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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工作中不签订双方协议的合同的保险问题有哪些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0-09-03 15:33:04 事实劳动关系 189人浏览

《劳动法》规定“雇主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费应当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储存。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支付社会保险将损害公共利益。

加班,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中国目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如销售人员、现场工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运输部门连续工作的岗位等。),有些企业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但是,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该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任何超过这个工作时间标准的人都属于加班。

法律建议: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了,我一直在为我的老板努力工作,但是现在我的老板认为我的工资太高了,他整天都在瞄准我,他很快就会解雇我。我拒绝接受,但我只认为我可以采取法律保护程序!

1.单位不加金(三金和四金)

2.每天工作8天,但商店里也有9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和1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真是一团糟(没有加班费)

3.法定假日没有休息,也没有三倍的工资补偿

4.不要签订任何合同来保护双方之间的协议

我可以抱怨上面,然后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回答:

没有协议和合同很难起诉。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费应当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储存。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支付社会保险将损害公共利益。

加班,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中国目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此外,一些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核算工作制(如销售人员、现场工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在运输部门连续工作的岗位等)。)。但是,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该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任何超过这个工作时间标准的人都属于加班。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假,他应得到至少200%的工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应得到至少300%的工资。说加班费已经包括在工资里是错误的。因为工资是企业与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报酬。《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所谓“加班工资”,是工人在延长工作时间内应获得的报酬,是根据工人的工资计算的。虽然一些外国企业比其他企业有更多的收入,但他们不能认为额外的收入就是加班费。

关于加班,《劳动法》第41条还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此外,《劳动法》还对女员工做出了特殊的保护规定,即不得安排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工作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法》对加班工人、加班条件和时间有严格的规定,对加班工资标准也有严格的规定。因此,长时间无薪加班是违法的。根据相关的社会调查,工人不付加班费就加班是很常见的,大多数雇员害怕被解雇而不敢向雇主索要加班费。一方面,要制定更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工会也需要通过立法扩大其职权,以便真正保护工人的基本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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