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房地产 > 业主维权>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住宅小区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5-14 07:50:06 业主维权 158人浏览

一、问:业主是什么样的人才?

答:业主是指依法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

由于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通过继承或者遗赠或者合法建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也是业主,这三个业主不需要以依法登记为前提。

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占有房屋但未依法登记所有权的人,也可以认定为所有权人。

2.问:车位、地摊、露台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吗?

答:车位、摊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一)结构独立,能够明确区分; (二)独立使用,可以独占使用; (三)可以登记为特定所有权人的所有权。

该露台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属于特定的业主和特定的房屋,开发商在出售时已按计划纳入特定房屋的买卖合同。

3.问:屋顶属于顶层公寓的主人吗?

答:楼顶不是顶层公寓的主人所有,而是楼内所有住户共有。顶层公寓的业主使用屋顶,应经该楼全体居民同意,收入也应由该楼全体居民享有。

此外,如果开发商同意将屋顶出售或捐赠给顶层房屋的业主,协议也无效。

问:一楼底层业务可以在一、二楼与外墙交界处挂广告牌和广告标语吗?

答:是的。业主基于经营场所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使用专有部分对应的屋顶和外墙的,不视为侵权。

5.问:如果开发商擅自以出售、出租或捐赠等方式处置车库和车位,使业主难以获得车库和车位,业主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建筑物区分中,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单位按照分配比例以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等方式向业主处分车位、车库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的规定。前款所称分配比例,是指规划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房屋数量的比例。”根据上述规定,业主享有小区内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开发商未按分配比例向业主处分车位或车库的,业主可依法向开发商主张“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的权利。

此外,业主还有权要求公布小区内规划停车的车位、车库的处置情况。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属于业主。”《物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除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外,业主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加的停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停车位。“开发商出租、出售、赠与上述车位处置的,业主可以主张处置无效,将处置后的车库、车位归自己使用。

6.问:哪些事项应该由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大会的表决方式是什么?

答:应当由业主大会表决的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用部位的用途, 使用公用部分进行经营活动,处理公用部分,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或者依法制定管理条例,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和改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中,专有部分的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计量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应当按照前款统计总和计算。业主人数按专有部分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未出售或出售但未交付,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前款统计总和计算。

七.王发现邻居把原来居住的房子改成了商务房,经常发出噪音,刺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日常生活。当他找到邻居谈判时,邻居声称他已经获得了楼上楼下三分之二以上居民的同意。

问:王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邻居的辩护有效吗?

答:业主将房屋改建为商品房,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利害关系人请求排除妨碍、排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将房屋改建为商业建筑的业主在大多数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业主将住所变更为营业用房的,该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视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的“利害关系人”。在建筑物区分范围内,建筑物外的业主声称对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应当证明其房屋价值和生活质量已经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邻居的辩护是站不住脚的。王粲要求他的邻居把营业用房重新改回住宅用房,以消除对自己生活和住宅的影响。

八、李先生一直与业主委员会不和,业主委员会还在担心李先生。最近,业主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李先生认为这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问:李先生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业主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某小区业主一直怀疑物业公司违规使用和占用物业维修基金。小区业主共同质疑物业公司时,物业公司予以否认,以未经领导批准为由拒绝提供相关细节。

问:业主应该如何知道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

答:承租人、借款人及其他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明提示:法律条款可能随时更新,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业主收房时验房流程,业主收房可以延期多久

    房子真正成为自己的之前,不能掉以轻心。虽然“收楼”是二手房交易的最后一步,但收楼的细节直接关系到以后是否会出现纠纷或后遗症。那么,关房子要注意什么呢?无忧找律师网已经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业主要注意住房问题一、收楼前一定要认真研究购房合同及相关宣传资料(建筑书籍、广告、宣传册),了解房屋交付的具体标准,如房屋结构、何时交

  • 业主委员会相关法规,业主委员会需要承担法律

    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自治的居民组织。业主委员会享有一定的职权,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无忧找律师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法律没有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要看具体情况。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召开业主大会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

  •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例,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法条

    什么是装修纠纷?装修纠纷是指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纠纷。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呢?在此,无忧找律师网将梳理装修纠纷的相关内容以及装修合同中房屋纠纷的处理方法。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什么是装修纠纷装修纠纷是指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以及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装修违反相关装修合同和规定而发生的纠纷。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装修单位

  • 民法典合同编条文,民法典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订是什么

    现在很多小区都有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为小区提供服务时,需要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本合同将有一个有效期限,到期后可以续签。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的续签是什么呢?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法律参考。一、民法典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

  • 土地证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销售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维权方法

    商品房销售中,销售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之间经常出现误差。应该说这是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是正常现象。一般来说,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房屋销售中很少涉及,即使出现,误差范围也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期房预售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房屋还处于未成型状态,竣工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临时实测面积有误差是很常见的。但如果误差较大,则

  • 被新建小区挡住阳光怎么办,盖楼遮挡自家阳光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很多村民是通过申请宅基地来建房的,而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是两层以上的小楼。如果建筑建得太高,可能会影响邻居的照明。那么,盖楼应该做些什么来阻挡自己的阳光呢?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盖楼遮挡自家阳光怎么办修建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干扰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权利。如果照明受到影响,受害者可以通

  • 退房违约金是首付还是总房款,业主退房首付款都不要了还要支付违约金是什么原因

    签完合同,有时候业主不按时交房款,想退房。这个时候,会发生很多事情。比如业主退房不需要首付,就要支付违约金。那么,是什么原因呢?让我们通过无忧找律师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业主退房不付首付就要支付违约金的原因是什么业主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如果不是法律上无效,可以

  • 成立业主大会必须具备的条件,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目前,在社区业主的日常生活中,他们的个人权益可能会受到物业公司的侵犯。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小区内的业主会分组热身,依法成立业主大会,进而带动相应的权利,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避免其利益受到损害。无忧找律师网边肖详细告诉你相关知识。成立业主大会应具备什么条件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以上,或者自第一套房屋出售交付之日起两年。在符合成立业主大

  • 定金也属于商品房预售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款

    房屋预售又称商品房预售、烂尾楼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约定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在未来某日拥有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其本质是房屋期货的买卖,只是房屋的期货合约。房屋预付款是什么,物权法有哪些具体规定?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将介绍如何使用商品房预售款以及如何获取预售款的

  • 半夜在人家门口放鞭炮,他人在家门口放鞭炮可以投诉吗

    在城市里,一般都是高层建筑,大家住的楼盘基本都是高层,所以很有可能和其他邻居很近。如果对方在门口放鞭炮,这种情况下可以投诉吗?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他人在家门口放鞭炮可以投诉吗这当然可以作为投诉处

CopyRight?2021 51zlaw.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无忧找律师网
   京ICP备1904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