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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的成立需哪些程序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5-14 07:41:06 业主维权 92人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业主委员会是由住宅区或商场的业主选举产生的,以保护业主的利益。虽然由业主选举产生,但不能随便成立,还需要相关部门批准。下面,无忧找律师com编制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供业主参考。业委会的成立需哪些程序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其成员由小区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应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委员会成员的公信力。业主委员会还应制定章程,使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有章可循。

1.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5名以上业主可以共同向小区(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个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交付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该物业交付建筑面积在30%以上50%以下,且已使用一年以上。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给予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楼)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3、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组成立后,应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其掌握的所有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向筹备组提交上述资料。

(2)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拟出《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张贴在小区(楼)明显位置,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会在宣传栏发布《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分发给业主。

(3)筹备组组织全体业主自行推荐或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组将向业主张贴并公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投票样表和业主大会议程,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发送《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召集大会成员选举筹备小组

完成上述工作后,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发送至街道办事处,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会场、组织人员打印选票、使用设备投票和猜箱、通知所有选民、通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

筹备组按照议程召开会议:征集和登记选票;《业主公约》和0103010审核通过;打开柜员,清点选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会后,筹备组将公布出席名单和选举结果统计表。

5、申请业主委员会登记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1)业主委员会注册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批准证书

(3)业主委员会的投票

(4)业主代表投票

(5)业主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出席情况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信息

6.批准和答复

经审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

综上所述,补齐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代表了所有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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