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 > 工伤赔偿> 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

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工伤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7-03 21:24:03 工伤赔偿 168人浏览

工伤申请期的法律性质

《工伤认定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虽然规定职工及其亲属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但没有明确规定其法律性质,也没有规定申请期限是否可以延长、中止或中断。因此,司法实践中对适用期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法律性质是定期,属于不变期间,因此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间的时效规定不应适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政部门未能告知工人行使权利的正确方式,但申请期超过了一年,但这不能作为暂停或中断的理由。

第二种意见认为,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来看,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应属于诉讼时效的范畴,源于《民法通则》中的一年短期诉讼时效,具有诉讼时效的性质,因此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相关规定。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法律性质既不是预定期限,也不是诉讼时效,而是时限。从字面意思来看,时限就是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限。这也可以采用《工伤保险条例》起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概念,并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因此,雇员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应当与同一法律规定的雇主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也应当理解为申请期限。国务院法制办2005年《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中明确指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应从申请时限中扣除。因不可抗力而延期的,应当补充而不是延长。

作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主要原因是:

从诉讼时效的法律性质来看,当诉讼时效到期时,胜诉的权利将被消灭,但实体权利本身和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不会被消灭。但是,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单位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丧失。法律没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可以中止或中断,因此不具有诉讼时效的性质。预定期间的适用对象一般是形成权。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直接具有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效力,但有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申请权的性质不是成立权,而是请求权,不适用定期制度。

情况

2008年4月,彭xx在浙江xx建筑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岱山“城市阳光”公寓施工现场受伤。

彭xx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承包人张xx达成赔偿协议,并予以履行。同年11月20日,他向岱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以用人单位不合格为由,认定为《不予受理通知书》。2009年1月,彭某某向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告公司、张某某。在审理该案后,法院驳回了他的索赔,理由是他和张xx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履行了该协议。2010年,彭xx再次向岱山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的时限的法律性质既不是预定期限,也不是诉讼时效,而是时限。因非当事人原因超过申请期限的,应当扣除该期限,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判员

海淀区法院认为,彭某某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向定海市人民保险局申请工伤认定时止,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由于《不予受理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未规定该限制的中止或中断,故应维持(2010)1《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号具体行政行为。彭某某关于因行政机关未告知救助渠道而超过工伤申请期限的主张,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根据《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第56条第 (4)项,法院裁定驳回彭某某要求撤销不予受理的请求,并责令定海市人民保险局受理其工伤认定请求。

该判决已具有法律效力。彭再次申请再审。

经复审,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由于彭某某已向两个不同县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计算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是一个重要的程序问题,需要重新审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奉命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评论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行政机关采取的一系列行政行为,时限的计算是复杂的。岱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作出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院和彭xx的认可。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在厂里工伤住院10天可以要赔偿嘛,厂里工伤怎么赔偿

    我们不想看到工伤。工伤造成残疾的,赔偿比没有残疾多。工厂工伤怎么赔偿?工厂的工伤和外面有区别吗?工伤的赔偿计算是怎样的?国家如何认定工伤?无忧找律师com整理了“工厂工伤如何赔偿”的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厂里工伤怎么赔偿首先,你需要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赔偿。1.与

  • 工伤赔偿按最低工资吗,工伤赔偿按什么工资计算

    (深圳陈伟律师手机:13715219058)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2173元/月18个月=39114元推荐阅读: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才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2173元/月12个月=26076元

  • 有几个子女抚恤金谁领,爸爸的抚恤金都谁有份

    如果你是属于事业单位的人,工作时间内死亡,会得到养老金。这笔养老金不能按照你的继承方式继承。那么应该把所有的钱都给配偶吗?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抚恤金配偶能独占吗1.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支付对象有

  • 工伤未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复查的费用谁负责

    工伤人员住院一段时间后,病情好转,恢复缓慢,就会回家休养。他们只需要按时去医院复查,不需要一直住院。但是复查也需要缴纳一定的复查费,那么工伤复查由谁负责呢?让我们通过无忧找律师告诉你谁负责工伤审查的费用复查费用属于医疗费用范畴。保险不报的,单位也要负责。如果双方都不举报,需要劳动仲裁。如果不能致残,也可以认定停工期,带薪休假。工伤赔

  • 劳动法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造成9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你带来问题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被认定为7级至10级伤残,享受下列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

  • 工伤死亡配偶抚恤金怎么计算,非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

    众所周知,员工在工作中死亡,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国家和各省都对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非工伤有赔偿吗?非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将解释如何支付非工伤养老金,希望能解决大家的疑惑。请仔细阅读以下细节。非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1.丧葬费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为2个月。2.一次性福利如果他供养一名直系亲属,他本人将获得死者6个月的

  • 江苏工伤骨折很容易评残,工伤骨折很容易评残吗

    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受到伤害,这在法律上是很明显的工伤。大家都知道这种工伤会导致骨折。会如何评价?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今天,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问题。工伤骨折很容易评残吗受伤的骨折很容易评估残疾工伤认定后,

  • 工伤7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广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你带来问题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广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下列待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程度支付。标准

  •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武汉市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与其他职业相同,但具体赔偿项目不同。详细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按此条!第一,医疗保险福利(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医疗费用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要求:(1)在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 工伤死亡赔偿400万,工伤死亡赔偿的计

    算方法政府宣布增加养老金时,往往随之而来的是工伤津贴的增加,可见我国工伤群体数量庞大。我们还需要清楚地了解工伤的法律法规。如果工伤不幸死亡,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无忧找律师科姆边肖会马上把它介绍给你。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