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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篇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02 13:36:02 事实劳动关系 217人浏览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双方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形成法律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如下:

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它们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是本条所称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公民。

第38条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募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条,18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6岁以上和18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立法规定工人的起点是年满16岁。然而,目前,国家没有规定工人年龄的终点。中国有退休制度,但许多人在企业重新就业,退休后又重新就业。然而,他们能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吗?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我希望国家在这方面给予明确的规定,以免法律的滞后造成社会矛盾。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第三,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第四,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第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雇主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与劳动者提供专业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起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因此很难将其与民法中的合同、合同和代理关系区分开来。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特殊保护,雇主对劳动者的责任高于一般民事关系。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经常通过双方之间的承包、承包和代理关系来逃避劳动法规定的责任。鉴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本文确定了识别劳动关系的五个参考标准。同时,很明显,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职业从属关系或者劳动者的劳动不是用人单位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时,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是否是事实劳动关系应根据其性质具体判断。

第三,如何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确定证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雇员工资名册)以及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三)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由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工作人员的证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项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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