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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知道被执行人房子有没有房贷,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可以继续还房贷

无忧找律师 作者:admin2021-05-01 09:50:09 房产买卖纠纷 135人浏览

因为去法院起诉经济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判决,遗嘱执行人应该尽快履行义务,或者说遗嘱执行人的财产抵押该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贷被执行人怎么办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如果法院判决你应当支付对方债务,法院就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法院将强制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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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指法院审理完毕后,支付方不支付,被支付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确定你应该支付对方的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中国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般方法和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和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社等单位调查、查询或者审查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保全或者执行期间,禁止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取或者转移存款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中国家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但是,被申请人以这些名义隐匿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冻结。

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冻结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如需继续冻结,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向银行、信用社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转账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信用社等单位,将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划入被执行人账户的执行措施。存款转账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冻结直接转账。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时,可以不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直接向银行营业网点、储蓄所、信用社提出。外国人民法院可以不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办理转移手续,直接向申请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或信用社查询、冻结和转移存款。当地银行和信用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除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以罚款,并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和提取被申请人的收入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但是,遗嘱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用应当予以保留。人民法院扣押、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由有储蓄业务的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拘留和取保候审是两种密切相关的执行措施,拘留是一种临时措施,是指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时扣留,仍留在原单位,不允许使用或转移,以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可以提取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以上内容是相关回答。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想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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