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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借钱怎么构成诈骗罪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2-27 07:31:09 诈骗罪 125人浏览

“借钱不还”诈骗,即借贷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钱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这种犯罪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是在民间借贷的面纱下进行的,且多在亲友熟人之间,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止债务纠纷被视为犯罪,避免伤及无辜。

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被害人陷入误解而“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借款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以借款的名义转移财产、到期不偿还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罗小兵提出他和受害者有口头协议借钱并支付本金和利息。虽然他借不起钱,但他的行为是民间借贷,不是诈骗。那么借贷诈骗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呢?具体案件我们怎么判断?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演员的主观意图是不同的

欺诈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即行为人借钱时有不还的意思表示。诈骗罪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为主观构成要件。所以骗子的“借钱”只是一个虚构的幌子,主观上并没有归还的意思。而正常的借款人在借钱时都有还款的意思,往往是因为客观原因,债务无法及时偿还。

2.演员们采用不同的方式

诈骗者在借款时,总是使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比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活动,或者虚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以为自己有返还能力。正常放贷时,借款人往往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很少使用欺骗手段。

3.演员们对借钱有不同的态度

诈骗财物后,诈骗者不会考虑返还财物,因此对财物的使用没有后顾之忧和约束,直接造成财物损失,如利用贷款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或者以能够产生合法收入的方式使用贷款来保证贷款的偿还。

二、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贷款诈骗犯罪分子在被绳之以法后,总是声称自己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正常的贷款关系,甚至提供借条等证据予以确认,使得此类案件的性质难以判断。例如,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罗小兵行为性质的关键在于罗小兵当时的真实意图。主观意向存在于人的大脑中,是一种意识形态,不能直接脱离思维进行认证。往往只能靠演员的自我叙述,但真实性值得怀疑,更需要用其具体行为来判断,因为“行为是以人的意识为基础的,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仅要听取被告人的供述和申辩,还要根据被告人的客观行为和其他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犯罪中行为人的行为往往更能体现其主观故意。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行为人借钱的原因及实际用途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贷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道贷款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策。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通常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目的,如投资、工程建设等合法且有利可图的项目,使被害人产生借款安全且能及时追回的错误认识。事实上,罪犯在获得贷款后,会将这笔钱用于一些高风险或不可收回的活动,如赌博和为自己挥霍,导致受害者的资金无法收回。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会反映出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借款原因与实际使用的异同也能反映出旅行者在借款时

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这是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重要依据。

2.借款时行为人的财务状况

行为人借钱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做好还款准备的重要因素。演员的经济状况结合其用于借钱的用途,可以准确把握演员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在负债累累或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将自己伪装成有钱人或有还款能力。并在骗取后挥霍贷款,导致贷款无法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没有偿还贷款的意思。相反,如果行为人本人财产条件较好,虽然通过虚构的理由取得了贷款,并用于赌博等活动,且其所拥有的其他财产如房地产、汽车、股票等能够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则应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有返还贷款的意思表示,不应视为欺诈。

3.行为人是否存在隐瞒真实身份或者隐瞒行踪的行为

在贷款诈骗中,犯罪分子在作案前用假名、假地址或假证件掩盖真实身份,得逞后消失。其他犯罪分子虽然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取贷款后或受害者恢复过程中,通过更改手机号码、改变居住地等方式隐瞒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反映出不愿意还贷的旅行者的主观心态,是判断行为人性质的重要依据。

在判断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过程中,要结合以上三点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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