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找律师

欢迎来到无忧找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专业的法律服务·放心的隐私保障

400

服务热线(早8:00~晚上10:00)

无忧找律师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作者:白骞仕   2021-07-26 21:53:27   111次阅读   

核心提示: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表达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收养人同意送养且年满10周岁.以下《无忧找律师收养法》编辑将为您详细介绍无效收养关系。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因缺乏收养成立的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产生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我国《收养法》第25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的收养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条规定,无效收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被收养人同意收养、已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真实意愿;

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收养不符合法定的设立方式。

 知识延伸:

哪些人可以收养他人子女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这里没有孩子,包括未婚没有孩子的人,已婚没有孩子的人,以及因为没有生育能力而无法生育的人。在解释上,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收养子女。《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那些收养了孩子的人不能再被收养了。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这里说的能力是整体的,不是某一方面的。在衡量我们是否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仅要考虑收养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还要考虑我们在思想、道德、健康等方面是否有抚养教育的能力。比如品德不良、品行不端,不能为人父母的,因精神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以及有其他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缺乏抚养教育能力。我们认为,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对收养人能力的要求一般应不低于监护人。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健康,也是收养人抚养孩子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患有传染病,很容易将疾病传染给子女,危害养子健康;养父母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不能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

4、年满30 周岁。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因创作需要,个别图片引用自网络,若有侵权,版权个人或单位不想本网发布,可联系作者或本站,我们将立即将其撤除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法律咨询案例更多

法律咨询问答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