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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小区怎样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5-14 07:22:06 业主维权 182人浏览

小区有业主委员会是很常见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小区大大小小的事情,但是你对业主大会了解多少呢?以下无忧找律师com小系列将为您带来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中常见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业主委员会设立和运行中的常见问题

问: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大会?

答:只有在业主大会后,我们才能选择和解散物业管理公司;只有这样,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才能选举和更换;确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监督和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获取住宅物业规划资料,了解会所、停车场、屋顶、花园的产权,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更新;等等。没有业主大会,上述权利无法实现。(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

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是什么关系?

答:业主大会是决策机关,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行业委员会无权独立做出重大决策,从而确保社区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而不是由某些人控制。(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和第15条)

问:社区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哪些权利?

答:下列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并获得整个物业管理区域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通过: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

(2)物业管理企业的解聘与选聘;

(三)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和更新的决定。也就是说,小区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无权代表全体业主决定重大事项。(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和第15条)

问: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

答: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不是对立不相容的,而是平等互利共赢的契约关系。(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

问:如何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答: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但在下列情况下,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协议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投标人少于3人或小户型房屋。

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来自哪里?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

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费用通常包括基本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文件柜)的购置费用,复印制作文件、宣传资料的费用,以及书记员、业委会成员的基本工作补贴(如交通、手机等)。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费用和报酬的承担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有两种情况:

1.全体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比例收取分摊,具体收取方式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2.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业委会成员的工作费用和报酬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详见《业主大会规程》第35条)

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开发商配置房屋进行物业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案:1。《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按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提供物业管理专用房

问:小区内的会所和地下、架空停车场是否属于所有业主?

答:按照规定,如果会所和停车场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公共面积(即业主已分摊),那么产权应该属于开发商。如果包括在公摊面积内,那么产权应该属于所有业主。通常在行业委员会成立之前,业主无法获得小区的详细规划信息,很难判断会所和停车场属于谁。如果成立行业委员会,这个问题就有答案了。

问: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随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所有决定。(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

问:业主大会第一次会议业主投票权是如何确定的?

答:业主大会第一次会议业主投票权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四舍五入。(详见简悦房字[2003]117号《物业管理条例》)

问:如果业主很忙,没有时间参加业主大会怎么办?

答:业主大会召开时,业主可以直接参加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他们也可以以书面意见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对会议议题进行表决。(详见《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2条)

问:业主大会和居民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4条和第20条)

问:个别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的规章制度(如乱建房,用作商业写字楼等)怎么办?)

答: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约定或业主大会的授权,采取批评、说服、公示等非强制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2.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业主公约的执行,采取批评、说服、宣传等非强制性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3.如上述非强制措施无效,相关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工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举报。),并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4.相关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违约或侵权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带来的相关总结,相信你对此有基本的了解。希望你能在此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决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有其他问题,想了解其他相关知识,欢迎在无忧找律师网上咨询律师或者在无忧找律师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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