女的身份关系发生变化,与收养人形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养父母成为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新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被收养子女的姓名,其他人不得干涉这项权利。为了保障这一权利,《收养法》第24条规定:“被收养的子女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原姓氏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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